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K104 (SK飛龍肉腳隊)
2015-07-12 10:47:29http://udn.com/news/story/6999/1050280
2015-07-12 03:10:10 聯合報 本報記者 林以君
曹錦輝靠球技、實力重返美國職棒大聯盟,但公文書上記載他所做過的事、說過的話,證
明他在美國職棒出賽,是美職自我矛盾,並推翻首任大聯盟會長藍迪斯1920年定下的規矩
。
曹錦輝上場,是否意味著大聯盟準備開放紅人隊前球員、總教練羅斯為候選人進名人堂?
羅斯出賽3562場、14053打數、安打4256支等都是大聯盟紀錄,他獲3枚「世界大賽」冠軍
戒、3次「打擊王」、兩次「金手套」及「年度新人王」,參加17次明星賽。
羅斯退休那天幾乎已一腳站進棒球名人堂,但1989年他承認擔任紅人隊球員及總教練期間
賭博,為此,被列入大聯盟會長辦公室「永久不適任名單」(permanently ineligible)
,就是進不了名人堂。
前聯邦法官兼首任大聯盟會長藍迪斯1920年設立「永久不適任名單」。藍迪斯是審理「黑
襪事件」的法官,他判決芝加哥白襪隊球員涉打放水球者終身禁賽。
即便有球員認為他們沒有實際涉入也被永久除名太嚴厲,但此人不為所動並獲所有球團支
持。
曹錦輝獲不起訴處分,但在棒球道德這條線被判無期徒刑。1919年「黑襪事件」三壘手韋
弗、外野手傑克森僅參與、知悉討論放水事件卻未舉報都被藍迪斯宣告終身禁賽,他們也
曾試圖平反,終究抱憾一生。
曹錦輝的事沒有灰色地帶,不起訴處分書中寫著,「本案雖能證明曹錦輝原本已答應蔡政
宜要配合打放水球,然該兩場比賽後來均因故取消」。
他答應放水的事實與大聯盟規章第21條a款所彰顯應禁賽條件、精神均相符。如果曹錦輝
有異議,當時不是這麼說,又甚至,大聯盟拿到比台灣民眾所知更多的證據,可證明小曹
沒有違反第21條a款,事情就大條了。
拿台灣正式公文書,要美職大聯盟這民間單位認帳雖不很恰當,但這關係到台灣檢察體系
決定是否被尊重,以及美職給曹錦輝開大門,是否讓全球球迷信服。
如今,美職及道奇隊執意讓曹錦輝上場,就是對棒球的價值及信念有雙重標準,藍迪斯法
官地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
作者:
Boonen (Tommeke)
2015-07-12 10:48:00這邏輯?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7-12 10:48:00
中時、聯合、中職、棒協這共犯結構有點龐大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7-12 10:49:00
哪裡有答應放水啊 通聯記錄? 還是組頭片面之詞?真的是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還是聯合記者 我以為只有中時會有這種程度
作者:
th11yh23 (腦沙拉手術)
2015-07-12 10:49:00說穿了就是誰care你太平洋小島上聯盟的假球
沒答應放水?那接受性招待就是白嫖,連組頭都騙,無恥。
作者:
th11yh23 (腦沙拉手術)
2015-07-12 10:50:00就算實際有涉入 一個便宜又堪用的投手還是會簽的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5-07-12 10:50:00扯太遠了啦
腦殘黑曹迷會跳針說你拿一百年前的標準來說嘴 blabla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7-12 10:50:00沒什麼感想 請搞清楚100年前的標準真的可以拿來適用在現
衝撞了,就得辦事,小混混都知道的道義,曹英雄不知?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7-12 10:51:00代嗎 就算現在也沿用同樣標準 曹案例也跟無鞋喬等不同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5-07-12 10:51:00美國法律應該是屬地主義~~台灣是屬人主義
作者:
ty7915 (賺錢不夠花)
2015-07-12 10:51:00噓這篇報導的記者
作者:
GDN ( )
2015-07-12 10:52:00現在是不支持曹=崩潰=道德粉嗎???
