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職業運動員都是媒體的焦點,一點一滴不論好壞都在放大鏡下被檢視,在中華
職棒中的球員也不例外。從去年中以來,媒體上一直爆出中職球員的不倫事件,如前統一
獅的林志祥(統一獅林志祥爆婚外情 鹹溼對話、不雅照全外流)、前中信兄弟的蔣智賢
(蔣智賢陷桃色風波 知情人士爆女球迷用這3招勾魂球員)、Lamigo桃猿的林泓育(中職林
泓育駁偷吃 再爆自拍照!小三白皙女大生),再到今天新聞刊出富邦悍將的黃勝雄(中職
投手超淫亂 LINE曝光!小三多到認錯人)。當中的事件,真真假假,球迷霧裡看花;但
,球團大部分所踩的立場都是,「若查證屬實,因此言行已影響球團形象,將依規定懲處
」(黃勝雄遭爆料「記錯上了誰」 富邦球團:依規懲處)。
對於球團以謹慎、嚴格的態度來面對這個問題,球迷倒是呈現二極化的看法,有球迷認為
,職棒選手坐領高薪、生活在鎂光燈下,自當為社會群眾,尤其是小朋友的表率,自然要
用較高的道德標準來要求;另有一部分的球迷則認為,職業選手著重在賽場上的表現,賽
場下的行為,尤其是屬於私領域的行為,與其他人一般,不應過於苛求,所以,不宜用高
道德標準來要求。會有二種不同的看法,自屬於立基點不同,無法指明何者較對,另一者
則為錯。
但,究竟球團為何要以嚴苛的標準來要求職業運動員?其原因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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