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國輝36歲才能FA 怕等不到盼修改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6-01-22 10:52:11
旅外球員的FA年限,如果要改真的要非常小心.稍微不注意就會漏洞一推
其實與其修改旅外球員的FA年限,不如把旅外球員不得領簽約金的爛規定廢掉,對旅外球員
來說還比較有實質的幫助
我是覺得沒必要優待旅外球員,中職現在最該做的就是留住球員.不是拼命把球員往外推
年輕球員全部留下來最好,這樣要增隊也容易多了
旅外球員都會等到完全沒人要才會回來(這麼多年來只有小飛刀是例外),真正可以上到3A
或MLB的就比例上而言其實鳳毛麟角,絕大多數都是低階小聯盟過水的
郭勝安.張耀文.潘萣翔這種等級的也都是旅外球員,這種等級的讓他們FA年限縮短.對中職
有幫助嗎?還不如取消旅外球員不獳領簽約金的規定.讓他們在真的還能打的時候就回中職
貢獻..不要等到國外完全沒人要的時候才想到中職,說真的.中職沒有任何義務要收留這些
已經找不到任何球隊的低階旅外
貿然把旅外球員的FA年限縮短,一定會造成不管哪種等級.球員一窩瘋往國外跑.去國外當一
年免洗.然後回國要求縮短FA年限,鑽漏洞是人性.不鑽白不鑽
就像當初郭泓志條款出來.連林威助.許銘傑這種待退老將等級的.也希望可以免選秀
一個制度.最怕的就是有漏洞.只要有漏洞.就是大家鑽,這對中職的發展只有壞處.沒有任何
好處
最可惜的例子,我覺得是羅錦龍.如果不是旅外球員不能領簽約金.或許他就不會願意在美國
待10年.待到球隊不要他才回來.如果他早一點回來.可以多在中職投幾年.也不會像現在這
樣.待在傷兵名單的時間比在場上的時間多
現在18歲就能打職棒.未來大學沒念完就投入職棒的(像林樺慶.林子崴.林振賢等等)人一定
會越來越多.18~22歲之間投入職棒的球員會爆增,所以現行的FA年限.個人認為沒有修改的
必要,因為時空背景已經不同
旅外球員縮短FA,個人非常不贊成.因為有漏洞.如果是先打CPBL再旅外就不會有年限太長的
問題,把所有球員都留下才是中職該做的事.不是把所有球員都往外推
縮短旅外球員的FA年限,等於把所有球員往外推
作者: trylin (踹林)   2016-01-22 10:54:00
大師中肯推
作者: ipisppt (挑戰)   2016-01-22 10:55:00
make sense, Allen.
作者: lml99 ( )   2016-01-22 10:56:00
這是大師!? 蠻有道理的耶 認同
作者: Isaac   2016-01-22 10:57:00
郭勝安.張耀文的實力如果差 也無法在中職一軍待到有FA資格行使FA了也沒別隊有興趣
作者: lml99 ( )   2016-01-22 10:59:00
不過旅外低階跟高階還是差很多就是 標準要怎麼定難阿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16-01-22 10:59:00
沒有必為為了旅外而縮短!但是9年真的太久了而且職棒球員生涯有幾個9年?
作者: jkhcc (老師)   2016-01-22 11:01:00
還是再放屁阿,哪國的FA綁九年??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16-01-22 11:01:00
我是覺得可以改成7年!22歲進來,大約30歲成FA不然這樣FA市場大部分時期都是死水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1-22 11:03:00
旅外回來的起薪高阿 朝三暮四的概念嗎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16-01-22 11:04:00
18歲的優秀球員進來有兩次FA機會
作者: jkhcc (老師)   2016-01-22 11:04:00
改成六年取得旅外資格,七或八年完全自由球員資格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6-01-22 11:07:00
還想拼的人都不會那麼甘願回來……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16-01-22 11:09:00
縮短年限是給CPBL非旅外選秀進來的簽大約機會不然像小胖一樣薪資一直卡住!要等好久才有50萬
作者: MacGyverism (帥阿老皮!!)   2016-01-22 11:11:00
名字
作者: msekili   2016-01-22 11:14:00
實力弱的旅外回來fa也不會有人要啦,反而實力好的旅外可以增加種花競爭力,增加可看性,更不用說現在旅外還不給簽約金,旅外fa本來就該縮短年限了,或者你可以訂一定層級的資歷可以算入之類的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16-01-22 11:18:00
9年對旅外非旅外都太長!只是增加資方的掌控年限
作者: wadeheat (wadeheat)   2016-01-22 11:24:00
大師好文!水準狂勝某u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22 11:29:00
太師不預言時還蠻中肯的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16-01-22 11:30:00
大師一出手 就知有沒有
作者: shock0223 (一天多一點)   2016-01-22 11:42:00
旅外可領簽約金會不會造成球員都先出國然後再回來,這樣就可以領兩邊
作者: amovie ( )   2016-01-22 11:42:00
看過潘萣翔一二軍成績了沒
作者: shock0223 (一天多一點)   2016-01-22 11:43:00
另外出國是想回來就可以回來嗎?國外沒有簽約年限嗎?
作者: pounil (IOU)   2016-01-22 11:47:00
增隊跟留住球員 先增隊才有機會找更多球員用個登錄一軍天數來算??
作者: Serphim   2016-01-22 12:08:00
旅外打幾年算幾年不就好了 很簡單 不用想的那麼麻煩
作者: BASEGO (壘包狗)   2016-01-22 12:53:00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6-01-22 13:50:00
簽約金條款其實有修正的空間 可以年紀(28+無) 薪資(20+無)之類的 來方便高階旅外回歸 至於FA年限總體皆應調整當然不能只獨厚旅外 尤其是應增加非受限不需補償真FA另外即便如大師所說 18-19歲進入職棒的球員增加了 以後應該有機會看到當打之前26-30年資足夠的球員 問題是不是所有球員都能在1819就吃到一軍天數 即便這些案例真的成真了一年選秀選進30-40名球員 即便成績不壞 能享受FA權利者卻只有1-2人 那絕對是制度有問題 有問題就該修正
作者: taddy0540   2016-01-22 15:18:00
改成七年,其它不變就好啦~~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6-01-22 15:29:00
想想其實就算規定全部要給簽約金 也可以簽10萬月薪40萬給還是可以技術性解決問題 恢復全部都給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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