※ 引述《chioio (蘇小喵)》之銘言:
: 跑者越位是裁判主動可以宣告出局的
: 不需要統一獅來促請裁決
: 小胖終究是沒踏上過二壘,所以安打根本沒有成立
: 這道理我以為大家都懂,先不管球是打到哪裡,假設那球是打到二壘手
: 面前,小胖沒踩二壘前,二壘手先踩了二壘,請問得分有算嗎?
: 被迫進壘又兩出局的狀態下,當然不算
: 影片未拍完,只看到小胖回頭去撃掌了,但是兩人的位置只要一但發生越位
: 裁判是要主動宣告後位跑者林立出局,而宣告當下因已三出局
: 但是小胖還是未踏上二壘,安打不成立,進入延長賽
: 影片看起來二壘審並沒有提前離開,還是在看著場內狀態
: 只能說二壘審很沒種,沒種在這種狀態下宣告林立出局
: ※ 引述《remvsd (~~~)》之銘言:
: : 比較好奇的是,小胖未踩壘回頭抱林立那一刻,安打還沒成立,秀秀雖然已回本壘,比賽
: : 也還沒結束,但照規則小胖碰林立應造成出局,裁判不能主動判嗎?懇請專業鄉民幫解釋
: : ,又或者是個漏判?
小胖沒有上二壘但是統一也沒殺到小胖啊??
我覺得重點是小胖漏踩二壘壘包
要先有漏踩二壘壘包這件事
越位才會發生
小胖只要有踩二壘
林立跑一圈回來也沒有越位好嗎
而漏踩壘包裁判是不會主動判的
要守方提出申訴才會判
所以這case就算統一沒去撿球
甘總也可以抗議小胖漏踩二壘
漏踩二壘=越位發生
統一不撿球也能化解危機
這就神了
要抗議的是漏踩 不是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