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要求第5隊加盟金
我認為不如趁現在來個大洗牌
目前中職四隊中只剩下一隊的企業資本額遠遠落後人家
不出三年絕對會破本無法繼續玩下去
反倒不如就趁現在拉攏其他金融體系或是大財團加入
這些中小企業的根本沒有本錢和人家搞職棒
趕快讓他們退出應該比找第五隊還要重要吧
不然又會跟某隊伍一樣球季打到一半就說要拋售
根本就是一個不定時的炸彈,有這樣一個隱憂藏在中職聯盟
有誰會肯加入?球員哪會安心打球?
這隊如果直接解散應該會比轉賣來的好
轉賣還還要轉售金額,依無良商人的價值觀我看可能會炒到5.6億不只
不如就直接讓他解散,球員回歸自由市場,
也讓新球隊可以從自由市場去選擇選手,
更甚之可一次讓兩個隊伍同時加入也不一定,
例如這隊的好手讓兩球隊去分,
這樣的話即使是新加入的球隊,其戰力也不會與原本其他三隊低到哪裡去。
結論是我認為與其現在要求第五隊加入,不如趕快肅清低企業成本的隊伍還比較實際。
※ 引述《mygo198 (老a)》之銘言:
: 第5隊加盟金、保證金多少? 中職年底公佈恐跳票
: 2016-12-29 14:30:00
: 記者劉峻誠/台北報導
: 中華職棒聯盟會長吳志揚曾在8月時表示,如欲加盟中華職棒的新球隊,不管是第5或第6
: 隊,都必須繳交加盟金及保證金,相關辦法會、繳交金額多少,都會在今年底公佈,不過
: 到目前為止,中職還未公佈相關辦法,而中職下次與中職4隊展開的領隊會議將在明年1月
: 10日進行。
: 中華職棒秘書長朱康震表示,下次與4隊進行的領隊會議訂在1月10日,不過中職並不會主
: 導要討論的內容,也就是說,下次的領隊會議中也不一定會針對新球隊加盟辦法、加盟金
: 等事項進行討論。
: 中華職棒在今年8月公布新增第5、6隊的主要辦法,新加入球團,需繳付加盟金,並另行
: 繳交保證金,待一定年限後退還該企業,並表示,加盟權金利的金額、保證金的年限,都
: 待聯盟內部確認後,年底之前會公佈。
: http://sports.ettoday.net/news/838827
作者:
bybe (小p)
2016-12-29 21:13:00你先出錢 廢文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12-29 21:13:00嗯 所以義聯已經成功拋售了 還好還好
作者: SanBe8 (三比八) 2016-12-29 21:13:00
廢文,浪費時間
作者:
bhoward (豪仔)
2016-12-29 21:17:00你到底要酸吱吱還義大啊……
作者:
unter (howard)
2016-12-29 21:18:00你說的某隊 好像也很有錢不是?
唉...人家爪迷就嚐到轉賣成功的甜頭...所以說話稍微大聲一點了....我不見怪....不過呀...換了一個比較有錢的老闆....好像也沒多強...
樓上話不要說太滿 明年少了搖錢樹鋒哥小心被打臉wwww
作者:
patty5920 (一個人的人生都只有一次)
2016-12-29 21:30:00會長都在虎爛,不差這一ㄘ
作者:
vacamin (轟吧全壘打轟吧Lamigo)
2016-12-29 21:30:00你也算熬出存在感....辛苦辛苦
每天跟另外幾個爪寶在那編一搭一唱要人轉賣 真夠鹹的
鋒哥沒意外有可能循小頭模式來我爪 到時又要被吱吱黑
作者: trylin (踹林) 2016-12-29 21:36:00
不如擔心用黑心錢養球隊的老闆哪天被抓走爪爪又要轉賣
老實說有本事你爪把金鋒拿去...反正我樂的你養....
作者:
b122771 (旅越張大師)
2016-12-29 21:37:00唉 ~ 不出錢的, 喊的最大聲的, 就是這種
我不是中職迷啦...但鋒哥有頭路我樂見其成...還有人家球隊經營沒困難付得出球員可以接受的薪水就別一值嗆人家要轉賣,連我這種非中職迷都覺得很沒品
作者:
ihfreud (旅行,是後天的混血)
2016-12-29 22:00:00人家只是比較窮,照你邏輯馬林魚,海盜,運動家都可以退出了。
爪寶是在幫老闆被抓鋪路 大家不要錯怪他啦 XDDDDDDDDD
拿MLB跟吱吱比 會不會太好笑 人家是小資球隊你們大概就是奈米資球隊吧
笑人家奈米資XD 中職四隊跟你的MLB小資比都是奈米資啦XD
作者:
timTan (用口頭禪區分年記)
2016-12-29 22:27:00應該是反串吧,偏不噓
作者: TURN 2016-12-29 22:55:00
黑米2.0都出來了,版主不來看一下
作者: ceoho 2016-12-29 22:59:00
文賓,你還是自盡吧
作者:
iam4k (im4k)
2016-12-29 23:15:00可憐
作者:
Ogrish (P幣歸零糕)
2016-12-29 23:31:00裝窮裝到大家都覺得它很窮,偉哉百大
作者:
ericlou (ericlou)
2016-12-29 23:36:00住海邊喔?管真寬
作者:
jackerxx (((o(#+>"<)==o)))
2016-12-29 23:50:00版主不來洗地嗎?
作者:
laco680914 (曾小閎~0986-080914)
2016-12-30 00:26:00哇...現在連窮人都要趕盡殺絕唷...之前爪爬的規模就..
作者:
okajimatt (Shohei Otani #11)
2016-12-30 00:32:00昔日3v、sh今日wen、1026 水準符合
作者: charles520 (艢 N ) 2016-12-30 00:59:00
義大算小咖嗎?還不是不玩,之前中信鯨說不玩也不玩,還是要讓職業球隊像職業比較好。
作者: BENWINDY 2016-12-30 02:20:00
為什麼不是黑米2.1?
作者:
vans726 (vans726)
2016-12-30 04:49:00幫補 中肯
作者:
hjshief (老爹)
2016-12-30 08:47:00亂搞到觀眾最多?
作者:
a0187 (高高)
2016-12-30 09:37:00這個ID 非常的不意外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6-12-30 10:03:00
分屍哥不是被捅了?
作者: blue1994t (肥阿) 2016-12-30 11:47:00
廢到有剩
作者:
tecnniv (想,不想)
2016-12-31 15:06:00你還能怎樣丟爪迷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