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職增隊顧票房 新球團可從舊球團挖人

作者: leonjapan (強尼六本)   2017-09-12 21:44:50
※ 引述《iam168888888 (射精)》之銘言:
: (中央社記者林宏翰台北12日電)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今天舉行常務理事會,宣布擴編球
: 隊制度,顧及票房、戰力平衡,新球團享連兩年選秀狀元籤、有權從既有球隊挖人。
: 據中職公布的擴編球隊制度,新加盟球隊前兩年可透過「新人選秀會」、「擴編選秀會」
: 組戰力;新人選秀方面,保證兩年狀元籤,第一年前四輪每輪可多選一人、第二年前兩輪
: 每輪可多選一人。
: 擴編選秀也舉行兩年,新球團可從原有四球團保護名單之外選人,第一年舊球團有30人保
: 護名單、第二年有18人保護名單。
應改成新球隊自由決定想不想從原有4支球隊挑人,如果新球隊看上原有4支球隊有自己隊上
缺的球員或是喜歡球員,決定要選時就出現原有球隊保護名單,為何是強迫新球隊一定從原
有4球隊中來挑選球員?
: 新球隊第一年可從各隊選2人共8人,要付給原球團每人新台幣300萬元權利金;第二年從
: 各隊選1人共4人,每人權利金750萬元。
新球隊如果從中原有4球隊挑走保護名單外的球員時,還要付原球隊權利金300或750萬也很
奇妙為何是這數字?還有假設被挑中的球員剩下1年就可以行使FA會不會該球員1年後FA跑回
原球隊...如果使用被挑中球員FA年限剩下可行使FA年度期限80%~10%(8~1年)*年薪 來當付
權利金會不會好些? 舉例被挑中球員剩下2年可行使FA,年薪是120萬)要支付原球隊120萬*
20%=24萬當支付權利金,選中FA年限越短與年薪越低的球員就支付越少權利金,反之越高
以上是假設例子或許還有更好方法.
: 新球隊加入一軍前兩年,外籍球員名額放寬,一軍可登錄4人、同時上場3人,比原有球
團: 一軍可登錄3人、同時上場2人各多個1名額。
作者: xform (xform)   2017-09-12 23:37:00
擴編強迫的那條規定真的很不合理,不過也許可以透過談判來解決。另外,也不覺得四個球團有誠意迎接第五、第六隊
作者: cityman9999 (yu)   2017-09-12 23:51:00
球團認為球迷人數還沒飽和啊,幹嘛放人進來競爭
作者: campdkny   2017-09-12 22:55:00
喔喔,漏看了,不好意思
作者: DFTT (不要餵食巨魔)   2017-09-12 22:53:00
官網有寫啊 "新進球團每輪皆不得放棄擴編選秀。"
作者: campdkny   2017-09-12 22:41:00
可從=/=一定要選吧......
作者: chris640722 (風神聶風)   2017-09-12 22:22:00
應該很難,選一個原球團的球員要付750萬.....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17-09-12 22:04:00
四隊:不歡迎第五、第六位凱子,謝謝,再聯絡!
作者: warren92971 (warren92971)   2017-09-12 22:01:00
希望有記者可以問問企業界的看法
作者: wonder234   2017-09-12 21:58:00
強迫買真的很詭異,或是750萬可以再低到500萬300萬 然後 500~650萬左右 應該是比較好的價碼
作者: zxcv4566822 (晴緣似海)   2017-09-12 21:45:00
其實聯盟沒有很想擴隊 結案...
作者: DFTT (不要餵食巨魔)   2017-09-12 21:47:00
逼你花大錢買二三流貨 趁機削一筆啊
作者: StarLeauge (星~)   2017-09-12 21:49:00
其實聯盟就是想貢潘仔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7-09-12 21:51:00
第五隊本來就是缺盤子啊 你不是盤子怎撐起來加盟辦法都沒啥問題 唯獨強迫買球員就很離譜
作者: KingCherry (男男)   2017-09-12 21:52:00
這種文體我還以為是大師
作者: chunyanlin (tsuyoshi)   2017-09-12 21:55:00
而且為什麼只有新球隊能玩 原有球隊不能玩嗎?
作者: titanbc (新手爸爸日誌)   2017-09-13 00:00:00
講好玩的,幹嘛那麼認真訂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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