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專欄] 從小曹復出看台灣人的道德劣根性

作者: KobeinCloud (雲中鼻)   2015-07-13 16:38:17
※ 引述《Roy3567 (路邊的大白)》之銘言:
: http://tinyurl.com/oc4pknl
: 從小曹復出看台灣人的道德劣根性
: 曹錦輝在美國大聯盟復出,拿下今年首勝,這也再次引發激烈的價值爭辯。
: 「反曹派」主張,曹錦輝雖未因放水被判刑,但他確實曾和組頭交遊並約定放水,此已

: 重違反棒球精神,應被永久逐出棒壇。
: 「擁曹派」則主張,我們總該給人自新的機會,而且大聯盟讓他重登賽場,就是道德無

: 的資格認證,其優秀的場上表現,更是打臉國內棒壇與道德魔人。
: 就倫理學的角度來看,「擁曹派」的言論,正好體現了台灣人的三種道德劣根性。這三

: 問題不挑明來罵,不想辦法去除,台灣就不可能走向道德卓越。
: 第一種道德劣根性,即認為「事業成功者就是道德上正確的」。
: 「郭台銘很成功呀!所以他講的是對的。」
: 「他考上公務員耶,所以他應該是好人。」
: 在曹錦輝的例子上,許多人看到他的勝投,看到他技術上的威力,也就覺得「他是對的

: 。
: 倫理學是這麼簡單的「成王敗寇」嗎?當然不是。
: 事業成就是「外在善」(錢可以買到的東西),但道德行動獲得的是「內在善」(錢買

: 到的榮耀、幸福感),兩者只有間接相關。
: 「事業成就」與「道德正確」會出現完全重疊,只有兩種社會。其一是「完全正義」,

: 人均得好報的社會,另一個就是相對混亂,權勢者掌握道德話語權的社會。你覺得台灣

: 會是哪種?
: 如果是後者,那當然就是種病態,要改正才對,怎麼會以拍權勢者馬屁來自豪呢?
: 第二種劣根性是認為「洋人就是對的」。有人認為外國人的道德觀就是比我們自身來的

: 越。當然,這外國人是膚色淺的那一些。
: 隨著全球化,各社群的道德標準開始拉近,但並不存在一種最客觀的倫理標準,我們可

: 學習洋人道德觀中的長處,但不代表我們要全盤接受。
: 以曹錦輝的狀況為例,他通過大聯盟的道德審查,那代表大聯盟可以承擔相關的風險。

: 大聯盟能擔這種道德風險,不代表我們的棒球社群可以承擔。
: 因為這外國球員對他們是「有用賺到」,「沒用扔掉」,讓曹錦輝復出,對美國棒壇影

: 不大。
: 但對於台灣來講,曹錦輝的復出,卻會以多重角度傷害台灣棒壇,特別是基層球界。你

: 要想想,基層教練在教小球員的時候,該如何詮釋一個跑去酒店和賭徒談放水的球員,

: 什麼反而飛黃騰達?
: 在中職誠實打球,為此犧牲人際關係的球員,又該怎麼定位自身的意義與價值?
: 我們處在不同的道德情境中,不像洋人可輕鬆以對。在這邊展現崇洋心態,只是突顯自

: 對於台灣棒壇真實困境的無知。
: 第三種道德病態,是認為「錯錯」可以得「對」。
: 台灣的職棒與棒協過去做了很多爛事,許多球迷認為他們有「錯」。而曹錦輝被這些國

