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推文或發文明確影射球員、球團或裁判放水且無法提供明確事實佐證者
永久水桶
板規明文規定"明確"影射球員、球團或裁判放水,由於永久水桶的確是滿嚴重的處分
故除非很明顯的影射,不然我會另以B-17引戰/B-1豪洨文處理
這幾天小曹新聞底下,有不少人推文說放水
曹錦輝的確有道德瑕疵,但由於證據不足地檢署不起訴
因此有不少人的推文的確有踩線
但翻閱以往案例,並無因為小曹放水的推文/發文 處以永久水桶處分
因為沒有先例 我並不希望一下子將2.30個人永久水桶
水桶/退文是維持板務的最後手段 我相信有些人是無心或是跟著別人模仿的
因此板主決定 在此篇公告前 跟小曹有關的放水推文
有達到違規標準的 皆處以30天水桶
此篇公告後,有踩線的就依板規來...
希望這個做法大家能接受
為什麼影射曹放水就不能永久水桶?y你的板規寫 "推文" "明確影射球員"放水
作者:
Kitakami (在妳身上揉來揉去)
2016-05-24 19:59:00我都說下麵
作者:
hbk20491 (〥夢中情一場夢〥)
2016-05-24 19:59:00zzzzzzzz不是答應了 因故 沒放??????????
問中職現在是不是打真的就被永久 明確影射球員的30天你要就都桶 不然就全部都30天 什麼雙重標準 笑死人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6-05-24 20:01:00還好我都說麵 湯加多一點
他被酸沒錯啊 他傷害中職 被酸活該 但他也靠自己回MLB
作者:
zgoi (zgoi)
2016-05-24 20:01:00小曹就不起訴 沒放過一場水 竟然還可以因為人多就不桶
作者:
hy654 (兄弟乂家豪乂)
2016-05-24 20:02:00我認為應該永久才對 三十多人看似很多 但是你一桶下去就沒
你可以說他曾經有此意圖,但是誣指他有打假球行為就該永桶,敢作敢當啦
要你就把曾經因為影射放水的全部改30天 不然你就全部
作者:
ggglu (g儒)
2016-05-24 20:03:00那些就是直接明講放水阿 之前沒判現在不判zz 以前殺人無罪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03:00調查一下 這個似乎還好
作者:
cht211 2016-05-24 20:03:00可以這樣因為一個人修改罰則嗎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5-24 20:04:00版規會轉彎~ 影射小曹的就不敢永桶XDD
作者:
hy654 (兄弟乂家豪乂)
2016-05-24 20:04:00不過是推文要有明確說有放水的 像那種查一下的不應該
你要改版規 也是以後才適用 之前的比照原版規處理吧
作者:
ggglu (g儒)
2016-05-24 20:04:00手濕濕的 丟水球 下麵 那種才叫做影射吧 直接說放水的就是明講了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05-24 20:04:00
版主說以後再講的就永桶 希望說到做到 另外,是不起訴
老闆 來碗乾麵不加水 ....阿像這種的勒?? 標準到底??
因為兩者意思有差,如果板主這樣寫也是很有問題的喔!
作者:
ggglu (g儒)
2016-05-24 20:05:00樓上那種才是標準的影射 都明說放水的 還放人一條生路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05-24 20:05:00
以後就抓幾個踩線的永桶,讓大家知道界線在哪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06:00應該是直接講大於影射吧
作者:
powyo (光子郎)
2016-05-24 20:06:00以前的事講沒差啊 因為他真的做錯啊
鄭捷以前也沒殺人 所以他在捷運殺人不能判死 判徒刑就好
你現在說無心之過 乾脆犯板規的都無心之過可以原諒好那名人堂的都無心之過 怎麼都不放出來透透氣
作者:
muching (somethin' sparkle)
2016-05-24 20:07:00推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07:00這句至少應該比明確指稱是否要放水來的含糊一點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6-05-24 20:07:00修正一下「法院判決無罪」用語,不然就又是法盲和理盲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5-24 20:07:00本版版規: 影射小曹 Safe 影射其他 永桶XDDD
作者:
erotica (eee)
2016-05-24 20:08:00反正一定會有類似變種影射推文出現
同樣板規 你在哪個時期用 哪個時間違反 就什麼處分你有些推文直接講明了曹放水 不水桶?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6-05-24 20:09:00謝謝板主開恩
作者:
legendd (legend)
2016-05-24 20:09:00合理阿
還有一篇 講吃鵝肉的 是不是又去吃鵝肉啦? 像這類的呢
建議你要這樣判可以 但你以前因為這個版規的 麻煩都改30天 否則對那些人也不公平啊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10:00假設前一個人真的之前放水 但是現在打菜市場杯 是不是也
重點是不能雙重標準... 你這樣以後要怎麼讓人信服?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6-05-24 20:10:00以後改講吃鵝肉好惹 XDDD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11:00clywin的意思是之前只有一句都會判30天吧
作者: a78012023 (頑固阿斗) 2016-05-24 20:11:00
你這樣一判之前的全部都要重新檢視不能因為是曹錦輝就放寬標準
作者:
apenguin (追著球球跑呀跑)
2016-05-24 20:11:00黑曹不算影射吧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5-24 20:12:00昨天有一篇也沒直接講明二個字 結果還是被永桶的樣子?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12:00當然如果是第一個文章 那根本不是隱射 是直接指稱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5-24 20:12:00廠商招待也算喔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05-24 20:12:00
明顯 不是法院不起訴 是地檢署不起訴 法院可沒在管起訴
對阿 a78說的沒錯 你要這樣改可以 但你以前的 全放出
作者:
pujos (lks)
2016-05-24 20:12:00板主要不要自桶
作者:
pujos (lks)
2016-05-24 20:13:00曹錦輝答應放水 的確是事實,誰說這是事實的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5-24 20:13:00昨天那篇要不要先解桶阿?
