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這個根本沒差
看國外長約還是自己打電動就知道
遞增遞減或是平均攤提自己選
跟豪豪800,1500一樣
假設三年總額三千萬
大師兄第一年月薪頂60萬
剩下的2280攤成兩年不就好啦~~~
Max Scherzer的合約可以參考看看
所以這是沒啥好討論的假議題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02 15:58:00激勵獎金 比賽獎金 暗盤 什麼都馬能補XD
作者: yankees733 2015-11-02 15:58:00
所以這鳥規定是誰想的
但是如果考慮到所得稅的問題有可能因為後面薪水爆太多導致要繳更多稅
作者:
dslite (呼呼)
2015-11-02 16:01:00FA沒人要的話是回原隊嗎?
作者:
madpan (馬德)
2015-11-02 16:01:00可能怕FA大年有人狂簽一年短約嗎(?)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5-11-02 16:02:00你要反過來想,哪間公司白癡到花轉隊費簽來一年就釋出?
這規定想的人果然很心機,知道後面補未必好,因為一次補太多會面臨所得稅的暴增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5-11-02 16:03:00會簽就是還有長期利用價值的情況
50 100 150後兩年可能光繳稅就損失很多錢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02 16:05:00所得稅更不用考慮 選手高興的話給付可以改年金阿 退休後繼續領什麼的 中職又沒規定要在契約期間內付全額 兩邊喬好就好了
作者:
evean (^^)
2015-11-02 16:08:00稅不是問題 據說簽約金現在都是用N年攤平的方式處理高年薪也可以用攤平處理就好啦
作者: zarono1 (zaro) 2015-11-02 16:09:00
當然有差,球迷看不到管理層面的事,對球團來說第一年少付就是一年
第一年少付的部分我移到後面付還不是一樣差異就是現階段球團操作有影響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02 16:11:00沒有團隊薪資上限的規定 操作空間無限大 根本不需要討論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02 16:12:00也沒有人知道每個球團真實年度預算的頂到底是多少中職一直都是這樣 對付錢這種事 只有老闆爽/不爽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