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恭喜曹錦輝 但無法原諒對中職的傷害

作者: rockido (123)   2015-07-11 14:14:36
先恭喜曹錦輝 有實力 無話可說
但真的能夠因此而原諒他嗎?
首先 曹錦輝被偵查的罪叫什麼
叫詐欺 刑法339條 詐誰 是協助雨刷詐賭徒!!!!
而不起訴 即是因為曹錦輝沒有到著手協助雨刷 又詐欺不罰預備 所以不起訴
這是法律觀點
但事實上的觀點又是什麼
先不論是否有去衝撞妮妮的私人問題(要罵也是某電視台某主播去罵他)
但接觸組頭是事實!!!
看不起訴書中就有好幾段提及
1.曹錦 輝即主動詢問林秉文若其為他打假球,每場比賽可拿多少謝
款,林秉文答稱先發投手每場假球代價為100 萬元或150 萬元 ,
曹錦輝隨即向林秉文表示可否先給他100 萬元,且要求其放水打假
球之場次......
業據證人黃俊中於偵查中證述甚詳,核與證人林秉文證述情節相符
,足認曹錦輝於與兄弟象隊簽約(即98 年3 月22 日)前,即已和
「綁球」組頭林秉文過從甚密
2.另證人莊侑霖於偵查中具結證稱:「蔡政宜到台北找曹錦輝的時候
我幾乎都在場,我跟蔡政宜與曹錦輝見面有超過5 次,每次都是在
鵝肉店先吃飯,之後1 次是到台北市八德路與敦化北路的酒店,1
次到內湖的「台北戀館」、1 次到南港的「星墅汽車旅館」(現名頂級汽車旅館)
、1 次到松江路的錢櫃KTV 等......
足認曹錦輝於98 年確實與組頭蔡政宜、莊侑霖及兄弟象放水球成員
王勁力、吳保賢等人均過從甚密,且數度接受蔡政宜、莊侑霖等人之性招待,
並曾答應要替蔡政宜打假球
其餘懶的po了
這份不起訴書已經告訴我們曹錦輝接觸組頭是事實!!!
有鄉民質疑不起訴書是檢察官主觀意測....
這種說法真的是..........
姑且不論刑事訴訟法260條對於不起訴的效力
檢察官寫的叫公文書
如果亂寫會構成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刑213)
如果部分鄉民一直質疑該份不起訴對於曹的名譽有損害 那就請曹的經紀人去提告阿
讓法院去認證檢察官亂寫 沒公信力阿
總而言之
國家賦予不起訴書有一定的效力 為什麼不能信
沒有著手打假球 又詐欺不罰預備 這是沒辦法的事
但從證據來看 曹錦輝接觸組頭是事實 有什麼好說的
然後依直喊什麼高道德 有事嗎
如果認為接觸組頭不會怎樣 那球隊又怎麼去管控風險管理
還是部分鄉民認為 現役的A咖球星 接觸組頭 沒有關係 只要不著手打假球就好
那球團對於風險管理實益何哉...
作者: shadowth (ウィンディ@イージス)   2015-07-11 14:15:00
如果你對台灣的司法有信心 那OK
作者: HonusWagner (飛翔荷蘭人)   2015-07-11 14:15:00
so?
作者: SungHyun (高雄李鐘碩)   2015-07-11 14:15:00
so?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7-11 14:15:00
就不起訴你還在那邊起訴的罪 自相矛盾
作者: KK22440000 (專踩酸民)   2015-07-11 14:15:00
關我屁事
作者: lngygy123 (一二三)   2015-07-11 14:15:00
作者: Jelen ( )   2015-07-11 14:15:00
大家很爽的時後急著出來坦
作者: Lackland (拉克蘭)   2015-07-11 14:15:00
所以曹錦輝有打假球成功嗎?沒有啊
作者: shinshong ( )   2015-07-11 14:15:00
就不起訴了啊 你是咧
作者: Roystu (Roystu)   2015-07-11 14:16:00
有被起訴?
