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職規章今做部分修訂

作者: davidrick (舖ㄘ)   2016-06-30 11:14:50
這條如果聯盟不定義清楚,到時候適用起來一定又爭議一堆了…
乍看比較大的問題是60人名單以外的球員,定性是怎樣?
一,名單內不用說就是保留~
二,名單外又可以分兩類:
1.沒有合約在身→很簡單就是不用離隊證明的[真]自由球員。
2.有合約在身→這個問題很大,究竟可不可以轉隊?
①如果是參考規則五的話,即使有合約在身,只要不在名單中其他隊還是能選,問題是規則五是類似選秀的模式,大家輪流選,然後還有補償問題;但中職這規定似乎是自由接觸?如此某些合約在身的60外球員可能大家搶,身價暴漲XD
②如果有合約就不能接觸,實際上這規定就只是一軍登入限制,外加廢除離隊證明書規定(記得沒錯的話前幾年就廢掉了?)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6-06-30 11:16:00
名單外就是等同釋出.各隊自由接觸阿.會被排到60人外的都不會是主要戰力了
作者: davidrick (舖ㄘ)   2016-06-30 11:24:00
60外也有可能是新進球員,還在養成階段所以實力不夠在名單內,問題是美國還有規定年限幾年的才會丟到規則五,中職什麼都沒說
作者: gn00152097 (不再是一個人)   2016-06-30 11:33:00
60人名單外的有些可能是傷兵?
作者: g5v895 (喵的 我不是台泥網址)   2016-06-30 12:05:00
應該是第一種情況 不過身價暴漲應該是想太多應該是第一種情況 不過神經暴漲應該是想太多
作者: jpecho (你攏省小條開大條)   2016-06-30 12:29:00
或許大家都多慮了,4隊根本不會有超過60人的可能性
作者: bxxl (bool)   2016-06-30 12:34:00
所以以前傷兵可以放60人外,現在傷兵放外面會被撿走?去年不就有人放到60人名單外了,可能性早已實現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6-06-30 12:51:00
不是說要增加流動 當然可以撿離隊同意書沒廢 張泰山還有拿如果複數年約沒走完就要擺出去 母隊當然要付完錢要撿的就給買斷費就好啦 只是中職應該不會這麼照規矩走...不知道後來要出現什麼特殊玩法 好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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