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為什麼要規定明年轉隊費減半?

作者: pchunter (po)   2015-11-04 23:33:22
不太懂當初立下
『1-1後轉隊費減半』的理由
明明跟11月初的FA領表日
也才差幾個星期
這種規定的立法理由是?
作者: kuovsphy (狂熱棒球迷)   2015-11-04 23:34:00
我更搞不懂是都已經FA了還要轉隊費....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5-11-04 23:34:00
因為整個方案太偏資方了 所以給勞方一點小小利
作者: blueskyly (bluesky)   2015-11-04 23:34:00
打電話問洪瑞河
作者: ppp111683 (湯姆熊)   2015-11-04 23:35:00
每個聯盟都有各式各樣的補償 這樣都搞不懂也是很不簡單
作者: ultratimes   2015-11-04 23:36:00
早買早享受,懂?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5-11-04 23:36:00
FA轉隊費日韓都有,一直吵轉隊費很沒意思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1-04 23:36:00
大賣場到下午或晚上還沒賣出去降價的概念
作者: DarkKnight (.....)   2015-11-04 23:38:00
我也搞不懂 獨創全球的概念
作者: jimmy8343 (鍵盤批踢踢觀察家)   2015-11-04 23:38:00
給母隊議約的優勢
作者: DarkKnight (.....)   2015-11-04 23:39:00
這規定有和沒有一樣 大家都等明年才簽就好了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5-11-04 23:40:00
母隊有更多時間去談約
作者: KingChang808 (金真金金金金™)   2015-11-04 23:40:00
轉隊費多少不必強制寫在規章, 由雙方自行協商即可
作者: jack2324 (拍~我所見(LV 1))   2015-11-04 23:40:00
教主表示:當然要趁這個時候談心啊!
作者: wzfhgs (vava)   2015-11-04 23:40:00
問中職毒瘤啊
作者: christieliao (水啦!)   2015-11-04 23:41:00
我也搞不太懂為啥日韓有,我們也要有轉隊費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5-11-04 23:41:00
這是保障原有球隊有時間談約與跟進的制度 保障資方條款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5-11-04 23:41:00
摸頭談心就靠這兩個月了
作者: KingChang808 (金真金金金金™)   2015-11-04 23:41:00
現金/選秀權/現有球員
作者: BenShiuan (璇璇)   2015-11-04 23:41:00
雙方自行協商 XD 母隊開個一億 大家都洗洗睡吧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5-11-04 23:42:00
如果沒規定 新球團與球員可能價格談好就簽約有規定時限 要嘛新球團多付出成本 要嘛等到1/1才簽
作者: mimchu (蒟蒻)   2015-11-04 23:42:00
已經FA了還要自己主動宣告...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15-11-04 23:42:00
今年保障母隊,但實質上都是明年見真章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5-11-04 23:44:00
這樣原本球團可以去 打聽價格/重新開價/攔胡反過來看原球團與球員就不受這個期限干擾 愛什麼時候簽都行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5-11-04 23:45:00
不會是有跟沒有一樣阿 還沒簽約前 談好的都不一定算數你為了要省錢 甘冒風險等到1月1日 就要自己承擔有可能被更高價攔胡的機會啊 自己選擇而已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5-11-04 23:47:00
不過宣告FA這兩個月 球員是沒薪水?還是跟米糕還有約阿 不然這條真的頗資方因為肯定要1月才會有結果出來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1-04 23:48:00
有薪水啊 中職制式合約是到年底的 不像洋將大多月薪
作者: DarkKnight (.....)   2015-11-04 23:49:00
才四隊 大家都嘛心照不宣 一定拖到明年 資方雙贏
作者: KingChang808 (金真金金金金™)   2015-11-04 23:49:00
中職球員的薪水應該還是每月給付
作者: u1302094 (( ′▽`)-oâ–ˆ)   2015-11-04 23:50:00
什麼叫做日韓都有所以我們也要有,這什麼邏輯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11-04 23:50:00
這制度實在沒什麼意義,白痴都會等到明年再簽約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1-04 23:52:00
不只是球員,連有些教練也是 https://goo.gl/byHkGW 所以才有這種教練被換掉,即便找到新頭路,因為合約到年底
作者: KingChang808 (金真金金金金™)   2015-11-04 23:52:00
台灣棒球的主事者對日韓熟, 對美國不熟
作者: resudi (我累了 真的累了~)   2015-11-04 23:53:00
FA的制度真的該修一修了..無謂的東西太多了
作者: pkp (二年了 過得好嗎)   2015-11-04 23:53:00
都賣身九年了,還要轉隊費實在不合理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1-04 23:53:00
所以還是跟老東家知會一下
作者: abc33211 (大蕃薯)   2015-11-04 23:53:00
其他球團也可以喊價給母隊壓力啊!這樣母隊就有留不住人的風險 不要只看一面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1-04 23:54:00
目前這節骨眼也不會動了,反正就先看這波三人宣告的結果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15-11-04 23:55:00
日韓有轉隊費...但人家簽約也會給簽約金阿...這個怎麼不學
作者: b642897 (bowa)   2015-11-04 23:57:00
當初松板大輔 田中將大 紅襪 洋基都有付高額的入札金給母隊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15-11-04 23:58:00
FA就是過度偏袒資方的制度,中職只學到這個精神
作者: b642897 (bowa)   2015-11-04 23:58:00
如果球員夠好 球隊又肯砸錢的話 其實是合理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15-11-04 23:59:00
應該是說:中職只願意學偏袒資方的制度
作者: b642897 (bowa)   2015-11-04 23:59:00
老實說就是台灣球隊不想在一個台灣球員上砸太多錢如果是曼尼的話可能就有領隊可花這筆錢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15-11-05 00:00:00
台灣資方這麼會算錢,真的不用太擔心改革FA制度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11-05 00:01:00
資方鬼島阿~~球員、上班族都一樣...
