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28前挖角洋將 劉玠廷批:違反規章的精

作者: v929598 (游勇馳)   2018-01-16 22:19:05
先猜會被噓
個人認為應該要保護洋將的母球團,不但擁有優先議約權,還要有強制措施
母球團在找洋將時有付出時間成本、金錢成本、還要拿球隊的戰績來賭
但是新球團不需要這些成本,只要看去年的表現直接收割挖角就好了
新球團可以把省下來的錢加給洋將;
也就是說 表面上新球團開價較高,但是實際上母球團的花費可能更高
至於現行的條款太愚蠢了
舉證惡意挖角太困難,經紀人當然是能賺就賺
除非申請監聽,要不然你要怎麼抓私下接觸談約 XD
個人支持恢復尼洛條款,但是年限降低 (改為1年或是半年)
至少要隔年度下半季之後才能加盟母球團以外的球團,這樣比較有實質保障
作者: penchiman (銷牽筆基)   2018-01-16 22:22:00
這個簽名檔滿白爛的 XDDDDDD
作者: Taeja   2018-01-16 22:22:00
保障個鳥 國外球團可以爽爽挖 要不要抗議一下
作者: ghostl40809 (gracias)   2018-01-16 22:23:00
合約到期就重談啊
作者: GP01 ( 損毀的鋼彈)   2018-01-16 22:23:00
打的好,日職,韓職就來挖人了,待遇好哪還怕尼洛條款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8-01-16 22:24:00
日韓也一樣在看中職打球的洋將。
作者: Taeja   2018-01-16 22:24:00
敢不敢嗆日韓美 敢挖44看
作者: roberttony (Helianthus)   2018-01-16 22:24:00
那你怎麼不考慮簽複數?
作者: GP01 ( 損毀的鋼彈)   2018-01-16 22:25:00
經紀人又不是吃素的,客戶的約談越好,抽成就越高
作者: Tads   2018-01-16 22:25:00
這方面日韓是怎麼玩的? 有類似尼洛條款的規則嗎?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18-01-16 22:26:00
就比錢啊
作者: gator14h (Gator)   2018-01-16 22:28:00
日職好像都是簽年約可能就是年底沒續約就是自由球員吧?
作者: knml (法師)   2018-01-16 22:29:00
有錢的只要挖其他三隊最強ACE,洗也不用洗,直接用,壞了再丟
作者: Taeja   2018-01-16 22:29:00
一堆嫌賽不夠強也是好笑 太強日韓就先拿了 哪輪得到中職哇哇叫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18-01-16 22:29:00
你保障資方做什麼??勞方想賺錢還要被你限制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8-01-16 22:30:00
印像中,日韓都是年約或複數年,希克當年KT是給兩年約。不過職業運動就錢鬥啊。
作者: Nuey (不要鬧了好暴)   2018-01-16 22:32:00
又不是給足12個月的薪水要保障甚麼==
作者: hcchiena (staco)   2018-01-16 22:34:00
原球團可以簽複數年約啊
作者: gator14h (Gator)   2018-01-16 22:44:00
不爽就簽複數啊 沒有合約狀態還要靠聯盟去綁人喔?
作者: Abet (Abet)   2018-01-16 22:49:00
廠廠
作者: freezee (就讓我 拼一次!)   2018-01-16 22:50:00
給複數約阿 這麼怕的話場均都瞄準8000人了還怕挖角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8-01-16 22:53:00
你算算看嘛,球探的成本跟洋投月薪比會比較高?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8-01-16 23:00:00
那其他三隊幹嘛不請球探去外國看要帶領臺灣棒球進步卻連球探都不想請
作者: ivynaa (藍天下午茶)   2018-01-16 23:07:00
要不要洋將明年比今年高的薪水可以換補休
作者: ericzun (虎斑與橘白的天使翅膀)   2018-01-16 23:09:00
自由市場競爭幾乎是對的,所以6JT也不用爭了啦
作者: rain0212 (淋雨)   2018-01-16 23:09:00
真的這麼喜歡就約滿直接續下一年度阿,吵都不用吵
作者: D1 (在沒有二軍正常開打前 我)   2018-01-16 23:10:00
是不會跟洋將簽複數年約喔…
作者: rain0212 (淋雨)   2018-01-16 23:10:00
為什麼一定要在季前才談?什麼228也不需要
作者: ivynaa (藍天下午茶)   2018-01-16 23:10:00
這麼喜歡直接開五萬鎂給人家 媽寶喔不順你的意就鬧?
