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zuki 2015-12-09 20:01:45我想問幾個關於入札制度相關的問題
現在的入札金上限是2000萬鎂,超過一隊出2000萬鎂就多隊議約,但應該是只有談成功的那支球隊才要付吧?
我記得之前提到設定入札金上限的時候有人的提案是入札金沒有上限,但前三高的球隊都有機會談,我覺得這方案聽起來不錯,這樣大聯盟球隊自然就不會無限制追加入札金(大家都想當第三高的),日本球團也有機會收到比2000萬鎂還多的錢,有人知道為什麼後來沒有用這種方案嗎?
關於議約權,如果有球隊並沒有餐與議約(或競標不到),可以私下派人去接觸球員嗎?
雖說談了也不算,但假如有沒有議約權的球隊私下跟球員達成協議,要球員故意和有議約權的球隊協商破局,要該球員繼續在日職打一年,然後保證明年球員成為自由球員之後會以更高的價錢(單指合約更高價,不含入札金),藉此用暗盤規避入札制度。這種方法有違規嗎?
目前制度也不錯阿 2000萬對一個Ace是5折價還談不攏有點扯
作者:
hbk20491 (〥夢中情一場夢〥)
2015-12-09 20:10:00達比修最慘 以後幾年 薪水只能領1000萬
作者:
pujos (lks)
2015-12-09 20:16:00沒有被抓包都不算違規
作者:
epw (Epw)
2015-12-09 20:27:00達比修可以拼跳脫呀反正賽亞人隨便開個超賽二投投就賽揚了喇
你的舉例應該不會出現吧,球員沒這麼空安。 要是多投一年受傷不就被當北七。 搶到入札的都會好好談啦前三高這樣不錯,但上限2000萬對球員最有利,可能球員工會談判佔上風
作者:
epw (Epw)
2015-12-09 20:52:00暗盤呀....田中出去的時候談判就有講要回饋樂天了 XD...另一種暗盤,不過好像有被MLB擋
作者:
riddler (firefountain)
2015-12-10 00:25:00田中有暗盤是因為去年才定入札上限,跟之前松坂/達比休赴美時入札差距太大(~51M)XD球團有點不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