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xf123 (真彦(まさひこ))
2017-02-03 18:16:25國外球團為了避免旗下運動員在球場外受傷
常常會在合約加註禁止從事"危險"事項
如:騎摩托車.滑雪.打保齡球等等......
來規範運動員的日常生活 如果因違反規定而導致受傷
球團甚至可不支薪 以處罰違約的球員
雖然場外受傷的案例防不勝防 有些人甚至洗澡.削水果都會受傷
但前天竟然在胡瓜主持的綜藝大集合看到小破上節目玩遊戲
玩的項目還是跟民眾比腕力 比腕力折斷手臂時有所聞啊
劉芙豪也太不愛惜身體了吧 還是說統一獅也沒在規範的?
台灣球員的合約會規範這種事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