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恭喜曹錦輝 但無法原諒對中職的傷害

作者: shinshong ( )   2015-07-11 14:30:33
既然不起訴書有紀錄
我沒有反對原po論點的意思
但我只想問,為什麼大聯盟跟道奇隊還願意接受他?
認為他可以到美國打球?
※ 引述《rockido (123)》之銘言:
: 先恭喜曹錦輝 有實力 無話可說
: 但真的能夠因此而原諒他嗎?
: 首先 曹錦輝被偵查的罪叫什麼
: 叫詐欺 刑法339條 詐誰 是協助雨刷詐賭徒!!!!
: 而不起訴 即是因為曹錦輝沒有到著手協助雨刷 又詐欺不罰預備 所以不起訴
: 這是法律觀點
: 但事實上的觀點又是什麼
: 先不論是否有去衝撞妮妮的私人問題(要罵也是某電視台某主播去罵他)
: 但接觸組頭是事實!!!
: 看不起訴書中就有好幾段提及
: 1.曹錦 輝即主動詢問林秉文若其為他打假球,每場比賽可拿多少謝
: 款,林秉文答稱先發投手每場假球代價為100 萬元或150 萬元 ,
: 曹錦輝隨即向林秉文表示可否先給他100 萬元,且要求其放水打假
: 球之場次......
: 業據證人黃俊中於偵查中證述甚詳,核與證人林秉文證述情節相符
: ,足認曹錦輝於與兄弟象隊簽約(即98 年3 月22 日)前,即已和
: 「綁球」組頭林秉文過從甚密
: 2.另證人莊侑霖於偵查中具結證稱:「蔡政宜到台北找曹錦輝的時候
: 我幾乎都在場,我跟蔡政宜與曹錦輝見面有超過5 次,每次都是在
: 鵝肉店先吃飯,之後1 次是到台北市八德路與敦化北路的酒店,1
: 次到內湖的「台北戀館」、1 次到南港的「星墅汽車旅館」(現名頂級汽車旅館)
: 、1 次到松江路的錢櫃KTV 等......
: 足認曹錦輝於98 年確實與組頭蔡政宜、莊侑霖及兄弟象放水球成員
: 王勁力、吳保賢等人均過從甚密,且數度接受蔡政宜、莊侑霖等人之性招待,
: 並曾答應要替蔡政宜打假球
: 其餘懶的po了
: 這份不起訴書已經告訴我們曹錦輝接觸組頭是事實!!!
: 有鄉民質疑不起訴書是檢察官主觀意測....
: 這種說法真的是..........
: 姑且不論刑事訴訟法260條對於不起訴的效力
: 檢察官寫的叫公文書
: 如果亂寫會構成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刑213)
: 如果部分鄉民一直質疑該份不起訴對於曹的名譽有損害 那就請曹的經紀人去提告阿
: 讓法院去認證檢察官亂寫 沒公信力阿
: 總而言之
: 國家賦予不起訴書有一定的效力 為什麼不能信
: 沒有著手打假球 又詐欺不罰預備 這是沒辦法的事
: 但從證據來看 曹錦輝接觸組頭是事實 有什麼好說的
: 然後依直喊什麼高道德 有事嗎
: 如果認為接觸組頭不會怎樣 那球隊又怎麼去管控風險管理
: 還是部分鄉民認為 現役的A咖球星 接觸組頭 沒有關係 只要不著手打假球就好
: 那球團對於風險管理實益何哉...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1 14:31:00
大聯盟派了調查團調查一年多 認定沒證據他涉入假球
作者: Lackland (拉克蘭)   2015-07-11 14:31:00
美國司法無罪推定啊
作者: aa22456222 ( 下雨時看太陽)   2015-07-11 14:31:00
你什麼時候認為大聯盟的標準比較高了??