你可以說他曾經答應過啊,曾經發生的客觀事實你要怎麼講都可以,但是有種明講或影射他在mlb的麻煩永桶好嗎,依法行政而不是因人因風向而轉彎,敢講就為自己言行負責阿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14:00現在中職在打真的了嗎這永久 假設 現在曹在打真的了嗎 30天根本是自找麻煩.....
作者: a1684114 (A大仔) 2016-05-24 20:15:00
什麼時候開放Cueto正確音譯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5-24 20:15:00舉手 如果推湯頭味道變了 這樣算嗎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24 20:16:00他現在在MLB又不是中職,你影射還不用永久水桶?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05-24 20:16:00
去前面<曹>的文章找,絕對不只這些人被桶30天啦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24 20:17:00我現在說紅中怎樣你會只判30天嗎?
作者:
zgoi (zgoi)
2016-05-24 20:17:00那些說曹在MLB有放的 明確事證呢??
作者:
erotica (eee)
2016-05-24 20:17:00建議引進 NBA版KOBE強暴條款 XDDDDDDDDDDD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17:00推 honey0417: 要調查一下 這根本也沒說啥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24 20:18:00明顯是指涉他在MLB有放怎麼能不永久水桶處理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5-24 20:18:00推影射中職的會被永桶耶 但是影射MLB卻沒事所以現在是影射MLB有**?
乾...NBA根本就爛版主 選擇性辦案 一堆違規都裝死不辦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05-24 20:18:00
大家要漁獲量就往前翻 絕對收穫滿滿XDD
小曹case明明版規定的沒有模糊空間,還在那邊影射的人根本明知故犯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6-05-24 20:18:00「曹錦輝答應放水的確是事實」版主要自捅嗎?狀況外發言
你都敢桶一個未來有可能會打你臉的中職 不敢桶MLB的...
版規還會轉彎喔 不能影射中職放水 可以明說MLB放水???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19:00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24 20:19:00此篇咧 有擔當點好嗎 過去的會復原嗎?
作者:
zgoi (zgoi)
2016-05-24 20:20:00小曹被媒體污名化 自己說過沒答應放水 2度答應那是組頭說詞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24 20:20:00管板給你當家家酒喔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20:001NGKZE7n
作者:
pujos (lks)
2016-05-24 20:20:00「曹錦輝答應放水的確是事實」版主要自桶嗎?別裝瞎子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21:001NGbJDZO 全部永桶 才是正常的
作者:
orangetv (勇敢的黑鮪魚)
2016-05-24 20:21:00這真的怎麼做都兩邊吃力不討好 版主辛苦了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5-24 20:21:00所以現在標準到底是怎樣
我是認為影射的就算了啦 直接明說的為什麼不能永久桶ZZZ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24 20:22:00修文就當沒說過喔 那我請別人修我的推文可以嗎
作者:
unit333 (超級喜歡何守正)
2016-05-24 20:22:00笑死人 一樣是不起訴書 那我說紅中不讓鋒哥上場有放水嫌
為了曹粉板主搞這篇吃力不討好弄臭自己...辛苦了...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22:00這幾天跟誰吃飯呢?查一下啊 也還好其他就直接湧桶吧
作者:
zgoi (zgoi)
2016-05-24 20:23:00不管以前怎樣 沒證據可以亂講? 那假球三連霸聯盟不就隨人講
作者:
pujos (lks)
2016-05-24 20:23:00什麼時後曹自承答應放水了,這百分之百造謠影射?
