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getta ( )》之銘言:
: 棒球場上有個不成文規定說大幅領先盜壘 是太追求個人紀錄 不尊重球賽跟對手
: 所以如果有這樣的情況 往往會被對手報復投觸身球
: 說到追求盜壘紀錄
: 我記得十幾年前有個選手追求盜壘王追求到
: 1.怕自己打擊無法上壘所以不先發 等隊友上壘再代跑
: 2.對手暴投時不推進 避免損失盜壘機會
: 3.打長打時只停留在一壘 為了接下來可以盜壘
: 我忘了這名選手是誰
: 有人記得嗎?
領先6分發動雙盜壘怎都沒人去問是教練下令還是球員自己要跑的?
1 若是史總下令他一定是考慮6分不夠牛 棚花但他自己也做好被報復的打算了
2若是肥恰自己為刷數據要跑,職業球員刷數據領高薪臭了嗎?
3甘寧若要玩美式野球要丟人,冤有頭債有主,帶種的話為何不敢丟肥恰而去傷及無辜的
周董,沒看肥恰那輪上場明顯不敢太站近靠本壘板,他也做好被K的打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