作者: DOOT (Back)   2015-07-11 14:32:00
因為台灣在米國眼中不是個咖,如此而已。
作者: Arens5566 (Arens5566)   2015-07-11 14:32:00
大聯盟最屌了 鬼島檢察官閉嘴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1 14:32:00
總之問題很多 除了組頭 沒任何事證 沒金流
作者: Lackland (拉克蘭)   2015-07-11 14:32:00
你證明曹錦輝有打假球?不然以美國憲法來說他就有工作權
作者: hcbr (hcbr)   2015-07-11 14:32:00
因為MLB認為性招待不構成對價關係吧,我的觀察拉
作者: kauw (kauw)   2015-07-11 14:33:00
美國最屌了 王又曾在美國吃香喝辣你拿他無可耐何 台灣之光.
作者: kevenchia (萬應白花油)   2015-07-11 14:33:00
跟假球無關啦 他只是承認自己愛亂交友衝撞而已
作者: Jokering5566 (揪客56)   2015-07-11 14:33:00
美國人比較愛%%%啦
作者: HonusWagner (飛翔荷蘭人)   2015-07-11 14:33:00
Fox都讓趙胖當球評了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7-11 14:33:00
無罪推定 不起訴書寫的東西不用盡信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1 14:33:00
花蓮高分院92年再1認定洪一中吳復連放水共犯中職都無所謂了
作者: Vett (Vett)   2015-07-11 14:33:00
講白了點 很可惜 MLB的調查跟台灣司法 我比較相信MLB
作者: hcbr (hcbr)   2015-07-11 14:34:00
道德瑕疵不構成犯罪,也可以說MLB標準他們說了算
作者: jjjjj72300   2015-07-11 14:34:00
假球聯盟zz
作者: Vett (Vett)   2015-07-11 14:34:00
因為台灣司法就是哲修不跟紅內褲
作者: kauw (kauw)   2015-07-11 14:34:00
本來法律就不誅心阿 只看證據 但請以後不要一直罵恐龍法官
作者: a33071201   2015-07-11 14:34:00
洪一中呢 照當總教練
作者: ldkrsi (衰神)   2015-07-11 14:34:00
吸毒的都能上場了 只有道德瑕疵怎不能接受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5-07-11 14:35:00
美國認證的清白XD
作者: kauw (kauw)   2015-07-11 14:35:00
雖然沒抓到證據無罪不代表他真無罪 但法律就是這樣玩
作者: kevenchia (萬應白花油)   2015-07-11 14:35:00
跟理盲粉呼籲幹嘛 跟他們一致就護航不一致就恐龍法官
作者: hcbr (hcbr)   2015-07-11 14:35:00
MLB調查團有司法調查權嗎? 沒有的話你信?
作者: HonusWagner (飛翔荷蘭人)   2015-07-11 14:35:00
干恐龍法官何事?起訴都沒起訴
作者: aa22456222 ( 下雨時看太陽)   2015-07-11 14:35:00
如果無法論證大聯盟標準較高 坦白說這討論無意義
作者: qwaszx1793 (月雪)   2015-07-11 14:35:00
我不認為一個吃藥聯盟好到哪去
作者: myeason (我的醫生)   2015-07-11 14:36:00
林智勝媽媽出現在起訴書 為啥還能打??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1 14:36:00
沒司法調查權也能查啊 不然檢察官有查出什麼?
作者: kauw (kauw)   2015-07-11 14:36:00
所以會一堆殺人犯 黑心廠商到法官那邊律師攻防戰展開都輕判
作者: hcbr (hcbr)   2015-07-11 14:36:00
需要負責的筆錄就有人敢亂扯了,沒調查權的問出來有幾分可信
作者: kauw (kauw)   2015-07-11 14:37:00
真是好笑了 前幾年假球一堆 要嚴格處理嚴辦的不也是鄉民喊的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1 14:37:00
那檢察官有查到什麼可信的證據?
