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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國輝的談薪僵局:當「職業運動員自覺」被當作任性和不尊重,球星也只能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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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國輝與義大犀牛的談約狀況,隨著登錄期限的到來即將落幕,2016年的國輝,會讓我回
想到2011年智勝。同樣是觸礁,充滿著許多共同點,處理方式各異,但論制度與民情,又
有值得探討之處。
當時,是LaNew熊北遷成為Lamigo桃猿的首年,首任隊長是陳金鋒、領隊是蘇敬軒,而總
教練,是剛從二軍蟄伏一年再度復辟的洪一中,正時值球團北遷百忙之際。
蘇敬軒是從熊隊擔任領隊,到過度為猿隊的首任領隊,那也是他最後一年的領隊任期,現
任領隊劉玠廷當時擔任球隊監督的角色, 球隊權力正在悄悄轉移。洪一中經過二軍蟄伏
,在蔡榮宗很賣力的在球季終戰打敗統一,豪取年度勝率第三,把陳鏞基拱手讓給統一獅
後,順理成章的下台一鞠躬,黑面蔡和紅中再次黑紅交替,自此洪一中沒再離開過總教練
的大位。
在球員進入談約和準備開訓階段時,我一邊盯著廠商製作球隊練習衣、球褲、運動鞋等尺
寸、數量、交期確認(因為全部打掉重練的視覺才剛提案通過,新球衣來不及在開訓時完
成,所以春訓期間球員仍然穿著著熊隊球衣,在澄清湖球場開訓)。同時我收到蘇領隊寄
的桃猿新球視覺CI,讓我幫那隻藍猴取新名字,後來我幫他命名猿氣小子,但猿氣小子不
是重點,重點是桃猿大聖。
我是說,桃猿隊的主砲林智勝,不好意思,因為長得有點像。2011年1月1日,元旦壽星林
智勝剛滿29歲,剛蟬聯兩屆全壘打王,生涯敲出118發全壘打,聯盟頂尖球星,跟現在的
高國輝狀況幾乎一模一樣。
https://i.imgur.com/orxD9ui.jpg
當時印地安人隊有意邀請林智勝參加春訓,正值舊約期滿新約未談之際,智勝想出國的心
思向來不隱藏,不過印地安人一月初正在處理薪資仲裁球員的合約問題,無暇顧及林智勝
,因此邀約春訓始終未曾明朗,Lamigo發現國外球團無人照會,在搞定郭嚴文的13萬元新
人合約後,就開始和林智勝洽談新約。
林智勝2008年與 La new 熊簽下三年複數合約,平均月薪約31萬,在這段期間他達到生涯
顛峰,合約到期後盼望追比潘威倫、彭政閔的薪資水準,但當時球團強調:「近兩年戰績
不理想,進場觀眾人數慘跌,球隊要能大幅加薪很難。」 很巧,跟現在的義大也很像。
當時有熟識的記者去從旁詢問,探出智勝希望比照潘威倫的合約,嘟嘟在此前一年的三年
複數年約最後一年(2010),月薪是51萬, 2011年1月再和獅隊續簽一張三年、平均月薪
54萬的薪水。
https://i.imgur.com/sURQ73Y.jpg
當時累積年資7年的林智勝,一方面盼出國圓夢,一方面他透過球員工會律師闡述合約,
認定2008年簽下「載明時間的三年複數年約生效後,其合約效力應當取代加盟中華職棒簽
下的制式合約」,約滿後應屬自由之身,他覺得未與桃猿簽約前,可以自由決定動向,故
缺席桃猿的體檢和在澄清湖球場舉行的開訓。而球隊的認知則是「是談薪水不是談合約」
,認定在不定存續約的狀況下,約滿智勝仍屬球團選手,不參加春訓視同練球未到違反球
隊紀律,要依隊規懲處。
眾所周知,後來智勝妥協,簽下一張五年複數年約,月薪依序為37、39、40、42、43萬元
,另有五年588萬元的激勵獎金。
為什麼妥協?因為中華職棒聯盟跳出來解釋不定存續約,在智勝1/11缺席開訓後,當時的
中職秘書長李文彬就發表聲明:「林智勝對於合約認知有誤,以為三年複數年約期滿後,
就成為自由球員(FA)。不過中職制式合約內容,在不定存續期間內,每年仍會延續合約