作者: ericzun (虎斑與橘白的天使翅膀)   2018-01-16 23:13:00
話說爪寶們異常的接受性感小伍被挖的事實,氣度非凡
作者: howming0527 (脆皮G)   2018-01-16 23:15:00
窮酸 滾
作者: duckling4343 (歐歐歐噴將!!)   2018-01-16 23:39:00
因為爪球團有的是錢啊 只是肯不肯花而已
作者: weizxcvb (XD)   2018-01-16 23:47:00
連12個月都給不起 憑什麼限制合約到期的球員啊...
作者: sue5566 (56不能亡)   2018-01-16 23:48:00
是不會開複數年約喔 整天把洋將當免洗每個月都要擔心自己沒工作 要換比較好的工作 還一堆規定笑死
作者: jennings (jennings)   2018-01-16 23:52:00
沒錢就別玩職業,整天想搞默契難怪永遠殺豬公補噓
作者: ericlou (ericlou)   2018-01-16 23:53:00
不要忘了貴吱去年也是去收喵的洋將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1-16 23:59:00
乾脆禁止洋將轉隊,順便廢FA制度,以免母隊森企企好噗好
作者: migoyo   2018-01-17 00:01:00
又有吱寶玻璃心破了,笑死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1-17 00:01:00
同時領隊會議訂定薪資上限,禁止球員薪資超過該上限好了
作者: migoyo   2018-01-17 00:02:00
怨天怨地就是不給球員好福利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18-01-17 00:09:00
沒人規定不可以簽2年3年啊
作者: pqrsabc   2018-01-17 00:19:00
一直說母隊多辛苦 現在不就是球隊一起剝削球員嗎
作者: pink0518 (pink小日本)   2018-01-17 00:20:00
羅力如果被挖 我也是會怪富邦自己不爭氣 被搶走看起來爪迷對於武鐸可能被挖的事 也是怪自己球團居多啊
作者: abcd40116 (Cueto念做__頭)   2018-01-17 00:27:00
挖除了小史外其他兩個回鍋還別隊的還敢這麼大聲哦 吱吱讚
作者: migoyo   2018-01-17 00:28:00
就吱寶不怪球團積極留人,然後森7怪其他三隊一直挖,超好笑
作者: fanny0825 (花花琳)   2018-01-17 00:28:00
慣老闆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18-01-17 00:28:00
只有某隊好像自己球探找的就該爽爽低薪用似的,投一年可以每年都給你壓價誰受的了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8-01-17 00:29:00
那某隊幹嘛不請球探啊 請不起嗎?
