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
如果球員沒有「不得交易條款」,他就是球隊資產,MLB也是球隊需要就會把你換出去,
想請問合約最多就是承接原球隊合約吧,也就是最差就是球員按照原本合約,當然可能
談的時候被加薪、扣薪,但應該沒有「不同意」的選項吧,請高手回答,感謝。
※ 引述《leonjapan (強尼六本)》之銘言:
若桃猿選擇要交易球員 兄弟在2周內要提25人保護名單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中信兄弟到底何時要提出25人保護名單呢?聯盟表示,在Lamigo桃猿要採行75%轉隊費1位
球員之後,中信兄弟要在2周內提出25人保護名單。
依中職自由球員辦法中規定,目前林智勝的轉隊有2個方案可以選擇,一種是中信兄弟付
125%轉隊費,也就是645萬元給桃猿。
第二種中信兄弟付75%轉隊費,就是387萬元給桃猿,另再加一位非在中信兄弟25人保護名
單的球員給桃猿。
但中信兄弟要在何時提出25人名單呢?聯盟解釋,在桃猿決定要採用第2種方案時,中信
兄弟要在2周內提出25人名單,但桃猿要在2周內跟要被交易的球員簽約。
如果桃猿跟被交易的球員談不攏,被交易球員重回中信兄弟,中信兄弟再付25%轉隊費給
桃猿,桃猿總共拿到的轉隊費是年薪的100%,跟第1個方案相比,少了25%。
http://sports.ettoday.net/news/625294#ixzz3wNOvbIok
日本FA補償規定:
獲得自由球員之球團需對該球員原屬球隊進行補償(基本上可分為下列兩種1.人的補償與
2.金錢的補償)。在古田敦也領軍的選手會爭取下,2003年修改規定,補償金不得超過該
自由球員前一年年薪的1.2倍(第2次動用自由球員則補償金為前一年年薪的0.6倍)。而人
員加金錢補償:補償該跳槽球員的年薪0.8倍(第2次動用的為0.4倍)+從28人保護名單(
含外籍選手)以外挑選1人。
2008年有了大改變,首先將各本土球員按年薪的高低分成A、B、C三個等級,前三名為A級
,4~10名為B級,10名以外為C級。A級球員的FA補償方式為年薪的80%(第二次動用為40%
),或是球員+50%金錢(第二次動用為25%),B級則為年薪的60%(第二次動用為30%)
或是球員+年薪40%(第二次動用為20%),至於C級則完全不用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