作者:
Triumvir (SEXY~*)
2015-07-12 10:52:00你的邏輯有問題
作者:
ty7915 (賺錢不夠花)
2015-07-12 10:52:00黑襪事件有進入司法判決程序,曹的僅有不起訴處分書
作者:
ty7915 (賺錢不夠花)
2015-07-12 10:53:00台灣檢察官有徐維獄當例子,被人看不起是活該
作者:
ty7915 (賺錢不夠花)
2015-07-12 10:54:00台灣檢察官濫權起訴或不起訴的例子太多,還有學弟為了維護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7-12 10:55:00道德有瑕疵又如何 真當運動員是聖人?
作者:
ty7915 (賺錢不夠花)
2015-07-12 10:55:00學長尊嚴,不顧事實及新事證的無法無天舉動太多了
作者:
hsujay (恩)
2015-07-12 10:55:00太黑了
作者: moto000 (小金剛) 2015-07-12 10:55:00
噁心默契封殺
作者:
ty7915 (賺錢不夠花)
2015-07-12 10:56:00曹雖有道德瑕疵,但如信奉無罪推定,不該聽信組頭片面筆錄
作者:
jackyliu (吱導吱演領頭羊)
2015-07-12 10:57:00誰道德沒有瑕疵?
作者:
soxin (我想平凡跟正常)
2015-07-12 10:57:00那法官判無罪 是不是也算不尊重檢察體系的決定?
作者:
yanzi5210 (Jimmy_Lee)
2015-07-12 10:57:00不起訴書裡能信?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7-12 10:58:00不起訴書的東西又不能信,只不過是組頭說
作者:
handfoxx (我是說在座的各位)
2015-07-12 10:59:00還聽組頭講得話喔 這記者
作者:
t18062 (tim)
2015-07-12 11:00:00先別說小曹了 你知道偉殷凌晨要先發了嗎
喔 所以黑槽的話就能信囉 給你加薪 下去領1000
作者:
soulism (soulism)
2015-07-12 11:03:00時報鷹,就是中時的,當初管理不當,整隊黑掉.
作者:
shenkui (喜劇泰斗)
2015-07-12 11:03:00美職規章不能有灰色地帶嗎
不起訴書不能信??那雨刷啊什麼組頭的都也應該無罪囉??
作者: spppeter 2015-07-12 11:04:00
美國法官vs台灣司法。叉叉比雞腿
作者:
qozxcv (捲翹睫毛)
2015-07-12 11:07:00還在哭哦
我想放而已,又沒真的放哈哈哈><幹嘛一直計較我單純的念頭呢語畢,粉粉們歡聲雷動
作者:
g0t24568 (LinBoy)
2015-07-12 11:10:00道德迷不意外
MLB做這樣的決定 有問題的會是台灣檢察系統 而不是MLB
不起訴書沒有經過法院審理,怎麼會有人拿來扯......
作者:
kauw (kauw)
2015-07-12 11:15:00風向變了 誰理你阿 等到下一次假球爆發才會又要求嚴格
MLB球探是會通靈是不是 不能做筆錄 拿不到通聯記錄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7-12 11:18:00果然適合渣去 鋒哥會長殷仔表示:
作者:
kauw (kauw)
2015-07-12 11:21:00udn.com/news/story/2/1040037 不就說明台灣人健忘又鄉愿?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7-12 11:21:00筆錄通聯記錄銀行戶頭 這連台灣檢調都沒查到不是調查的結果不僅無對價 還不起訴 然後拿來酸MLB?中職不是把他們所有的資料都給MLB了嗎 當中有提到金流嗎
....................你確定你在說什麼嗎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7-12 11:24:00所以你提到的那些證據 檢察官有嗎 檢察官查不到代表沒有沒有的東西你要MLB去找什麼
作者:
pray (gavin)
2015-07-12 11:32:00尊你老 你有看過台灣人要遵守美國法律的嗎中職還是少在那邊用嘴防假球了
作者: domo9999 2015-07-12 11:49:00
想帶風向喔?
作者:
kikooo (大潘)
2015-07-12 13:35:00曹粉~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