,直到一軍年資滿九年才真正取得自由球員資格。」
我想以一個球迷、作家、球隊從業者的身份,如實傳達當時智勝面臨的情況。林智勝的開
訓缺席,不僅造成公司內部對他的看法,甚至連向來擁護他的廣大球迷群都開始分派,有
一半的球迷對他的缺席展開撻伐,這些都是我當時實際的見聞。有球迷群說他不尊重球隊
、不尊重工作、說他任性,缺乏職業運動員自覺。但最諷刺的是,這個事件中最有「職業
運動員自覺」的,恐怕就是林智勝本人。
我不知道智勝當年的缺席是基於義憤還是高人指點,但他的缺席其實是符合國外職棒精神
的:無約在身,沒有薪水、保險,沒有權利、沒有義務。此時出席春訓,若受傷是因公還
是因私?無約時投入春訓,對球員來說沒有任何保障。
但是這樣的觀念,依然敗給中華職棒的不定存續約,聯盟的解釋,宣判智勝縱使無約但也
無自由資格,仍屬桃猿「資產」,在不定存續的規範下,林智勝缺席成為違反球隊內規行
為,被判罰10萬元的罰金。
事隔5年以後,我們把剛剛上面的人名稍加置換:
剛結束三年複數年約
月薪平均約31萬
連續兩年全壘打王
剛創本土全壘打新紀錄
高雄澄清湖的球隊
領隊表示前兩年票房差難以大幅加薪
春訓前合約未定
聯盟秘書長都跳出來為制度發表聲明
https://i.imgur.com/ejSQDjD.jpg
宛如歷史重演,只是勞方從林智勝變成高國輝、資方從桃猿變成了義大犀牛,聯盟秘書長
從李文彬變成了朱康震,人事全非,但事件如重演。過了五年了,不變的仍是「不定存續
」和形同虛設的「薪資仲裁」,成為高身價球星揮之不去的緊箍咒。
最大的不同在於國輝並沒有採取缺席開訓的手段,他選擇出席春訓,專心作好球員應盡的
本份,沒有受到當年智勝的處罰和輿論批評。然而另一個諷刺的事實是,沒有被批評的作
法其實不見得是符合職業運動精神的,因為這段沒有合約的期間,他其實是缺乏保障的。
但是智勝的慘痛先例於前, 國輝如果缺席,可想而知的口誅筆伐和輿論壓力,反又會再
次從球團轉移到球星身上,事隔五年後,我們的環境和民智,依然沒有太顯著的成長。
台美職棒的相關差異
美國職棒的相關制度是這樣,在大聯盟25人名單登錄滿172天為一年年資,以此計算:
年資滿6年者成為自由球員
年資滿3年含以上之球員, 具備薪資仲裁資格
年資未滿3年,但排名符合Super Two者,也具備薪資仲裁資格(註:Super Two是指球員
在剛過去球季登錄滿86天,並且年資排名在類似球員的前22%。)
未達自由球員+無仲裁資格時,若被移出40人名單,放到讓渡名單上,沒有其他球隊要,
就自動回到小聯盟,同樣處於「不定存續約」狀態,若遭到球隊釋出、解約,就成為自由
球員。
其實對比起來,中職的現行制度確實是朝向美國職棒的制度模仿,但是中職的FA年資是9
年,旅外回歸球星亦然,且重點在於不定存續約狀態下,中職沒有明確薪資仲裁的年資規
範,及專業仲裁的組織及機制,導致年資「三年以上、九年未滿」者,覺得薪資不合理,
也毫無專業、客觀、公正的協商仲裁機制可以運用,才會出現在「最終登錄期限(開幕戰
前一個月)」委屈求全妥協簽約情況。
https://i.imgur.com/rxzIYMX.jpg
國輝肯定會簽約,因為未達自由球員身份,外加不定存續約狀態還是無解,而唯一在這道
緊箍咒下可採取的「薪資仲裁制度」,在台灣這個凡事「重人際、講感情」的傳統思維下
,薪資仲裁依舊被人視作「破壞勞資關係」,是連聯盟秘書長都跳出來說「不建議使用」
的機制,無法真正客觀、公正、專業協商勞資認知落差。
缺席春訓和熱身賽,對球員開季的手感可能會造成問題,所以選擇出席春訓,是對新賽季
較為保險的方式。但這些委屈和不受尊重,都是基石球星出走的遠因。2016年頭也不回、
「黃袍加身」的林智勝,就是未來林益全和高國輝可能仿效的榜樣。
註:根據報導,高國輝已經跟義大犀牛簽下一年合約,月薪55萬元。
圖片授權:專業運動攝影師何俊輝 、 法蘭克
責任編輯:楊士範
核稿編輯:羊正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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