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pc: 人家是挑戰觸殺是不是在腳到本壘前,又不是挑戰有沒有妨礙跑 06/05 19:52
→ npc: 壘,輔助判決不是該就挑戰的點去檢視?要判妨礙跑也應該是等改 06/05 19:52
→ npc: 判後由義大提出比較合理吧 06/05 19:52
https://youtu.be/WpWpA0HiWJc
第一次使用本壘衝撞規則時 也是吳復連使用挑戰
但是當時一壘審王俊宏先生引用本壘衝撞規則判王勝偉安全得分
當時主審是尤志欽 But就算不引用規則該案例也是安全得分
第二次是胡金龍回本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RTsuBBv_As
這次是主審蘇建文判OUT 但是義大要求看是否有阻擋本壘
所以主審自己又進去看
第三次是這次
主審江春緯判安全得分 紅中使用挑戰權
一壘審尤志欽進去看 卻引用本壘輔助 所以即使是OUT也是安全得分
但是這次如果算擋 那第二次也該算阻擋本壘
所以我覺得是有人沒搞清楚規則
規則寫未持球狀態下擋本壘算跑壘員安全得分
問題是 這次劉時豪是有持球狀態......
作者:
oldmanw (《歐德麵--W》)
2016-06-05 20:01:00所以今天不是誤判 而是引用規則錯誤
作者:
v2ssili (WTFFFFF)
2016-06-05 20:03:00不然今天是該用哪種規則? = =
兩腳沒跨過本壘 下半身卻有去擋住觸壘空間 這有討論空間
作者:
bedb0624 (我是小黑不是小白)
2016-06-05 20:04:00判跑者先到就算了,結果引用本壘阻擋規則,誰不會爆走?
作者:
oldmanw (《歐德麵--W》)
2016-06-05 20:05:00所以我是覺得這次挑戰裁判根本就不該引用本壘阻擋這條
作者: newland (120cc+15元) 2016-06-05 20:05:00
這規則根本引錯了 一個張飛打岳飛的概念...
原PO回文搞錯了喔 爪爪那場 捕手下半身沒擋 絕對合法
作者:
v2ssili (WTFFFFF)
2016-06-05 20:06:00今天是根本不需要也用不上這條規則阿 都持球了還不能擋?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6-06-05 20:06:00不小心發現別的規則或別的判決問題 是否可以一併處理?
作者: g0428168 (影武人) 2016-06-05 20:07:00
除非捕手持有球,否則不可阻擋企圖得分之跑壘員的進壘
作者:
xian (鹹蛋超人)
2016-06-05 20:09:00這case感覺怪怪的 照這順序 那不是應該要洪中電視輔助判決成功改判後 再引用本壘衝撞規則? 因為一開始是判safe啊
對 所以應該要先改判為OUT 然後義大出來抗議本壘衝撞規則 可是第一次吳復連使用時就沒有這樣玩了不過王勝偉那個Case即使使用挑戰權也是Safe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6-06-05 20:11:00問聯盟吧,不過當初問聯盟相關疑問 完全沒回應
作者: kwl (kwl) 2016-06-05 20:15:00
三個裁判都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