: 組織禁賽,卻在美國可以打球,還有更高的成就,球迷們因此認為這等於是「打臉」國

: 棒球組織,還樂在其中,直指這是「報應」。
: 中職和棒協的確做了很多錯事,而且目前沒有太大的改善。但在「禁賽曹錦輝」上,卻

: 正確的判斷。對一個和賭徒約定放水的球員處以禁賽,這當然合情合理。
: 如果球迷對台灣棒球圈有所不滿,那就應該對症下藥,針對錯的地方去批判。以國外的

: 狀來嘲弄中職「難得正確」的道德堅持,實在是兩光至極。
: 總結來講,我們應該給人改過遷善的機會,但給機會也有一些前提。比如認錯吐實並為

: 道歉,直到取得社群的肯認與原諒。
: 曹錦輝對他當年的行為仍然避重就輕,沒有完全坦白,自然不被認同是真心悔過。對於

: 灣棒球圈來講,重用他仍有很高的道德風險,而美國人願意相信他,那是他的機會,但

: 不代表台灣人也要追隨美國人一起相信。
: 因為他曾經利用棒球社群的「信任」以謀利,所以台灣的棒球社群可以選擇永遠不再「

: 信」他。如果台灣的棒球社群連這種權利都沒有,那要如何成為有道德自律能力的主體

: 對一般大眾來說,則可透過這類「被渲染成台灣之光」但其實問題重重的事件,思考自

: 是否有以上的三種道德病態。
: 畢竟對多數人來說,看球只是一下子,但做人卻是一輩子。以曹錦輝的成功來嘲笑沉默

: 事的好人,一點都不好笑。
:
作者: ntusimmon (沒有人可以像妳)   2015-07-13 16:42:00
曹說對不起球迷是指跟組頭來往 不是企圖打假球這件事
作者: aff0021   2015-07-13 16:43:00
你要不要看曹錦輝道歉都是交友不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43:00
你知道他幫什麼人助選過就不會覺得他有道德高度可以批曹
作者: ntusimmon (沒有人可以像妳)   2015-07-13 16:43:00
不起訴書的"企圖打假球" 跟他說的對不起球迷兜不一起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5-07-13 16:43:00
曹:我只是問問價錢 然後開開匝某 喝喝酒交際應酬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45:00
簡單的說就是黃俊中介紹給他的朋友是組頭
作者: ntusimmon (沒有人可以像妳)   2015-07-13 16:46:00
就檯面上來說 應該是這樣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46:00
他雖然不想配合但也不想撕破臉 同時對聯盟標準認定有誤以為除了違反棒球因素之外他可以自由選擇
作者: ponguy (●胖蓋●)   2015-07-13 16:49:00
樓上好像親眼看到曹一樣在敘述 為了護航可以編故事
作者: Joey818 (時代趨向和平 也不再振奮)   2015-07-13 16:52:00
曹就是故意說那種模糊化的道歉 好讓1樓可以大加解釋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55:00
這跟那些說衝撞妮妮的比起來應該不太生動吧至少這是我基於曹錦輝本人的訪問做出的結論
作者: asd0112   2015-07-13 16:59:00
妮妮到底在那裡?有觀落陰的可以開示一下嗎?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5-07-13 17:02:00
可是當面問曹有沒有打假球 曹也說做他錯事情 這樣算默認嗎?至少在當下 給我的感覺是默認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7:02:00
不算吧 因為你沒問他核心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5-07-13 17:03:00
直接問他有沒有打算很核心了吧 再問就撕破臉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7:04:00
你在別篇不是說他答沒有?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5-07-13 17:04:00
他是說他做錯事 沒有說其他的 不代表他說他沒有你眼睛看到哪裡去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7:07:00
那我沒辦法判斷 在場的不是我
作者: Serphim   2015-07-13 17:10:00
不起訴書上就有寫 曹的事是根據黃俊中跟組頭說的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5-07-13 17:10:00
當下感覺他並不是只有認為他交錯朋友那麼簡單不過能感到他很後悔這件事情 黑金就顧左右而言他
作者: Serphim   2015-07-13 17:11:00
就只是黃俊中跟組頭說的而已 沒有看到裡面有提其他證據
作者: g21412 (實現之前不換暱稱)   2015-07-13 17:26:00
這三點寫得好 但是前提不對 所以還是只是在打稻草人
作者: aff0021   2015-07-13 17:28:00
http://youtu.be/5l1QiLepTPk他就說他沒答應了
作者: sandemo (桃園死忠老牛迷)   2015-07-13 17:52:00
肺紋--肺的紋路
作者: swim08152003 (山羊殺手)   2015-07-13 19:12:00
台灣檢察官比法官問題更大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5-07-14 03:15:00
lidance當年是做假球田野調查的,不過他自己當年也被林敏政騙過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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