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悲劇未完 小費船難身亡卻遭索賠巨款

作者: Zuleta   2017-02-12 07:25:35
前馬林魚投手費南德茲(Jose Fernandez)去年9月船難身亡,同行的兩位友人Emilio Jesu
s Macias與Eduardo Rivero也當場喪命。由於小費的遺體被驗出古柯鹼與超量的酒精,兩
位友人的家屬轉而向小費的家屬求償400萬美金。
控方家屬的律師表示,費南德茲在駕船時使用酒精與毒品,致使兩位友人喪生,須賠償兩
家人各200萬美金。費南德茲家屬的律師則表示雙方和解的可能性很低,因為官方調查尚
未結束,他認為當時並不是由費南德茲開船。
當局研判他們因船速過快而在灘頭撞毀,費南德茲死於衝擊而非溺斃。事實上當時3人都
有喝酒,Eduardo Rivero的遺體也被驗出古柯鹼,肇事責任依舊未定。費南德茲雖然優秀
,但他大聯盟年資尚淺,生涯總薪資只有457萬美金。
有些網友對此不以為然,諷刺地說:「簡直像中了貧民樂透。」「如果最後查出開船的是
那兩位窮朋友,還會有人索賠嗎?」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212000778-260403
作者: johntw (johntw)   2017-02-12 11:56:00
將心比心,如果我是友人的家屬,也會考慮提告其他兩人雖然有喝酒,但沒超過酒測標準,而小費則達到酒精標準兩倍。這船難發生原因是直接撞擊岩礁致死,如果你是家屬會不會認為是小費酒駕造成的。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7-02-12 11:41:00
找不到證據吧 除非駕駛的指紋都只有一個
作者: AllenHuang (∴'☆:∵★.\:)   2017-02-12 11:40:00
小費 tip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7-02-12 11:39:00
有證據證明是他開的嗎?
作者: ultratimes   2017-02-12 11:18:00
有證據不是他開的船??
作者: www2967 (www)   2017-02-12 11:00:00
酒肉朋友 家屬還想敲一筆
作者: IRPT001 (清純無限好~兇不下去啊)   2017-02-12 10:21:00
神友人
作者: dunhiller (ULTIMATE)   2017-02-12 07:35:00
小費 鉅款
作者: edouard09 (方文山下智久)   2017-02-12 08:02:00
看對面有錢在那邊凹
作者: Tads   2017-02-12 08:09:00
結果是友人開的 那友人的家屬賠不賠?
作者: lucky1lk (賭到沒錢的人)   2017-02-12 09:04:00
這就是(跟)死(人)要錢的嘴臉?!
作者: qazqazqaz13 (章魚哥)   2017-02-12 09:20:00
反正事實還不明 先向不利的一方凹就對了
作者: remprogress (rpg)   2017-02-12 09:23:00
誰開船都不知道 有事逆
作者: devilsky (雲傲天)   2017-02-12 09:32:00
求償400萬也不可能拿到 開價來殺的而已
作者: yankees733   2017-02-12 09:34:00
果然開始要錢了,顆顆
作者: tw88 (台灣ㄅㄨㄅㄨ)   2017-02-12 09:34:00
可怕 吸錢鬼
作者: Stark0908 (史塔克)   2017-02-12 09:35:00
沒證據誰開船得話 這筆錢應該拿不到吧
作者: zaza1128 (馬不停蹄)   2017-02-12 09:55:00
只證據呢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7-02-12 12:03:00
不要濫情,將心什麼,如果另外兩人頭腦清醒,會讓不清醒的那個來開船嗎
作者: rexagi1988 (阿將)   2017-02-12 12:05:00
笑死人,他們的想法最多是可以理解,將心比心什麼。真要腦補我也可以說肯定不是小費開船,他才敢喝到這麼多。在沒有證據是誰開船之前就想提告所賠,不是想要錢就是標準台灣家長我的小孩很乖,肯定是別人幹的
作者: PCC2003 (習慣晚睡)   2017-02-12 12:31:00
小費給多少是門學問
作者: kimos (給摸)   2017-02-12 12:42:00
推rex
作者: nuclearbomb (XD)   2017-02-12 12:46:00
活該
作者: bulidau (不用)   2017-02-12 12:53:00
白癡家屬以為先告先贏,如果我是小費家屬等調查結果不是他開船時,我一定會以小費年薪為基礎向開船的家屬求償
作者: Pcoin (P幣颯爽回歸)   2017-02-12 12:55:00
哈哈將心比心哈哈
作者: bulidau (不用)   2017-02-12 12:56:00
調查結果沒出來就先告,就不要是他家小孩開的
作者: strams   2017-02-12 12:59:00
喝酒跟撞到岩礁是2碼事吧除非海況熟,不然你沒喝酒,還是會撞到吧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7-02-12 13:28:00
如果確定不是他開的 我支持反告
作者: thermo409 (超級喜歡郭嚴文)   2017-02-12 14:33:00
其他兩個沒過酒測標準不代表沒有開船也不代表清醒吧
作者: maxspeed150 (聽說茉夏分手了)   2017-02-12 14:51:00
什麼將心比心 奧客惜奧客吧
作者: s09930921 (bbbbbbbbbbb)   2017-02-12 16:17:00
噓那個將心比心
作者: www2967 (www)   2017-02-12 16:37:00
他酒精濃度比別人多兩倍他開船 支持小費家屬提告
作者: sunnybody907 ((′・ω・`) )   2017-02-12 17:47:00
被害死還要被告 真是神友人
作者: edhuang (隨便啦)   2017-02-12 19:38:00
比你個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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