作者:
orangetv (勇敢的黑鮪魚)
2016-05-24 20:23:00在這罵的又是曹粉 唉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24 20:23:00以前怎樣你體討論阿 現在明明就沒有卻可以影射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5-24 20:23:00要就開放啊 不然罵中職**就會罵桶 不然一起桶
作者:
unit333 (超級喜歡何守正)
2016-05-24 20:23:00雙重標準的樣子有夠丟臉 直接說的永桶拉ZZZZ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6-05-24 20:23:00還好那時候沒推文不然應該也會進桶,以後叫衝撞曹囉 這是法院認證的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24:00你沒po 或許還可以認同版主裁量權 但你把抓出來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5-24 20:24:00可以推阿成鵝肉攤嗎?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25:00才30天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6-05-24 20:25:00「曹錦輝答應放水的確是事實」版主要自桶嗎?別裝瞎子
作者: a5091300 (穩潔海苔~*) 2016-05-24 20:25:00
感覺接受廠商招待、黑曹帳戶這兩則桶的有點過頭了 事實上他的確有接受性招待的不當利益輸送 沒有提到打假球的部分 這其實算事實
所以27人名單 我現在怎麼影射他們有放水嫌疑也不會永桶?
人多就不桶 少人影射造謠就活該 到底要護航到什麼時後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5-24 20:26:00板主你貼的是新聞 他們說的是不起訴書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6-05-24 20:27:00曹的問題在於他剛好處在一個灰色地帶,所以很難處理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27:00我沒有說未來影射 但你是不是會因為提到以前就把人捅了
作者: bbo9527 (elephant9527) 2016-05-24 20:27:00
這幾天跟誰吃飯呢?查一下啊 <-過往吃飯是事實怕人說喔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24 20:28:00原來是組頭粉
作者: bbo9527 (elephant9527) 2016-05-24 20:28:00
那我哪天說他又去吃鵝肉是不是也要被桶?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6-05-24 20:28:00不要說他放水,我引述不起訴書、妮妮、鵝肉一下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5-24 20:28:00新聞引用的組頭說法阿 和事實不一定相符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29:00你自己立場變來變去啊 這板規說得很清楚了
不管你要不要自桶 請說明到底為什麼可以雙重標準人多犯法就沒事?
以前就是道德有問題不可否認 現在拼回去 沒證據就影射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5-24 20:29:00所以現在標準到底是什麼啦
作者: ARMAGEDDON (ARMAGEDDON) 2016-05-24 20:30:00
快選個版主吧 之前檢舉的也沒處理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5-24 20:30:00我同意很難處理啊 但如果有些不永桶的話 之前影射的是不是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24 20:30:00他們說得確實明確 而依版規就是只能永桶 很難?
作者: dodo6 2016-05-24 20:30:00
影射小曹的推文應該非常多 不過永桶變成30天 輕很多了
作者:
unit333 (超級喜歡何守正)
2016-05-24 20:30:00原來不起訴書的東西已經變事實了耶 太好了 以後講紅中和
作者:
b54102 (可問江湖頂峰)
2016-05-24 20:30:00合理 希望以後說小曹放水的都永久水桶
作者: bbo9527 (elephant9527) 2016-05-24 20:31:00
除了明確說放水 其他酸他上酒店 吃鵝肉都完全不該桶
作者:
unit333 (超級喜歡何守正)
2016-05-24 20:31:00吳總有放水嫌疑都能正大光明了 讚讚讚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6-05-24 20:31:00重點不在不起訴書是不是事實,而是當有人引用的時候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32:00自己挖坑自己跳 無語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6-05-24 20:32:00他可以說我沒有影射曹放水啊,我只是引用啊blahblah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5-24 20:32:00不只昨天二篇 還有很多 都該解除永桶
作者: bbo9527 (elephant9527) 2016-05-24 20:32:00
像小鄧鄧三天兩頭被酸不付錢 那都是事實 做過就別怕人笑
作者:
unit333 (超級喜歡何守正)
2016-05-24 20:32:00版主意思就是不起訴書怎麼寫都事實嘛 以後吱爪輸球小心囉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33:00第一篇不只是影射而已 已經是直接說他就是有放水
作者:
unit333 (超級喜歡何守正)
2016-05-24 20:33:00每日毛毛文要出來囉
作者:
erotica (eee)
2016-05-24 20:33:00引進 NBA版KOBE強暴條款 選我正解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5-24 20:33:00其實你就一次直接把標準講清楚吧!否則會令人無所適從,推鵝肉、酒店、妮妮、麵加水這些可不可以?
