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制:(引用自棒球維基百科)
高潮賽首輪(ファーストステージ,First Stage,舊稱第1ステージ,第1輪)採用三戰
兩勝制,和季賽相同有和局制,但至多12局。由季賽第三名挑戰季賽第二名。季賽第二名
擁有所有比賽之主場優勢,賽事結束後以勝利場次較多之球隊晉級。如果最後兩隊戰績相
同(一勝一敗一和或是三和),則以季賽第二名晉級決勝輪。
高潮賽決勝輪(日文表示為ファイナルステージ,Final Stage,舊稱第2ステージ,
第2輪)於賽程設置之初採用五戰三勝制,但從2008年起採用六戰四勝制,一樣採用和局
與12局上限等規則,聯盟冠軍則擁有所有比賽之主場優勢。但由於聯盟冠軍先取得一勝資
格,因此實際上最多只打六場,在高潮系列賽中和局沒有加賽制度,因此打完六場後由勝
利場數較多之球隊晉級。如果兩隊戰績相同(3勝3負1和或其它戰績相同之情況),則由
聯盟優勝隊伍晉級日本大賽。另自2008年起,決勝輪結束後也會選出一位賽事最有價值球
員(MV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