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ultratimes: 你知不知道那是贓物那是你家的事 10/10 13:40
: → ultratimes: 有句話叫 法律不會因為你不知道而無罪 10/10 13:41
第12條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第349條 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
金。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證明你知道你買的是贓物,那是檢方的事
: → ultratimes: 買到贓物的就是共犯啊,你知不知道,並非所問 10/10 13:45
哪種共犯你要不要講一下?
: → ultratimes: 法律不會因為你的不知道他的存在而無罪,懂嗎? 10/10 13:45
良心建議
除了C洽以外真的別一直發言
不看棒球然後活在自己世界
不懂法律然後一直誤導大家
大家一直叫他大濕
好像真的以為自己是大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