作者:
pujos (lks)
2016-05-24 20:33:00根據判決書張泰山放水也是事實了,這樣OK?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05-24 20:33:00
a50搞錯了 那些是在MLB時期推的文 曹在MLB有接受招待?
作者: a5091300 (穩潔海苔~*) 2016-05-24 20:34:00
公告才Po不到一小時就回覆沒看到新見解而不予回覆,真當人24小時都掛PTT啊 什麼回覆…
作者:
pujos (lks)
2016-05-24 20:34:00更不用說不起訴那種廢文
作者:
erotica (eee)
2016-05-24 20:34:00不是專文討論事件的 有出現關鍵字都桶~~~~~~~~~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34:00我也很討厭曹 但這條板規寫的超清楚 根本沒有讓你"開恩"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5-24 20:34:00"推文看來沒有新的見解" 笑惹
作者:
erotica (eee)
2016-05-24 20:35:00有人不滿這種條款 就賴帳賴給NBA 賴給體育群組~~ 輕鬆
作者:
pujos (lks)
2016-05-24 20:35:0027人名單是寫在判決書裡的,可不是不起訴書這種廢文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35:00改60天的空間.....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5-24 20:36:00要碼你就一起永桶 要碼你就把之前被永桶的通通放出來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24 20:36:00依法永桶變成版主可以額外施恩 再推給媒體 讚讚讚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36:00你可以說第三篇或許版主群有空間 但一二篇
作者:
pujos (lks)
2016-05-24 20:36:00根本是崩潰中離了,裝瞎到極致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6-05-24 20:36:00個人覺得要酸曹妮妮、酒店跟鵝肉看起來比較安全點啦y
你現在不把那些直接說在MLB放水的推文永桶 就是姑奸養息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5-24 20:37:00崩潰中離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24 20:37:00我不喜歡曹 所以開恩 目前來看就是這樣不然沒有理由雙重標準 額外開恩
作者:
Walden (Walden)
2016-05-24 20:37:00因為以前沒有 所以不照板規永桶 所以是你板皇帝說了算?
作者:
anti27149 (anti27149)
2016-05-24 20:38:00那版規訂假的就是了喔?????
“我不是空口說白話 也是根據我已知的資訊得出的結論“ 以後有關27人名單的打不好小心了,被說是不是曾打假球所以現在才… ,這種說法也是根據已知的起訴書而來
作者:
pujos (lks)
2016-05-24 20:40:00以後除了義大其他通通都可以酸假球了?更正,統一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24 20:41:00就朕意阿 我的認知比較重要
作者:
rickcoo (coo)
2016-05-24 20:41:00禮物都收了,價錢都談好了。 你跟我說他沒要放水
作者:
pujos (lks)
2016-05-24 20:41:00義大,中信,桃猿任用的都是放水總教練<=“法院判決書”寫的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6-05-24 20:42:00曹粉高曹到出水了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24 20:42:00判決書得更不用說 不過我相信會有其他藉口
作者:
unit333 (超級喜歡何守正)
2016-05-24 20:42:00今天如果米糕輸球小心囉!!!!!!!!! 會不會是紅中搞得鬼呢
明確的板規在那不敢永桶? 不然現在改版規阿ZZZZZ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6-05-24 20:43:00你找得到對曹不利新聞,為什麼找不到不起訴處分書?還裝無辜說你不知道錯在哪裡?
作者:
pujos (lks)
2016-05-24 20:43:00法院判決書歐,公信力&效力比什麼廢文不起訴書高多了
作者:
anti27149 (anti27149)
2016-05-24 20:43:00洪中又要放牛牛一條生路了嗎?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6-05-24 20:43:00yeah
我管你什麼迷,不想依版規判決就下台沒人逼你,不然還要版規幹嘛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6-05-24 20:44:00無事證,小曹接受媒體訪問時也否認放水。這麼多事證,你
作者:
billy56 (zzz)
2016-05-24 20:45:00放人一條生路表示:
跟人模仿就能減少徒刑 那別人殺人我也殺也不用判死?
