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卸任3年內 擬禁任職體育協會
研議修法
台灣隊在世界棒球經典賽慘遭淘汰,球迷要求改革,解決各單項協會各自為政現況。綠
委林俊憲昨籲盡速修《國民體育法》,設置單項協會的民代、政務官「旋轉門條款」,
禁止其在職及卸職後3年內擔任理、監事及其他有給職務。將接任體育署長的林德褔也
說,希望盡速完成修法,未來就有法源依據,讓各協會運作能受到監督,帳目、業務也
會透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去年底曾審查《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當時擔任召委的綠委
何欣純說,去年里約奧運後,大家對監督單項協會的修法方向討論很多,但行政院版很
慢才送來,本會期將續審。行政院的《國體法》修法版本要促使單項協會財務透明化,
並規定現任政務人員、民選首長及民意代表不得擔任理事或監事。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
昨說,希望立院盡快審議政院版本。
「專業取代政治」
但綠委黃國書、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則認為,應設專法來管理體育團體。徐說,應該讓
體育團體去政治化,理監事更要增加專業運動員比率,讓會員代表的專業性強化。
民進黨內對《國體法》未來修法方向仍無定論,有綠委質疑政院版草案不夠務實,恐怕
「該管的管不到、不該管的管一堆」,且就算修法也無法解決棒協跟中職互爭主導權問
題,應先檢討體育署,不該每次只出錢補助單項協會,遇到問題卻都擺爛、置身事外。
藍委柯志恩對修法則持保留態度,她說,不能因為單一事件就評斷哪個單項體育協會做
得不好,何況民代人脈廣,能協助協會尋找資源,對協會發展不見得是壞事。柯說,民
進黨還要修法限制立委卸任後也不能去體育協會,這未免也太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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