作者: shadowth (ウィンディ@イージス)   2015-07-11 14:16:00
但連檢察官都可以因為輸錢隨便起訴人的司法體系
作者: regeirk ( )   2015-07-11 14:16:00
唉 到底在寫啥
作者: amani168 (臺獨萬萬歲)   2015-07-11 14:16:00
你會被黑曹迷們噓 他們今天很高潮
作者: edouard09 (方文山下智久)   2015-07-11 14:16:00
請把剩下有黑底的的都追殺再Zzz
作者: Benvera (班維拉)   2015-07-11 14:16:00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92年再字第1號判決 怎麼不順便PO
作者: yiersan (一二三)   2015-07-11 14:16:00
沒證據 不起訴 MLB認證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5-07-11 14:16:00
還在傷害....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7-11 14:17:00
曹粉看不懂啦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5-07-11 14:17:00
中職傷害了台灣棒球迷的心 你為何給他機會?
作者: sungastill (桑嘎斯)   2015-07-11 14:17:00
嘈迷會繼續噓 他們根本不會去看內文 例如5F
作者: AdamHuangNew (七彩韌魚兄弟威力加強版)   2015-07-11 14:17:00
喔喔你好棒棒
作者: yayahappy96 (夜夜黑皮)   2015-07-11 14:17:00
中職傷害台灣棒球多次你現在還看不看?
作者: welcome ( )   2015-07-11 14:17:00
一堆人認為不起訴=曹沒有接受組頭招待,根本顆顆
作者: su43123 (無與倫比美麗的妳)   2015-07-11 14:17:00
到底在講啥...
作者: aa22456222 ( 下雨時看太陽)   2015-07-11 14:18:00
他接觸組頭 一切不用說了
作者: qwaszx1793 (月雪)   2015-07-11 14:18:00
有被招待是事實 就喜歡選擇性漏談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5-07-11 14:18:00
呂文生還只是老婆接觸就黑了 何況曹主動接觸?
作者: KANE820925 (肯恩)   2015-07-11 14:19:00
證據在哪 一切只有組頭的指控 有證據嗎 有金流嗎
作者: welcome ( )   2015-07-11 14:19:00
只要有實力,管他跟組頭多麻吉,就是台灣人的標準?
作者: toyota40106 (中321)   2015-07-11 14:19:00
好啦 沒打假球傷害中職又騙了組頭的下注金 你曹最棒
作者: sungastill (桑嘎斯)   2015-07-11 14:19:00
嘈迷就雙重標準啊 反嘈就被說是道德中職粉
作者: e5534599 (羊與牛)   2015-07-11 14:19:00
哈哈哈看到各種嗆人法盲的鍵盤律師曹粉崩潰噓,覺得促咪
作者: sky1686 (超級喜憨溝嚴文)   2015-07-11 14:20:00
缺關鍵證據 否則今天一刀斃命的是他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5-07-11 14:20:00
沒證據曹幹嘛道歉 自爆嗎
作者: hermionex (hermionex)   2015-07-11 14:20:00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5-07-11 14:20:00
檢察官刊登不實罪跟直系血親相姦罪一樣~是擺好看的
作者: sky1686 (超級喜憨溝嚴文)   2015-07-11 14:21:00
你才滾
作者: mornshiny (冰的熱奶茶)   2015-07-11 14:21:00
就是他曹在犯罪的邊緣走來走去啊 假如他像斷腿張跟黑金
作者: sungastill (桑嘎斯)   2015-07-11 14:22:00
嘈粉要有是非對錯 還叫嘈粉嗎??
作者: mornshiny (冰的熱奶茶)   2015-07-11 14:22:00
一樣的話 他上大聯盟我一定還是會看不起他 不過他也不
作者: yankees733   2015-07-11 14:22:00
支持小曹就對了!
作者: EricLee0719 (梓喵買醬油)   2015-07-11 14:22:00
你崩潰完了嗎?該找褲子穿囉
作者: iambiaggi   2015-07-11 14:23:00
玻璃心 要崩潰慢慢崩潰
作者: ykd (藍色的海)   2015-07-11 14:23:00
舊文 無聊
作者: shinshong ( )   2015-07-11 14:24:00
既然你這篇說這樣,那道奇隊跟大聯盟官方怎麼會願意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7-11 14:24:00
所以曹接觸組頭有犯法嗎
作者: asd0112   2015-07-11 14:24:00
2013全球自由度報告 自由之家:台灣民主自由但檢察官濫訴你的前提是台灣檢察系統效率良好 不過一般民間不這麼認為
作者: Roystu (Roystu)   2015-07-11 14:26:00
總花爆發這麼多次~ 除了被抓的那些 其他人都沒接觸過組頭?
作者: justinjuly   2015-07-11 14:26:00
請鍵盤檢察官再次起訴
作者: paris0826   2015-07-11 14:26:00
台灣司法還活著嗎??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5-07-11 14:26:00
一堆道德魔人對他人嚴格到噁心 被水桶的我看你也不能原諒吧!?