作者:
unit333 (超級喜歡何守正)
2016-05-24 20:46:00相信版主是紅粉拉 喜歡放人一條生路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5-24 20:47:00不然這樣好了 如果以後有影射MLB**的 也不要桶喔
作者:
pujos (lks)
2016-05-24 20:47:00板主這樣判不就擺明了要放水,還有臉扯東扯西
作者: z50905 (z50905) 2016-05-24 20:49:00
版主英明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6-05-24 20:51:00拿組頭的話當聖旨,把不起訴書當廢紙。版主這種言論,還敢說自己不知道錯在哪裡?就是擺明了裝瞎裝死就是了...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6-05-24 20:52:00沒問題
作者:
Walden (Walden)
2016-05-24 20:52:00板皇不要縮啊 反正你說了算 意思意思桶自己一天也可以辣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6-05-24 20:53:00在Mlb毫無證據放水卻愛推放水推文 被桶剛好
作者:
Roystu (Roystu)
2016-05-24 20:53:00沒有先例就隨便桶30天喔? 版規訂好看的??
作者:
rickcoo (coo)
2016-05-24 20:54:00恩恩 我們曹曹很乖的,一定是被組頭帶壞的^^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5-24 20:54:00以後影射小曹以外MLB球員** 不要又永桶喔XDD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24 20:54:00是沒有先例特赦喇 不要搞混了
作者:
yu1120 (yu)
2016-05-24 20:54:00黑人就是黑人護航也不會漂白啦
作者:
pujos (lks)
2016-05-24 20:55:00所以現在放過水的到底可不可以酸?27人名單是寫在判決書上的乾脆一點好不好其中有三個現在在當總教練,一個是全壘打紀錄保持人
作者:
pujos (lks)
2016-05-24 20:57:00未經證實不能酸,寫在判決書的的沒問題吧
作者:
powyo (光子郎)
2016-05-24 20:58:00過去的事我覺得就算了 不要在live文說人放水BB就問說有沒有收錢 檢調要不要查 這太超過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05-24 20:59:00
下面有篇新的公告
作者:
powyo (光子郎)
2016-05-24 21:00:00過去不管他是黑是白 至少他現在是乾乾淨淨在打球
作者:
pujos (lks)
2016-05-24 21:01:00太超過啥?三個放水犯在當總教練還不准別人提歐?
不用提判決書了啦 版主已經說只看新聞 判決書關我屁事了 製造業文凌駕一切 懂?
作者:
leegogo (æŽç‹—ç‹—)
2016-05-24 21:04:00這很合理阿
作者:
enamor753 (enamor753)
2016-05-24 21:04:00亂講人放水都沒事膩以前沒有所以不能這樣做是啥邏輯
作者:
enamor753 (enamor753)
2016-05-24 21:05:00頗呵
作者:
awpex127 (Brian)
2016-05-24 21:07:00請問張誌家無罪 可以修版規嗎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05-24 21:07:00
不錯了啦 沒視而不見 一次把B-18標準說清楚
作者:
LauPi (老皮)
2016-05-24 21:07:00這算是版主放水嗎? 我這樣說會被統嗎?
有做事有推!是說要不要連cueto文也解釋一下明確標準呢?不然奎頭哽都快被玩到無言了!
看到CUETE就在推龜的 根本可以無意義推文值接桶ZZ
作者:
tinytod (22)
2016-05-24 21:43:00講難聽點 就沒被判有罪 一堆人還是硬要冠上他有罪為啥你只拿 組頭的新聞來反駁 曹自己本身接受採訪的新聞
作者:
whywowo (獨孤風吟)
2016-05-24 21:48:00這種酸民少一個算一個拉 拜託永桶好嘛
作者:
tinytod (22)
2016-05-24 21:49:00還有不起訴書上的 你卻都視而不見? 阿不就好棒棒
小曹的case比較特殊,確實有非常多的人認為他有打假球只是沒被抓到。甚至不起訴書都有非常接近影射的字眼出現。如果就這樣判決影射小曹放水的版友水桶(不論長短),實在有點一言堂的感覺。
作者:
DFTT (不要餵食巨魔)
2016-05-24 22:01:00還好推麵加水沒事 以後繼續推
小曹很確定的是有打假球未遂,連這樣的前例都不能指稱他放水,覺得不太適合。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6-05-24 22:10:00版主倒數第二段補述不是新聞,那是不起訴書裡面的內容。
作者:
powyo (光子郎)
2016-05-24 22:12:00所以就可以說他在mlb放水??我100%相信他在mlb絕對沒放水很多人是都在LIVE文裡面亂說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05-24 22:13:00
樓上某人不要把CPBL的意圖放水跟說他在MLB放水混在一起
作者:
powyo (光子郎)
2016-05-24 22:14:00頂多說他放火 說他放水太超過
作者:
toyjoy (討教)
2016-05-24 22:22:00缺德迷是要崩潰多久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