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專欄] 重建台灣「棒球主義」 LYS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08-08 00:55:54
其實以台灣其他運動的角度來看
參加國家隊,要拿出場費的確很奇怪
可是這是以其他運動的觀點來看...
棒協左手從國家拿補助,右手主辦賽事賺錢
但是長期對於球員、工作人員基本的照顧都做不到
把職業球員當作免洗筷一樣,用完就丟
球員要保險,這多數一般人可以理解
要出場費,就是對棒協不作為累積許久的不滿
這一點必須要說清楚,並不是球員非要拿錢
而是棒協今天憑什麼頤指氣使的要求球員非打不可?
PS.講到李亦伸,髒話就罵不完了
平常連NBA都評論的零零落落讓人恥笑
實在不懂他臉皮怎麼這麼厚,有臉評棒球
而且舉NBA來講中職,怎麼不舉NPB、MLB?
作者: lmf770410 (凱文)   2015-08-08 00:57:00
棒協只罵你拿出場費吃相難看 不會反省為何會想拿費用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08-08 01:01:00
美國男籃的分紅LYS就視而不見
作者: alenn (Blurry)   2015-08-08 01:32:00
有門票收入 要求分紅合理
作者: rocku112 (天地不仁)   2015-08-08 01:33:00
NBA可以舉啊,但他根本沒搞清楚人家分的有多細
作者: oicecnir (衡吧)   2015-08-08 02:19:00
先別說出場費..出國給這些運動員吃好住好有受傷的保障就夠了..鬼島就連這些都做不到..
作者: bycarbird (菜鳥仔)   2015-08-08 09:44:00
蚌邪覺得人家要來搶他的錢,所以不爽,我實在不懂..拿球賽利潤來分紅給球員當出場費有這麼難嗎?吃相難看的是蚌邪吧,重點還有人幫蚌邪講話,不解rrrr
作者: yui3 (狂)   2015-08-08 18:10:00
李亦申就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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