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就是四支球隊 玩來玩去就是這樣 至少會有二支球隊進入季後賽
現在面臨最大問題是 輸的人 反而還有機會進入季後賽
這種制度絕對有問題 否則每年下半季都有機會看到這種情況
建議 反正台灣都已經獨步全球了 就改成 4季!!
一季一隊30場 各各交手10場
冠軍3分 亞軍2分 季軍1分 殿軍0分
取年度積分最高二隊 打台灣大賽
若是2-3名積分相同 加賽一場或是打所謂的季後賽
這樣相信戰績會很接近 每季進入尾聲時 變數很大
連3-4名都會打得很激烈(因為會影響全季積分)
也不有過多的消化合式 每季都封王戰 票房也會好
缺點是一定要分出1-2-3-4名 戰績相同時會出現狀況
或是 全季2-3-4名積分相同
這個就要想其他問題解決
但總比看 3-4名之爭在練兵 或是 輸了還有機會進季後賽這種比賽好
練兵就去二軍吧 就增加二軍的比賽 一軍比賽就要有一軍的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