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09.10
職棒簽賭放水案,台北地方法院下午宣判。檢察官起訴的三十九名被告,
到案的三十六人中,卅四人被判有罪,其中郭建成、卓琨原、古勝吉、張
正憲、楊章鑫、陳慶國、王光熙、廖敏雄、曾貴章、李聰富、陳執信、黃
裕登、謝奇勳、邱啟成、曾政雄、陳耿佑、褚志遠、黃俊傑、蔡明宏、吳
俊賢、江泰權、鄭百勝、郭尚豪等二十三名球員全數被判有罪,僅兩名涉
賭者獲判無罪。
承審法官李英豪在判決中也認定未在這一波起訴名單中的味全龍隊管理黃
清文、球員張泰山、陳金茂、黃文博、陳大順、葉君璋、賈西(現已改名
凱撒)、洪佩臻,興農牛隊賴有亮、白昆弘、廖俊銘、黃杉楹、陳彥成、
克魯茲、王傳家、張文宗、陳威成、張協進、張建勳、黃忠義、張耀騰,
以及兄弟象隊陳義信、陳逸松、洪一中、李文傳、林易增、吳復連等二十
七人疑似共同打放水球,將依職權送再議,要求檢方繼續偵查。
而本案被檢察官起訴的三十九名被告,沈芳達、王志雄及時報鷹隊洋將尼
洛三人未到案,法官將發布通緝。
新球迷可能不知道, 當年一堆名將都被質疑打假球
以後來的高道德標準, 洪一中早就該掰掰了
但當年如果繼續辦下去, 中職應該已經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