作者: kgluke (O.G)   2015-07-11 14:27:00
這樣也ㄧ篇
作者: wanderwolf   2015-07-11 14:27:00
你可以看看這些噓你的人 就知道假球在台灣無法消滅
作者: sungastill (桑嘎斯)   2015-07-11 14:27:00
看到一堆嘈迷玻璃心被起底 叫叫叫 頗呵
作者: asd0112   2015-07-11 14:27:00
台灣檢察系統濫訴的問題一直存在 在法界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7-11 14:28:00
曹迷迷就看不懂 講這麼多是沒用的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5-07-11 14:28:00
曹的道德我不予置評~可是這個司法也不是那麼讓人相信
作者: asd0112   2015-07-11 14:28:00
那份不起訴書寫得如何歪七扭八就懶得多說了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1 14:29:00
洪一中 被花蓮高分院認定放水共犯 還在當總教練哩
作者: DOOT (Back)   2015-07-11 14:29:00
台灣人理盲又濫情可見一斑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5-07-11 14:29:00
檢察官起訴、不起訴理由亂寫早就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作者: asd0112   2015-07-11 14:29:00
只是在提醒你 台灣檢察系統的一些老派做法不值得信任
作者: sasadog (派派我老婆)   2015-07-11 14:29:00
想罵就直接罵 還恭喜我曹咧
作者: sungastill (桑嘎斯)   2015-07-11 14:29:00
說得好 遲早假球會再爆 而這次鐵定台灣棒球完蛋
作者: devil0915 (微笑殺手)   2015-07-11 14:30:00
不起訴書內容是組頭方片面的說法,沒有經過驗證。這也是曹可以通個大聯盟檢驗的原因
作者: asd0112   2015-07-11 14:31:00
你可以信任台灣檢方 但對於不信任的人也無須多做攻擊
作者: e5534599 (羊與牛)   2015-07-11 14:31:00
仔細看了一下,其實大家都很善良體貼溫暖溫馨愛好和平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5-07-11 14:31:00
我對檢察官沒有信心,看看徐維X那種貨色
作者: welcome ( )   2015-07-11 14:31:00
就一堆人認為跟組頭麻吉也沒關係,以後組頭正大光明接觸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7-11 14:31:00
爛標題,明明是對台灣棒球的傷害,不只對中職的傷害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5-07-11 14:31:00
我搞不懂一堆人輕判就罵恐龍司法官~這種時候卻又很相信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1 14:32:00
別凹了啦,很可憐,登載不實不是這樣用的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7-11 14:32:00
他傷害的是中職而已嗎?明明是傷害棒球,爛標題.
作者: asd0112   2015-07-11 14:32:00
大聯盟如果信任台灣的檢方調查結果 也不用自己專案調查
作者: welcome ( )   2015-07-11 14:32:00
反正給組頭請酒飯嫖妓,只要沒有證據被抓到收錢打假球就通通沒關係
作者: devil0915 (微笑殺手)   2015-07-11 14:33:00
而且當初偵辦雨刷事件的那個檢調,早在2006年就查到假球,卻故意放長線,讓雪球越滾越大,到2009才收割。我
作者: oceanperson (想念台灣)   2015-07-11 14:33:00
想不透怎麼會有這麼多反串的彌彌去支持這種爛人 沒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1 14:34:00
沒證據你怎麼相信他的所做所為確實有發生,這腦袋
作者: oceanperson (想念台灣)   2015-07-11 14:34:00
嚴以律己 清白打球的球員還真是傻子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5-07-11 14:35:00
當初的職棒救星檢察官徐維嶽~現在想來就寒心~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1 14:35:00
不傻啊幹嘛拖這些人下水嚴以律己可以當球隊神主牌啊
作者: asd0112   2015-07-11 14:37:00
曹確定的問題就是到跟不當人士飲宴 其他性招待 假球意圖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1 14:37:00
跟法盲講這麼多又有何用
作者: JACK19920102   2015-07-11 14:37:00
無法接受球員和組頭接觸
作者: asd0112   2015-07-11 14:38:00
你頂多只能以"疑似"來做評斷 真相如何無從得知
作者: Grammy (自我主張Monster)   2015-07-11 14:38:00
又來了 XDD 這種文章
作者: rockido (123)   2015-07-11 14:39:00
不好意思 該份不起訴書附卷有通訊監察書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5-07-11 14:39:00
其實也就只能確定關係複雜~放水預備那是檢察官寫的
作者: aass22r (kangkang)   2015-07-11 14:40:00
??
