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按規定來說大聯盟能接觸幾歲以上的學生?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10-10 09:04:50
※ 引述《love7757627 (Amor)》之銘言:
: 不過我很好奇 究竟這種外國球探私下接觸球員有沒有違反規定?
私下接觸不簽約都不違反規定啊
現在很多球隊在中南美洲從12歲就開始看球員了
而這造成了很多問題
因為在16歲以前的口頭約定都不會被大聯盟認可為正式合約
所以很多時候是球員在16歲前就有球隊說要簽他
但是最後因為受傷或其他因素就找個藉口說不簽他了
少部份情況是球員拿到其他球團給的更好offer而跟別隊簽約
: 就算沒有違反規定 但也有年齡限制吧?
: 記得好像聽過是16還17歲?
國際球員的規定是16歲以上或是在該年9月1號滿16歲可以簽
: 有版上的大大能為小魯講解一下嘛?
: 順帶一題 台灣真的好多選手因為受傷就不能再打球...
其實球探提早給offer對小朋友比較好
這樣子小朋友就不用刻意飆球速給其他球探看
只是教練又是另一個因素了
: 小時候教練都不會告訴我們不能丟變化球
: 小朋友傻傻的哪知道這樣會害了自己
: 結果最後就這樣把手毀了...
: 小魯也是...國小就丟變化球丟到受傷 打業餘比賽時又更嚴重
: 導致現在連KGB都沒辦法了...
台灣的話因為棒協從中作梗 所以球員必須要高中畢業才能夠簽
林子偉高中16歲(還17歲?)時跟洋基的35萬合約就因為這樣被搓掉了
作者: ggglu (g儒)   2015-10-10 09:09:00
林子偉算是因禍得福吧
作者: jemc1905 (karma)   2015-10-10 09:19:00
那是因為發生過教練跟家長因為球探簽約的事,所以才管制
作者: JieJie2013 (孑孓)   2015-10-10 12:16:00
不是9/1滿16可以簽,是滿17歲或第一個球季結束前必須滿17歲,查Juan Duran這名字會有答案
作者: seanchy   2015-10-10 12:42:00
台灣球員未滿18旅美的就張耀文、羅錦龍當時還沒有棒協的規定。 旅日的話就林羿豪、李昱鴻
作者: barry610171 (小小羊)   2015-10-10 15:12:00
林仔偉不是台灣的經紀人去抗議嗎? 球探差點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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