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es85692 (阿勳)》之銘言:
: 大家覺不覺得應該縮短至七年年資
: 即可取得自由球員身份
: 如果24歲打職棒
: 變自由球員都33歲了
: 不是每個球員都像大師兄一樣
: 34歲還能撈到大合約
: 應該讓球員還在巔峰期就能成為自由身
: 讓球員能有追求最高身價的機會
: 另外絕對要取消轉隊費這鳥規定
: 自由身就自由身
: 還規定什麼給母隊轉隊費
: 和九年年資才能成為自由球員一樣
: 都是阻礙職棒運動健全發展的爛規定
: 看看為何還有一些業餘好手
: 寧可留在台電和合庫也不肯踏入職棒
: 職棒的制度很需要再進化才行
我覺得這樣很好阿
就是看不懂為什麽聯盟或是領隊會議都沒有行動
過去領隊會議很明顯就是有人在作梗
像是一些二軍制,FA,都是被特定對象否決掉
現在那些特定對象都不在了
為什麽還不能推動 ?
我記得La New的劉保佑董事長,在投入職棒的初期就曾感嘆說
1. 在台灣,阿貓阿狗也都能有職業棒球隊
2. 國外成熟的制度和規則就在那裡,拿來用就會進步
為什麽不用呢?
光一個FA制,就要弄得綁手綁腳,說自由都不自由了
請問大家覺得現在的領隊會議
誰最有可能作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