作者: bightn (bobo)   2015-11-05 00:03:00
舉入札金根本牛頭不對馬嘴= =入札制不是自由球員吧?
作者: maikxz (超級痛痛人)   2015-11-05 00:14:00
對於頂層球員轉隊費問題還好,薪資上限問題最詭異整體規模太小,有這限制很合理,問題出在等級門檻對於中間中上球員就很有問題,下層沒差因為直接釋出XD
作者: u1302094 (( ′▽`)-oâ–ˆ)   2015-11-05 00:24:00
入札金是轉會費的概念啦,自由球員還收轉隊費算哪門子自由球員(你說像足球那樣25歲以下要付補償金那我也認了)
作者: shalu (PTT郵局板Post開板囉!!)   2015-11-05 00:26:00
主要是板友說的年約問題,這兩個月都還是母隊球員,明年新
作者: maikxz (超級痛痛人)   2015-11-05 00:29:00
對於頂級球員轉隊費當作是QO補償選秀來看,有問題是非頂級
作者: shalu (PTT郵局板Post開板囉!!)   2015-11-05 00:29:00
約1/1後才開始談。所以周思齊才可以光明正大不參與春訓~新球團想提前簽未完全FA完成的球員,就是多付1倍錢買斷合約
作者: pchunter (po)   2015-11-05 00:34:00
要我是新球團,會用密約規避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15-11-05 00:43:00
玩密約,不要被抓到就行了 XD
作者: ray0305 (ray)   2015-11-05 00:55:00
因為舊約薪水到12月 新約薪水還沒談
作者: devil0915 (微笑殺手)   2015-11-05 01:34:00
美國就沒有轉隊費,為何不學美國?
作者: Amilous ( )   2015-11-05 01:42:00
中職又沒說密約會怎樣 NBA是有明文規定不能搞密約
作者: christieliao (水啦!)   2015-11-05 02:19:00
舉入札金係是啥小......
作者: paso (paso爺)   2015-11-05 02:54:00
毒瘤方案
作者: Anikk (安..)   2015-11-05 04:49:00
搞不懂以前都沒人吵 怎麼今年才有人注意
作者: JasperLo (我的風霜,你的單純。)   2015-11-05 07:20:00
以前沒人吵?
作者: hsien1105 (雞魚禮貌)   2015-11-05 08:49:00
以前沒人吵?
作者: allenchen (←反獅陣線聯盟)   2015-11-05 09:33:00
講的好像洪瑞河說了算一樣,他都離開多久了。其他老闆要是願意,早就修改了,現在還不是用的很爽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5-11-05 10:09:00
轉隊費是因原球團培養球員9年了啊...又不是每個都大王~
作者: bbcust (bbcust)   2015-11-05 10:19:00
FA才是培養九年 樓上在說什麼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5-11-05 10:59:00
這篇一開頭講的不就是FA?9年...不然你是在說什麼...?
作者: resbond (薩爾達)   2015-11-05 12:00:00
以前洪老在 酸民通常直接把這種毒瘤制度推給洪老一個人洪老不玩了 同樣的制度不知不覺開始合理化起來
作者: qaz630210 (皓)   2015-11-05 12:23:00
美國是給補償選秀補償是為了平衡各隊戰力,單純給錢其實對下家更有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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