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曹》
島有山胞,其速也猛、其力也剛。
青至高苑,時任知縣,余公政憲;
出國比賽,駐探察之,價貳佰萬,洋人簽之。
甫至美西,手肘開刀:湯米約翰;
傷癒復出,隔年登板,丹佛奪首勝、紐約敲首安,一時轟動。
因傷所困、每下愈況,轉任救援。
後離落磯,投洛杉磯,邀請春訓、道奇中繼;
落堪薩斯,皇家未升,釋出返國。
島有聯盟,立二十年,仍為草創;
年底選秀,稱兄道弟,再掀狂潮,
入明星賽,手勢囂張,一時風光。
經爆假球,檢調出動,調查雨刷、約談妮妮;
球團震怒,最高標準:永不錄用。
偵查終結,未被起訴;痛哭失聲:
「再給機會,吾盼打球。」
棒協聲明:從此除名。
遂回花東,賣麵維生,義務教球,回饋基層;
時政憲落選立委,天涯同是淪落人,島內東西有義情,力邀至港都出賽。
欲往澳職,中職去函、跨海追殺,停止登錄。
澳洲不成,加州拋繩→
曹操致志戰熱身,皇天不負苦心人;
五年未有競技、錦輝天生神力,右投重返道奇。
是日報喜,發線給憲:「上大聯盟!」余公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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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論:離殿堂遠?是棄非麵。
或有云:敵人邪?貴人協。
(乙未仲夏,太史公述,評新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