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談球隊
談選秀就好,沒意外的話
新進球隊順位應該是第一吧?
這種玩法下
第一順位被選中的狀元要陪新球隊爛3年
第一年談完也沒二軍可以打->領底薪
第二年打二軍->領底薪
第三年上一軍->前年度沒成績還是領底薪
第四年依上一季成績敘薪
如果你是大王有機會調500%,不是的話呵呵
再來就是球員放3.4年的問題
誰敢說不會出什麼傷病的
這那個第一指名要啊,按
大概前幾輪都不會願意簽
智商正常一點的合約絕對直接談崩
第二年再來選季末有點成績搞不好直接就調了
還有一點最重要的
台灣老闆什麼不好
專門看球隊成績調薪資
新進來被當沙包打老闆會有多爽?
不爽你想調薪水
是能調到那裡去
想想就很慘烈......
又一個雖洨?
※ 引述《centre0130 (Dracula)》之銘言:
: 一,企業資格審核
: 加盟金:新台幣1億2千萬
: 保證金:5年經營保證金新台幣3億6千萬。
: 母企業資格
: ●成立5年以上
: ●母企業資本額新台幣五億以上
: ●台灣法律認證的股份有限公司
: ●非台灣籍不得持有資本總額達50%
: ●需向會長提出股份、股本名稱、地址及所擁有股份比例
: 個人出資:以特殊個案來進行討論。
: 企業或個人合資:以特殊個案來進行討論。 (這個?)
: 新球團經營企劃書:
: ●提供主場規劃
: ●地方支持:公開支持聲明(聯名簽署)。
: ●母企業基本資料:企業稽核與調查報告、執行長履歷書與經營理念。
: ●新球團計畫書:符合市場機制的宣傳計畫、符合三場理論(主場、農場、球場)的經營
: 模式以照顧球員、經營球迷。
: 地方棒球振興計畫
: 1億新台幣(推行基層棒球活動或建設相關設施)。3000萬由聯盟執行,7000萬由母企業
: 提出計畫與執行。
: 二,聯盟配套措施
: 新人選秀會
: 新球團擁有以下選秀權優勢
: ●優先選秀權
: ●額外選秀權
: 擴編選秀會
: 自原四球團補充戰力。
: 洋將規定
: 新球團皆比一般球團多一個名額。
: 戰力外選手
: 新球團可以與戰力外選手優先議約。
: 三,加盟時程
: 第一年
: ●確定新加盟球團
: ●新球團參加第一年中職選秀
: ●新球團參加第一年擴編選秀
: ●新球團與戰力外優先議約
: 第二年
: ●新球團加入中職二軍賽事
: ●新球團參加第二年中職選秀
: ●新球團參加第二年擴編選秀
: ●新球團與戰力外優先議約簽約
: 第三年
: ●新球團加入中職一軍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