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ulin (joulin)
2016-01-05 18:36:52如果最終是方案二
75%錢+一位25人保護名單外的球員
那真的是15天緩衝期讓對方去談
如果沒談成 該球員就會去原隊?
當真是這樣的話 根本沒人會選這方案吧,風險太大了
(可能情況
1.原隊跟球員約定好,叫他無論如何不要答應,對方開出甚麼條件我都跟進
2.該球員超級想留原隊,完全不想去對方那裏)
那這個方案根本形同虛設阿....
直接方案1就好...
我覺得比較合理的規定,
應該是新球團無條件承接該位球員的合約,該球員不得異議,
但若新球團對於該位被選的球員的合約有任何異議,
可以有15天的期限跟他談新約,如果談不成,
那就是按照原合約,或者釋出,或者放他回母隊,由新球團自己決定。
PS.球員不得異議的立基點在於,球員的合約都沒有簽"不可交易條款"
按照道理 球團本來就有權利可以交易球員
不過 不管怎樣都好,快點訂一個方案吧
超級扯,
25年的聯盟,卻連一個定案都沒有,
25年了,還在草創,哀 真的很悲哀
※ 引述《indium111 (原子核的奧秘)》之銘言:
: ※ 引述《kk999999 (小鼠鼠)》之銘言:
: : 林智勝轉隊 聯盟要猿、象3天內決定645萬或387萬加1人
: :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 : 林智勝成為中華職棒首位轉隊的自由球員,5日起3天內主動徵詢中信兄弟、Lamigo桃猿,
: : 3天之後要回覆要125%轉隊費或75%轉隊費再加1位球員補償,但要視兩隊選擇再決定,若
: : 談不攏再由會長出面協調。
: : 依中職自由球員規定,新球團必須支付舊球隊該選手年薪的1.25倍當做轉隊費(645萬)
: : ;亦可選擇給舊球團該選手年薪75%做轉隊費(387萬)。
: : 由於這是中職第1次有自由球員成功轉隊,中職5日訂定施行辦法,秘書長朱康震表示,聯
: : 盟今天(5日)會發通知給中信兄弟與桃猿,3天時間內徵詢兩隊是要選擇125%轉隊費645
: : 萬,或是75%轉隊費387 萬加1位球員。
: : 朱康震表示,在收到兩隊的回覆之後,3天針對兩隊的選擇進行比對,若兩隊選擇都選擇
: : 用轉隊費解決,便支付125%轉隊費,若有一隊主場轉隊費加人,則中信兄弟都要提出保護
: : 名單25人之外要交易的球員;若兩隊都主場轉隊費加人,也要由中信兄弟提出交易球員。
: : 對於25人名單何時提出,朱康震表示,在收到中信兄弟的回覆時就會要求中信兄弟提出25
: : 人名單,此外,轉隊費也應由中信兄弟先交給聯盟,聯盟再轉交給桃猿。
: : http://sports.ettoday.net/news/625172
: 突然間想到一個問題
: 如果選擇補償球員的方式
: 這位球員的薪水要怎麼算?
: 按照原球隊的合約,或者是新球隊重新談約?
: 如果球員不滿意新球隊的合約? 可以拒絕嗎?
畢竟是第一個轉隊成功的fa 真正衝擊制度不然大家也不會發現中職一堆奇形怪狀的規定
作者:
mygo198 (老a)
2016-01-05 18:39:00談不攏說不定會變自行引退【張家浩條款】,
作者:
pttpepe (Ptt屁屁)
2016-01-05 18:39:00真得莫名其妙 這樣就選錢就好了 規章要好好修改
作者:
sdg235 (魯宅)
2016-01-05 18:41:00巴提斯塔絕對是給錢啊,哪來那麼多問題?
我認為承接合約真的是底限 只要LM願意接被選的不能拒絕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1-05 18:41:00如果是阿給在名單外呢
作者:
zxf123 (真彦(まさひこ))
2016-01-05 18:41:00就規定宣布簽約同時 25人名單也要提出啊
作者:
mygo198 (老a)
2016-01-05 18:42:00問題是要看LM選那個,照聯盟說法,只要一隊提$+人就一定是此方案
球員沒有FA之前是沒有決定權的 除非你合約不能交易條款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1-05 18:42:00選人少收200多萬 還要多吃一個合約 很不方便
作者:
monkeyboy ( NNN )
2016-01-05 18:44:00聖人迷現在像乞丐一樣要想搶人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01-05 18:50:00這樣被釋出也太誇張,承接原合約,不願承接談不攏回母隊感覺比較合理。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6-01-05 18:50:00釋出也可以回原隊阿不過 那部份我只是舉例拉 不能釋出也OK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01-05 18:53:00在中職釋出不一定回得去耶,而且他原有的約因為別人的FA莫名其妙的消失了,不太合理吧。另外中職合約沒有公開,即使要承接原合約條件也有很大的操作空間,為這件事專程換張有保障的合約很容易。也沒人知道真假。
作者:
soonne (石頭)
2016-01-05 19:11:00上面那個噓也反串得太嚴重了吧
作者:
nhtono (wang)
2016-01-05 19:29:00這個規章根本不在乎球員意見 因為這樣被釋出的話那球員保障咧?
作者:
notea (QOO)
2016-01-05 20:20:00XD這樣也釣到一隻
作者:
b642897 (bowa)
2016-01-05 20:33:00為什麼要簽新約 當然是舊球隊合約繼續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