作者: paul810928 (阿波~)   2018-01-17 00:30:00
條文該廢或修改 但在此之前太子有規章背書
作者: migoyo   2018-01-17 00:31:00
邦喵爪都沒在怪人挖,就某隊一直在怪
作者: duckling4343 (歐歐歐噴將!!)   2018-01-17 00:32:00
資方打手 不意外
作者: monkidre (monkid)   2018-01-17 00:32:00
拍謝首噓給你了。現在有白紙黑字寫這些談約規章,那聯盟就有責去糾正私下口頭約定的情況沒錯,更嚴重像是提前偷跑簽約的,當然就重罰加合約無效不能登錄之類的。
作者: paul810928 (阿波~)   2018-01-17 00:32:00
我想球迷都不會怪挖角的球隊 只會怨自己球隊吧XD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8-01-17 00:32:00
帶領臺灣棒球進步的球隊連球探都不請 我也是呵呵
作者: migoyo   2018-01-17 00:32:00
自己挖喵的洋投,然後說人只會挖,笑死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8-01-17 00:33:00
那還會什麼?請球探都不會了!qq
作者: duckling4343 (歐歐歐噴將!!)   2018-01-17 00:33:00
請個球探就留不住人 看了也是呵呵
作者: migoyo   2018-01-17 00:34:00
哈哈,有球探還是留不住人,丟臉
作者: SABA0 (A柱)   2018-01-17 00:35:00
安迪在氣什麼? 賽又不一定會被挖走,對太子有點信心好嗎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8-01-17 00:35:00
連球探都沒有欸 呵
作者: migoyo   2018-01-17 00:35:00
他自己都看不起太子了啊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8-01-17 00:36:00
我是在不爽自以為帶領臺灣棒球進步隊這種說法洋投啊再找就有太子是真的很差 只有把票房 人氣 戰績都弄第一而已就是窮酸 可憐
作者: monkidre (monkid)   2018-01-17 00:40:00
現在帳面上這些消息我願意相信只是各球團內部在嘴炮放話,耍些小手段,因為洋將沒合約沒保障,一方面希望經紀人留住洋將等時間到再簽,另一方面做風向讓母隊放棄續約。如果真的有提前偷跑簽約,那規章就是玩假的,之前那些風波說賽前有酒測有驗尿的,還有什麼相關單位調查怎樣,以後也可以都聽聽就好。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7 00:48:00
我個人推薦補償制 選用回鍋洋將需補貼前一年球團10%薪資
作者: monkidre (monkid)   2018-01-17 00:48:00
今天如果續約的時候(還沒到期限),經紀人說日韓開兩談倍跟不跟,不給結果真的離隊了,請問要去哪裡找人討拍。不如把簽續約的規章修訂,放人生路外,能讓母隊拿到轉隊費,才是實在吧。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7 00:49:00
拉高對手成本等於增加原球團談價優勢 比設期限好多了同時的配套是年約+真實公開合約薪資這兩項選擇用罰金也是一樣意思 登錄別的球團去年洋將就罰10萬NT反正就是墊高對手競爭成本 原球團還爭不贏就怪自己吧
作者: roberttony (Helianthus)   2018-01-17 00:52:00
阿你是要怎麼判定人家什麼時候接觸才去罰錢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7 00:53:00
我的建議是不設期限 你今年要登錄別隊去年登陸過的 就罰等於規費的一種 當然補償制比罰金制更好就是了
作者: roberttony (Helianthus)   2018-01-17 00:54:00
你知道登錄過的很多人嗎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7 00:54:00
比方說去年A隊找來開福袋只給芭樂價 今年要補償的金額就小像羅力這種拿大約的 你想挖要補償的金額就多 這樣才合理
作者: roberttony (Helianthus)   2018-01-17 00:55:00
只能說幸好我們只是球迷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7 00:55:00
10%覺得不夠 就開20%啊 你球探辛苦找到好貨 至少拿到補償
作者: roberttony (Helianthus)   2018-01-17 00:57:00
那找到好貨你幹嘛不開複數還是大約啊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7 00:58:00
討論的重點不就是給大家都有機會搶 你墊高成本 還是有人搶的話 就給他挖阿 不然不能挖不就回頭路原po提的前提有道理 大家都等挖別人的不投資在球探上對聯盟整體沒有幫助 但他解決方法錯了就是應該讓各球團錢鬥 同時增加球團在球探花成本的誘因才是對整個聯盟成長有幫助
作者: roberttony (Helianthus)   2018-01-17 01:00:00
那你要不要乾脆加註此條例適用無球探之球團
作者: charles520 (￿艢 ￾ N￾ ￾ ￾)   2018-01-17 01:01:00
好像有道理,我開始不同意你了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7 01:01:00
你球探找到好的洋將 要嘛賣給日韓賺轉隊費 要嘛轉隊拿補償就會有誘因 讓你花成本投資找來更高品質的洋將
作者: roberttony (Helianthus)   2018-01-17 01:02:00
這樣對聯盟有幫助?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7 01:02:00
洋將水準好 整體比賽品質也能提升 票房也有幫助
作者: monkidre (monkid)   2018-01-17 01:02:00
推nobita!把限制改成補償金的玩法比較實際,把洋將合約到期想作是複數年合約到期、或是申請自由球員一樣。球員本來也有換約跟換隊的權利,其他球隊也有意競逐,那就照規章(假設修編過)既有的來走
作者: roberttony (Helianthus)   2018-01-17 01:04:00
沒約還要付轉隊費,然後薪水永遠上不去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7 01:05:00
完全自由會鼓勵一些球團只要買隔壁就好了 忽視球探重要性你墊高成本 跟匹配制其實也很像 稍微保證原球團
作者: roberttony (Helianthus)   2018-01-17 01:07:00
球探又不只侷限在洋將這塊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7 01:07:00
各球團錢鬥 跟花成本投資球探找好貨 找兩者可併行 都重要
作者: ericzun (虎斑與橘白的天使翅膀)   2018-01-17 01:07:00
日本也常常有洋將跳槽,有補償嗎?
