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棒球規則7.05(F)

作者: berton0 (berton)   2017-04-09 01:10:37
※ 引述《d60917 (zdspy2號)》之銘言:
: ※ 引述《liu270990 (熊o霸o天o下)》之銘言:
: : 其實這個規則真的有點模糊?
: : 絕對不是大家中文不好
: : 解釋一:
: : 根據棒球規則7.05
: : 在下列情況下,跑壘員包括擊球跑壘員得在不虞被判出局情況下進壘。
: : (F) 給予兩個壘(的情況):
: : 情況一:界內球彈跳進觀眾席或"因野手之碰觸"改變球路,進入一壘或三壘界外之觀眾
: 席
: : 情況二:或穿過球場圍牆、記分板、灌木
: : 情況三:或圍牆上之草,或經下面穿過或被夾住時。
: :  
: : 【註】擊球員、跑壘員均以"投手投球時佔有之壘為基準點,給予二個壘。"
: : 註解:野手碰觸只與觀眾席有關,其它球場建物另外獨立判斷,沒說明野手碰觸的狀況
: : 解釋二:
: : 根據棒球規則7.05
: : 在下列情況下,跑壘員包括擊球跑壘員得在不虞被判出局情況下進壘。
: : (F) 給予兩個壘(的情況):
: : 大前提:界內球彈跳進觀眾席或"因野手之碰觸"改變球路
: : 情況一:進入一壘或三壘界外之觀眾席
: : 情況二:或穿過球場圍牆、記分板、灌木
: : 情況三:或圍牆上之草,或經下面穿過或被夾住時。
: :  
: : 【註】擊球員、跑壘員均以"投手投球時佔有之壘為基準點,給予二個壘。"
: : 註解:兩種大前提,球自己的路徑或被野手碰觸改變的路徑,造成下面三種情況,這樣
: : 野手就與整個球場設施有關了
: : 這兩種文字解讀好像邏輯都對,不過今天裁判的判決是解釋一就是了
: : 有沒有中文系的幫忙解題一下?
: 先講結論,我認為這兩個解釋都不完全合理。
: 我認為下述四種情形均適用此規則
: 亦即,依據棒球規則7.05(F),下述情形給予兩個壘
: 情形一:界內球彈跳進觀眾席
: 情形二:因野手之碰觸改變球路,進入一壘或三壘界外之觀眾席
: 情形三:穿過球場圍牆、記分板、灌木或圍牆上之草
: 情形四:經(球場圍牆、記分板、灌木或圍牆上之草)下面穿過或被夾住時
: 【註】情形四括號內的文字是為了方便版眾理解,我自行添加的,規則上沒有這段文字
: ======
: 我對於原文解釋二的質疑是:
: 解釋二的大前提是(1)界內球彈跳進觀眾席或(2)因野手之碰觸改變球路
: 再加上其他條件才有可能是用此條文
: 也就是說,假設飛球直接(無碰觸其他物品亦無落地)被夾在全壘打牆上,不適用此條文
: 然而,之前中職有類似的案例,是給了一隻二壘安打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S_MNReOiI8
: 所以依照這個案例可以推斷中職並不採解釋二的解釋方法
: ======
: 我對於解釋一的質疑是:
: 解釋一之中的情況一將界內球彈跳進觀眾席的要件再加上了"一壘或三壘界外之觀眾席"
: 也就是說,依據解釋一的情況一,飛球一個彈跳彈出牆,也沒有本條的適用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JfxZyZFm4M
: 可是我們可以知道這是最常見的場地規則二壘安打
: 與解釋一有些許不同,所以我也不認為解釋一合理
: =======
: 上述影片一當中可以發現,界內飛球自然落地,被夾在全壘打牆的廣告帆布內
: 判一隻場地規則二壘安打
: 1.沒有彈跳進觀眾席
: 2.沒有因野手之碰觸改變球路
: 3.沒有"穿過"球場圍牆、記分板灌木或圍牆上之草
: 只有被圍牆(的帆布)夾住=>情形四
: 上述影片二當中,界內飛球自然落地,彈出全壘打牆
: 判一隻場地規則二壘安打
: 1.沒有因野手之碰觸改變球路
: 2.沒有"穿過"球場圍牆、記分板灌木或圍牆上之草
: 3.沒有經下面穿過或被夾住
: 只有彈跳進觀眾席=>情形一
: =====
: 依據之前中職的裁判案例,應該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 四種情形非互相牽連,而是獨立存在,只要滿足其中一種情形,就應給予兩個壘。
: 以上個人淺見,歡迎指教。
(O) 1. 界內球彈跳進觀眾席
(O) 2. 『因野手之碰觸"改變球路"』進入一壘或三壘觀眾席
(O) 3. 穿過球場圍牆、記分板、灌木或圍牆上之草或經下面穿過或被夾住時(沒落地)
(?) 4. 穿過球場圍牆、記分板、灌木或圍牆上之草或經下面穿過或被夾住時(有落地彈跳
(?) 5. 穿過球場圍牆、記分板、灌木或圍牆上之草或經下面穿過或被夾住時(因野手之碰
觸"改變球路)
前三點應該無爭議
只是覺得如果第四點成立,第五點就成立,有問題請指正,謝謝。
作者: Midiya (還是當學生好啊... (茶))   2017-04-09 01:18:00
前面有人解釋了 看英文規則會比較清楚後面那些狀況跟前面是獨立的
作者: berton0 (berton)   2017-04-09 01:24:00
可是後面狀況會由(3) (4) (5) 三種方式造成@@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7-04-09 01:30:00
就五種狀況 各自獨立互不影響 都說"或如何如何"或如何如野手碰觸就只有第二點 其他沒講就是沒有
作者: berton0 (berton)   2017-04-09 01:40:00
會提出(4)和(5)是因為 (1)有特別談到『球彈跳』進觀眾席如果沒講就是沒有 那就是 A.(4)和(5)都沒有B. (4)有(5)沒有 且 直接進觀眾席一定不是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7-04-09 01:54:00
所以說是隔自獨立互不影響 彈進觀眾席就只有第一點算一種狀況 跟其他狀況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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