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場費是出場費 獎金是獎金
重點是給球員的尊重跟保障 而不是施捨
看看人家隔壁足協
一邊是一個連理事長都不是的立委只是熱心幫忙開了公聽會
足協就答應接下來世界盃第二輪的台灣國腳就會有出場費10000+保險+勝場獎金
https://www.ptt.cc/bbs/Soccer/M.1436952322.A.E32.html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6957392.A.4BD.html
雖然金額跟棒球比起來不高
但足協一場比賽門票才200
跟棒協這種一場至少500起跳、幾乎滿場還有國光獎金可以拿的
還在那邊要靠中職會長出來用募款解套
平平兩邊都是一樣是體育署管的
怎麼體育署遇到棒協就軟了?
※ 引述《sungastill (桑嘎斯)》之銘言:
: ※ 引述《ZenUp (路過的貓)》之銘言:
: : 其實經典賽中職球員的出場費,也是由當時的聯盟會長黃鎮台以聯盟的名義籌募而來
: : 的,所以吳志揚會長要透過募款來籌募出場費,這點是沒有什麼問題的,在中職也早
: : 有前例。
: : 不過吳會長把「獎金」當作「出場費」的講法,我就真的不太認同了。「出場費」是
: : 球員只要出賽就一定能拿到的,「獎金」則是球員在比賽中表現好或得名可以領到的
: : ,兩者當然可以並存,但卻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不應該混為一談。
: : 吳會長說:「這個不一定要叫做『出場費』,也可以變成一個激勵機制,例如台灣代
: : 表隊有更好名次時,可以拿更多獎金,不一定是固定的金額。」根本完全搞錯方向。
: : 工會曾要求出場費不得低於上屆經典賽(這不在四大訴求裡),但可沒有講過要獎金
: : 之類的東西。
: 事實上其實用獎金的名目更靈活阿,不僅募款方面方便,而且對球員反而有機會拿更多,
: 而不會被一日球迷說「貪婪」,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 例如:
: 1.有出賽就有「出場獎金」;實質等同出場費。
: 2.名次額外獎金:第一名多少,第二名多少......到第六名多少,
: 每個名次都把他多少將金訂出來,名次越高球員拿越多。
: 3.特殊獎項獎金:例如MVP、安打王、打點王、防禦率王...等等。
: 4.募款方面:可以讓企業去承諾,中華隊能打到幾名就額外再拿多少出來當獎金,
: 這樣也可以避免一開始企業就要一口氣拿很多出來,有些可能會不願意,
: 但是台灣「國球是贏球」,所以只要贏一定老闆爽,就出來給。
: 簡單想法,方想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