作者: ericzun (虎斑與橘白的天使翅膀)   2018-01-17 01:08:00
覺得不用把找洋將的球探講的太神,那種成本是自願的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7 01:10:00
我個人的順位是 補償制>匹配制>完全自由>現制當然要改什麼制度就讓領隊去決定 我只是建議依個概念
作者: ericzun (虎斑與橘白的天使翅膀)   2018-01-17 01:11:00
不培養球探只挖別人的狀況就是成本墊高且無備用機制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7 01:12:00
現制抓不到罰不了 懲罰守規矩的濫制度 該改就是了
作者: monkidre (monkid)   2018-01-17 01:13:00
球探看本土三級棒球跟洋將是一樣的事情,這個球探報告本來也“不一定”會是即時性的發揮作用,差別在於“即戰力”跟“潛力”,中職目前本土本來就有即戰力跟潛力的新進選手,洋將則是即戰力考量。甚至像是現在日本在海外也有棒球學校吸引外籍三級棒球選手加入,等於是把觸角伸到海外的潛力選手。這樣說的話呢。不全力開發球探系統,假設找來的不滿意,但願意為了搶人出更高價簽約還有補償金。跟全力開發球探系統,沒多餘預算考量其他現成球員,繼續鑽研球探報告,假設找來的不滿意,可能鼻子摸摸先上了再說。球團本來就有自己一套營運損益的規劃,一整個球季打完孰勝孰敗,最後不也是球團自己承擔,不會是別人分攤那個風險。
作者: wx190 (空。)   2018-01-17 01:27:00
投不好被ㄎㄚ拿機票走人 投的好還要看在那邊拖求cp值 要留人錢拿出來就不會被挖了不是嗎
作者: wugi (wugiN)   2018-01-17 02:06:00
不給複數約 在那怪球員 以為每一個國家都像台灣奴喔
作者: peterckh (小豪)   2018-01-17 05:33:00
某迷真的很不意外!
作者: Poleaxe (遠離罪惡淵藪)   2018-01-17 06:00:00
這篇文章居然沒幾個人噓
作者: hayato01 (kunsou)   2018-01-17 07:17:00
這什麼狗屁連篇的東西…
作者: lulttm   2018-01-17 07:21:00
奴家思維不意外
作者: eric0925a   2018-01-17 08:02:00
不想被挖就簽複數年啊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8-01-17 08:36:00
洋將多的像海一樣,你有本事省錢就再去挖一個啊,搞這麼多限制是三小
作者: pounil (IOU)   2018-01-17 09:01:00
日韓之前來挖人 怎麼沒人說什麼成本?拿錢出來留人啊 不然像本土球員好久才能FA好用的話 去挖羅力啊 啊 人家已經簽了
作者: taddy0540   2018-01-17 09:08:00
別再漰潰了
作者: yankees733   2018-01-17 10:12:00
爪爪別崩潰
作者: kana111243 (宇宙船長)   2018-01-17 10:48:00
既然是職業 就回歸市場機制
作者: Arjui (I have a dream)   2018-01-17 14:24:00
你說找洋將成本,西武有在跟台灣抱怨都出假貨嗎?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18-01-17 14:54:00
洋將轉隊費?中職又要領先全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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