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bsccr (bbsccr)
2016-01-17 11:40:381.由國家先出頭組隊 (或聯盟+各隊出資?)
2.只提供場地、器材、教練與行政人員等基礎
3.球員"不支薪" 或 "領基本薪"
4.讓每年遭釋出、被退休、選秀落空等等球員一年一簽自由加入
5.讓球員有機會證明自己還能打或打出身價
6.打出價值的球員讓球團來簽
7.簽走後,國家抽薪資%做為補貼球隊經費
8.可巡回縣市主場當作一種回饋
9.有企業想入場時,就直接整隊簽走即可。不用擔心門檻問題
10.企業新加入後,國家再組一隊,依此循環
11.上限八隊,達到門檻後任務解散
恩..
有點天真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