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選秀權是否能交易或其他運用?

作者: cdpicker (陽光、沙灘、比司吉)   2016-06-22 18:31:36
以美國NBA為例,選秀權可以拿去交易,加價換更高的選秀順位,或是搭配做為交換
球員使用,讓選秀籤更有價值,在球隊重建或陣容打造上有更多的變化。
中職目前只有四隊,還有一隊已經喊要賣了,選秀籤的重要性不像NBA(30隻隊伍)
價值差異太大,不知中職的選秀權能否交易呢? 或是選進來的新人可以馬上打包交易?
以克里夫蘭騎士隊為例。狀元籤簽下Wiggins,馬上打包去交易灰狼的Kevin Love
如果中職能這樣運用的話,義大不用擔心預算問題而不選即戰力的好球員,即使面臨
轉賣,可以選進來後,把球員交易出去換球員+現金回來,這樣市場上應該比較活絡
對球團的運作上應該有比較多的空間,選秀權的運用是否有受到規章限制或保障
還請瞭解的版友解惑了。
作者: TAIPEI2010 (光輝道路)   2016-06-22 18:34:00
王英山←→耿伯軒+30萬新台幣
作者: DFTT (不要餵食巨魔)   2016-06-22 18:34:00
聯盟規章是啥 有人看過嗎?
作者: DarkKnight (.....)   2016-06-22 18:36:00
一樓XD
作者: william20314 (哦哦哦)   2016-06-22 18:39:00
如果義大能用今年選秀權交易未來的選秀權應該不錯
作者: a723634 (大鬼)   2016-06-22 18:41:00
統一用前三輪選秀權簽郭泓志?
作者: GentleJena (耶拿)   2016-06-22 19:01:00
跟上面那篇看太快看成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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