作者: rockido (123)   2015-07-11 14:38:00
不是只有組頭口供 還有通訊監察書 只是我沒貼 自己看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1 14:38:00
沒有的話 無罪推定啊寫不起訴書修理被告 有用?
作者: kauw (kauw)   2015-07-11 14:38:00
就像巨蛋 明明球迷鬼叫出來的 每個現在都不承認 說不需要
作者: hcbr (hcbr)   2015-07-11 14:38:00
檢察官查到他自己敢對外放話了,我寧信檢察官也不信招待錦輝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1 14:39:00
通訊監察書?你看仔細一點看證據啦 組頭以外沒任何證據啊
作者: Grammy (自我主張Monster)   2015-07-11 14:39:00
人家美國都願意雇用她了 為啥種花迷會覺得大聯盟的調查跟到德標準低於中職啊?
作者: kevenchia (萬應白花油)   2015-07-11 14:40:00
其實曹粉也是道德迷啦 拿不好的檢察官當作不相信司法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1 14:40:00
洪一中被法院認定假球共犯 繼續當總教練 也沒看你在跳
作者: ji31g42go61 (誰是我)   2015-07-11 14:41:00
因為不在美國發生啊,請問當年黑襪的有罪嗎?然後呢?
作者: rockido (123)   2015-07-11 14:41:00
通訊監察書就是監聽譯文 不起書有提到
作者: bedb0624 (我是小黑不是小白)   2015-07-11 14:41:00
因為大聯盟才是最髒的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7-11 14:41:00
MLB有MLB的玩法
作者: shadowth (ウィンディ@イージス)   2015-07-11 14:42:00
不起訴書仔細看的話 那證據效力有夠低的
作者: Leaflock (民雄鳳梨田切讓)   2015-07-11 14:42:00
無罪推定 米國是法治國家
作者: hcbr (hcbr)   2015-07-11 14:42:00
講招待錦輝扯紅中,那接下來是不是要扯27人名單?
作者: shadowth (ウィンディ@イージス)   2015-07-11 14:43:00
幾乎都是單方面說詞 小曹一句反駁都沒有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1 14:43:00
搞笑喔 曹不起訴都被中職封殺 洪被認定放水繼續當總教練 你看看這篇標題是啥 誰在傷害中職
作者: hcbr (hcbr)   2015-07-11 14:44:00
現在去問他不起訴書刊載的東西他也不敢回拉,只敢回沒打假球
作者: shadowth (ウィンディ@イージス)   2015-07-11 14:44:00
哪天中職發表聲明因為曹上MLB 永遠拒絕打WBC的話再講
作者: hcbr (hcbr)   2015-07-11 14:45:00
招待錦輝沒有一次敢對不起訴書內容回應的,他當事人耶作為當事人他有可能沒看過不起訴書嗎?
作者: shadowth (ウィンディ@イージス)   2015-07-11 14:46:00
講有用就講了 當時中職就是殺雞儆猴 給他回來中職就完了到時黑名單 放一條生路又會被扯進來 中職當然要河蟹我現在就要看中職敢不敢對MLB講一句從此不打WBC他如果用相同理由對澳職封殺 就應該要用同個理由封殺MLB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5-07-11 14:52:00
因為MLB找不到違背運動精神的證據~黑襪無罪~但是嚴重違背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7-11 14:53:00
中職不打WBC我支持呀,曹在MLB的一天,就抵制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1 15:07:00
他明明有回 他說他沒答應過啊 別無視
作者: hcbr (hcbr)   2015-07-11 15:12:00
顆顆顆,對阿就說他沒放水(跟我上面講的一樣),性招待勒?
作者: lingjj (觀察員)   2015-07-11 15:13:00
這位新警察 你不知道大聯盟的道德標準本來就很浮動嗎?
作者: justinjuly   2015-07-11 15:21:00
臺灣低薪難免逼人找方法啊
作者: TabrisKai (芭樂哥哥)   2015-07-11 15:48:00
道德迷崩崩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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