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是滿替陽岱鋼感到憤怒的
肋骨都斷了球團還逼迫他出賽???
都沒有人覺得哪裡奇怪嗎???
帶傷上陣最怕的就是留下永久性的傷害
如果因此毀了台灣鬥士火腿怎麼負責???
等到真出事了再談賠償已經是很後面的事了吧
重點應該是避免讓球員在這種嚴重受傷的情況下出賽
而且陽岱鋼的經紀公司好像也很失職
完全都沒幫自己所屬的球員爭取權益
全部都推給陽岱鋼自己想要打的就好了嗎??????
我建議像這種情況
應該交給專業的醫生鑑定
只要鑑定結果不宜出賽
就不可以讓所屬球員上場
如果上場日職應該要對火腿罰錢
然後陽岱鋼可以用強迫勞動對火腿隊提告
中職也應該效法我這個方法
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