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kuminauki (支持雙貿)》之銘言:
: 收門票是不太可能的拉
: 球場收費,有收門票的租金跟沒收差很多
: 斗六售票的話,租金最低30000
: 假設一張票100塊,要幾個人才打平?
規則是人訂的,一堆產業都可以有租稅獎勵優惠
如果要發展職業運動,大可以修改這些規定,制定二軍獎勵制度
凡是職業運動以培養運動員為目標出發的二軍或其他比賽皆不受租金最低限制
這根本沒什麼
科技業有國防役跟研替,棒球運動員不也可以有體育替代役
但是要以原意說希望在主場以外周邊縣市設置二軍主場的話就比較有趣了
高雄: 旁邊的屏東有球場
台南: 隔壁的嘉義有球場
台中: 可能要跑斗六球場
桃園: 可以使用新竹球場
至於雙北,如果主場設新莊,那可以考慮用天母球場打二軍,新北跟台北畢竟是不同市
否則可能要跑宜蘭用羅東球場了
有意進軍中職的第五隊或第六隊,則可以優先選用該城市場地當主場來經營
將來就直升一軍,然後二軍再另謀縣市球場,可以給予寬限期
若不限制二軍主場需於外縣市的話就好辦了
台中一軍可用洲際,二軍在舊台中打(?)
桃園有青埔副球場跟平鎮棒球場,還有辦過一軍比賽的龍潭可以租(?)
不過理想上二軍向沒有職棒一軍的縣市開拓還是好事
假設台南統一獅經營嘉義二軍屬地有成,那麼就會把嘉義觀眾帶來台南看一軍比賽
因為在嘉義支持的二軍球員上了一軍
長期來說也是擴大一軍票收生活圈範圍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