作者: ji31g42go61 (誰是我)   2015-07-11 14:40:00
我已經懶得跟他們說了,讓那些傢伙自甘墮落去吧。
作者: ejnfu ((-. .-)b)   2015-07-11 14:41:00
反正跟組頭過從甚密,偶爾接受一下招待,不要被抓到收錢就可以了啦!台灣球迷很nice的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5-07-11 14:43:00
關係複雜不錄用是一回事~但是我不太相信鬼島司法官的辦案
作者: ssrew2875 (你是不是叫黑鬼東)   2015-07-11 14:47:00
黑曹迷會噓你道德魔人
作者: pizpizpizpiz (忠孝仁愛信義和平號:號 )   2015-07-11 14:47:00
無聊 其他在中職的 怎不敢說
作者: albear (鐵雄)   2015-07-11 14:48:00
臺灣很耐斯的,『意圖』打假球,然後打個大聯盟就白了,大家人真的好好阿
作者: hotsauce1111 (馬刺才是王道)   2015-07-11 14:48:00
同意原PO
作者: xxkevin (x_x)   2015-07-11 14:50:00
支持原po! 就算他再強也無法認同!
作者: justin017 (無事一身輕)   2015-07-11 14:53:00
喔 我曹勝投
作者: mildstream (溪流)   2015-07-11 14:53:00
作者: srasn (好想舔姐姐的奶頭)   2015-07-11 14:53:00
接觸組頭
作者: larryrock (larryrock)   2015-07-11 14:53:00
一樣無法原諒傷害我國職棒的人
作者: loveboa01 (小角)   2015-07-11 15:00:00
同意原po,但你是在棒球版...水準你也知道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5-07-11 15:00:00
事實不容抹滅 曹粉別再崩潰了
作者: jim1209 (Joba Chamberlain)   2015-07-11 15:08:00
組頭迷崩潰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15-07-11 15:13:00
推喔 某些缺德迷一直很喜歡拿無罪來說嘴但事實上曹無罪大家都沒爭議 有爭議的地方是曹與組頭交往甚密 有些人能接受 有些人不能接受 如此而已
作者: daiavex1025 (叮噹魔人)   2015-07-11 15:23:00
因為這裡是棒球版 不是中職板 支持曹的都不看中職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1 15:25:00
看啊為何不看,反曹的才不看中職吧,不是受傷了,都滾啦
作者: daiavex1025 (叮噹魔人)   2015-07-11 15:25:00
所以跟組頭有來往也不在意 反正中職倒了也與它們無關
作者: ten9di9 (??)   2015-07-11 15:26:00
公然故意被三振的張三揮你怎麼看,他還27人名單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1 15:26:00
中職就算賣給博弈公司也無所謂啊,反而提升真實性
作者: pase139 ( )   2015-07-11 15:27:00
那你就一邊恭喜一邊不原諒他不就好了
作者: g7063068 (屏東尼大木博士)   2015-07-11 15:28:00
安安 你爪的吳復連希望也能看到你發這樣一篇唷^^判決書共同正犯 怎麼沒看你發這篇 現在要刷存在感囉www
作者: david1234 (CC)   2015-07-11 15:38:00
無聊
作者: beachwu (我無所謂)   2015-07-11 15:42:00
科科科推你啊
作者: Aroman (露出曙光)   2015-07-11 15:43:00
中職自己殘害自己
作者: k45446123 (雲林俊傑)   2015-07-11 15:43:00
推 一群民粹的87
作者: a136136c (KILLER)   2015-07-11 15:56:00
支持你 之所以會稱鬼島不是沒有原因的 很多人都只看結果不去選擇看過程 頗ㄏ
作者: shitsucker (☆跳跳猴~~~☆〒△〒)   2015-07-11 16:07:00
你不原諒…然後呢?
作者: a58461351 (9527)   2015-07-11 16:27:00
明知對方是組頭了,還頻頻接觸就算沒放水也不值得原諒
作者: mianbowhow (麵包豪洨)   2015-07-11 17:31:00
推 假球
作者: applesck (蘋果先生)   2015-07-11 17:51:00
亂寫又沒人會驗證
作者: epsonck (Epson)   2015-07-11 18:19:00
so funny
作者: mightysuns (kiakia)   2015-07-11 1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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