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19920102 (JTR)》之銘言:
: 關於假球案 部份板友點出許多問題
: 包括聯盟或球團處理事情的態度 標準浮動不一 27人名單
: 曾被起訴的球員擔任教練 邀請爭議人物開球
: 甚至還提到檢察官/台灣司法的可信度 ...等等 族繁不及備載
: 基本上這些講得都算有道理
: 但是某部份板友的一個論點令人無法接受
: 那就是
: 「要檢討曹之前,怎麼不先檢討( )」
我也很感慨
曹是不起訴
什麼是不起訴,知道嗎?
說什麼要檢討曹之前,為什麼不先檢討XX
你書怎麼念的
不起訴是要被檢討什麼
要檢討也是檢討瀆職連移送都沒做的
王大檢察官
這麼重大的案件
查不到證據?
而中職現役
現在就4個大名依舊寫在“判決書”裡
被法院認定牽涉假球的
甚至有兩個直接被認為有罪
而這4個人
3個現在在幹總教練
另1個CPBL生涯全壘打第一
這...你還要說什麼?
有罪的幹總教練
沒起訴的封殺
天大的道德底線啊
人真的不能不唸書
尤其是法律常識
不然隨便什麼阿貓阿狗
道德說洗洗腦
就整個被洗掉了
有夠悲哀
一點是非對錯判斷能力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