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以太子的經營哲學看大師兄的去留

作者: pelicanper (派立肯)   2015-10-26 17:43:21
其實根本不用以太子或是任何球團的角度去看林智勝
林智勝自己也知道接下來就是衝一張大約,這大概是最後最大一筆
交給經紀人這點就很清楚了,因為不用自己親自去跟每個球團兜售
經紀人的功用就是在市場上找潛力買主,不過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
只有四個買家,轉隊費也是付給球團
對於林智勝和經紀人就是價高者得,你以為陳金鋒在不在米糕有差...
要的約越長,對其他三個球團總價就拉得越高,風險越高,但是球員點頭的機率越高
總之短約衝高薪,長約衝總值
拿得出五年均月薪70萬甚至更高口袋也要準備個5,500萬左右
這樣林智勝可以拿到5年4,200萬左右
米糕搞不好也用陳金鋒規格3年3,000萬來個4年4,000萬
你說林智勝要去哪?
基本上米糕談薪的條件還是要比其他三隊好上許多
除非真的有人要捧長約上門,林智勝要轉隊的難度還是很高
不要忘了還有排擠效應...簽林智勝是會壓縮其他人薪資空間的
台灣職棒還真的沒出現過邪惡帝國
作者: william7713 (..)   2015-10-26 17:45:00
你忘記今年有開銀行的XD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5-10-26 17:45:00
米糕簽下大師兄跟鋒哥 還可以辦個簽約趴賣票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5-10-26 17:45:00
銀行那個看看就算了 還沒看到什麼驚人之作
作者: ppp111683 (湯姆熊)   2015-10-26 17:46:00
銀行沒股東喔 拿老闆自己的錢好了?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10-26 17:46:00
銀行業才是最摳的而且受限於金管法
作者: vashwu (梧雄飛)   2015-10-26 17:47:00
練習場都蓋了 誰還管你金管法 根本外行人說法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5-10-26 17:49:00
就是要歸避法規當初才會成立娛樂公司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10-26 17:49:00
那就繼續做夢吧 爪爪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0-26 17:49:00
早就規避金管會監督了 誰管你什麼法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5-10-26 17:49:00
有個作保險的以前也是賠不怕 後來換他孫子就倒閉了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5-10-26 17:50:00
只不過這次中信是用在職棒,大家就比較清楚是怎麼一回事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0-26 17:50:00
只要辜大少他個人身分投資解禁 他愛幹嘛就幹嘛 他又不是法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5-10-26 17:50:00
開銀行的萬一明年坐牢 說不一定有人不想賠錢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10-26 17:52:00
就是受限金管法才成立育樂公司 中信鯨 中信兄弟都一樣
作者: vashwu (梧雄飛)   2015-10-26 17:53:00
有點腦袋的都知道 辜少拿自己的錢出來就好
作者: Dawei1165 (愛新覺羅與葉赫那拉相遇)   2015-10-26 17:53:00
有開銀行的富爸爸 不怕不怕
作者: frank123ya (法蘭克123耶~)   2015-10-26 17:54:00
開銀行的如果出個包就(ry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0-26 17:55:00
他現在這麼高調感覺他官司要過關了吧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5-10-26 17:55:00
育樂公司其實不一定避得開金控法,還要看代表人的身分等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10-26 17:55:00
那當初用自己錢買兄弟象就好 還須要搞的這麼複雜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5-10-26 17:56:00
看新上的會不會清算了 很難說 搞不好下面人想邀功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5-10-26 17:56:00
[中信兄弟] 其實根本不是 [中信金控] 的相關公司經營的
作者: jpecho (你攏省小條開大條)   2015-10-26 17:57:00
明年選秀無大物,不排除各隊進場投資這局的可能性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5-10-26 17:57:00
辜就算用自己的錢買可能都還有問題,不一定可行…要查查
作者: jenchieh5 ((」T□T)<喔~喔~喔)   2015-10-26 17:58:00
這種事時間拖長就下庄了 何況都砸錢買形象買成這樣了
作者: Hitimothy   2015-10-26 17:59:00
辜有律師團好嗎 明年政治色彩不是偏辜嗎
作者: vergilmir (.)   2015-10-26 17:59:00
聽說還要什麼轉隊費一千多萬?? 扯到暴 這種制度被人酸假球聯盟還敢回嘴喔
作者: Hitimothy   2015-10-26 18:00:00
之前不是有討論修改現行FA制度 是哪隊在擋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10-26 18:01:00
最窮酸的那隊?
作者: vergilmir (.)   2015-10-26 18:03:00
打十幾年了 同一個聯盟 還要一千多萬給球隊才了轉
作者: Hitimothy   2015-10-26 18:04:00
就像草創聯盟啊 XDD
作者: ultratimes   2015-10-26 18:04:00
沒錯 爪爪繼續作夢吧 5年5000萬也沒人理你去被無安打的球隊?林智勝沒這麼想輸球
作者: Hitimothy   2015-10-26 18:05:00
U大師開釋了 洩洩指教
作者: ultratimes   2015-10-26 18:05:00
去無安打的球隊每年BB大概會破百,IBB大概就20個起跳
作者: vergilmir (.)   2015-10-26 18:05:00
再配上現在只有4隊 每年都在免洗新秀 在我看來跟本就是努力培養下一波的假球大爆炸
作者: b54102 (可問江湖頂峰)   2015-10-26 18:12:00
現今的FA制度球員很難轉隊 希望未來有機會重組聯盟 把規則跟制度再搞一搞
作者: sun1037600 (sun)   2015-10-26 18:22:00
謝謝U大師,有了524+U大師看來大師兄來兄弟來定了
作者: zarono1 (zaro)   2015-10-26 19:21:00
還U大師咧XDD真的是大師封王的是爪爪啦,崩潰爪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15-10-26 19:25:00
買兄弟象的是華翼,法人是林逢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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