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官與職棒的磨合 有距離

作者: zzyyxx77 (討噓大師77)   2015-06-19 08:12:28
職棒要在台灣生根,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光是台灣的法官對職棒的判例,一再出現不適用
的爭議,從球員契約糾紛、到球員涉賭案,再到謝長融的球員解約,法官的判決都與當時
的現狀不符,法官與職棒的磨合永遠有段距離。
中職早期上法院最密集的是契約案,當年球員契約強調「不定存續期間」的合約,引發多
少爭議與抗爭,球員告官也得不到合理回應,主要是法官多不了解職棒球員契約的特殊性
,後來經過多年抗爭,球團才修正合約。
同樣地,台灣職棒最大的痛是球員涉賭案,幾乎讓職棒解體的賭案,在法官的審理中,也
是以一般的法條處理,導致多少涉案輕、重不等的球員都沒有「正式」下獄,緩刑、罰款
了事,社會罵聲四起。
經過職棒多次賭案,培養不少「檢調球迷」,現在各縣、市有不少檢調人員是看職棒長大
的,長期接觸職棒的他們較了解職棒運用,辦案容易切入重點,不會被球員耍得找不到方
向,可能「法官球迷」還沒有出現吧!
謝長融是一個在新人球季明顯被球隊過度使用而受傷的投手,從情理上,他對球團的對待
自有內心的不平,而且球團與球員簽約是球團願意投資球員,這是球團來找球員簽約,就
算投資錯了,只能認賠殺出,又不是球員涉及欺騙。
投球的手臂是球員生財工具,球員重視它的程度不會比球團少,所以復健是屬於高度私人
問題,如果雙方認知上有差距,而且溝通不了,球團也只能逕自解約,球團向球員求償,
而球員手臂在球季中報銷要向誰索賠?
謝長融的官司案具有爭議性,而且又是職棒史上新的案例,如果不是賭案因素,這將會影
響未來被解約球員的權益,相關單位應該重視,否則類似糾紛還會一再出現。(中國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619000638-260111
作者: LaBoLa (滾來滾去!!!)   2015-06-19 08:17:00
CJS給噓 剛好符合原po暱稱
作者: iceyang (追)   2015-06-19 08:18:00
是CJS? 怎麼不把記者列出來?
作者: LondonHairs (倫敦之毛)   2015-06-19 08:18:00
cjs
作者: Kobelephants (黑曼象)   2015-06-19 08:25:00
文組專誤國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5-06-19 08:25:00
連復健都不去在那扯一堆
作者: lovemeteor (pieapple)   2015-06-19 08:26:00
其實上篇也有CJS
作者: MagicNos (咩居克)   2015-06-19 08:28:00
付你錢不工作,不能討錢回來?Cjs 是反猿跟反黃鎮台的?
作者: gerrard1007 (kaichi)   2015-06-19 08:28:00
又不是受傷了直接炒掉,職棒不就是工作嗎?只空領薪水不做事的人不被炒不合理吧!
作者: elve7878 (Rev34)   2015-06-19 08:29:00
CJS BJ4
作者: rockyegg (手裡拿著小皮鞭)   2015-06-19 08:32:00
陳志祥
作者: Meyellis (Meye)   2015-06-19 08:36:00
要講法官就噓!台灣真的有法官嗎?
作者: liga504123 (崩潰博覽會)   2015-06-19 08:40:00
CJS
作者: dromor (零)   2015-06-19 08:42:00
先猜cjs
作者: BeelZeBubNo7 (7與原罪)   2015-06-19 08:50:00
cjs必噓
作者: ppp111683 (湯姆熊)   2015-06-19 08:51:00
不復健影響復出進度 球團倒楣因為你的脾氣繼續付你錢有這種道理嗎
作者: s310213 (小橘)   2015-06-19 08:56:00
記者的水準跟世界距離已經是海溝等級有檢討過自己的沒用嗎?
作者: kakarott32 (卡卡羅)   2015-06-19 09:01:00
cjs帶風向喔
作者: qtgeorge ( ′▽`)=○# ( ̄#)3 ̄)   2015-06-19 09:03:00
簽約履約天經地義 過度使用是另一回事
作者: LondonHairs (倫敦之毛)   2015-06-19 09:04:00
這id最喜歡轉這種新聞討噓
作者: LangYue (琅月)   2015-06-19 09:04:00
這報社跟這記者的水準,真是天下無敵。
作者: BlueKidds (布魯奇德)   2015-06-19 09:05:00
工會對這個有啥見解?
作者: glassfish   2015-06-19 09:12:00
領錢不辦事,被討錢正常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5-06-19 09:15:00
賭你媽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06-19 09:16:00
酸不了球團改酸法官
作者: hight123 (moon)   2015-06-19 09:16:00
未看先猜CJS,真____
作者: piercingX (Guandro)   2015-06-19 09:16:00
情理上是殺小 法律中還有情理法院關門好了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15-06-19 09:18:00
照理說應該是討月薪,爲什麼能討簽約金?簽約金有什麼合約在嗎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5-06-19 09:19:00
CJS
作者: dean0213 (唯愛杜康)   2015-06-19 09:23:00
又CJS 現代國家是法治社會 搞情理大家都別守法了
作者: kenro   2015-06-19 09:30:00
腦殘沒藥醫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15-06-19 09:31:00
簽約金的約 指的就是合約阿...
作者: sdyy (中壢市的小智)   2015-06-19 09:32:00
沒出過社會? 哪家公司違約離職不用付違約金的
作者: gx9900824 (ZETA)   2015-06-19 09:33:00
垃圾狗報
作者: whes88176 (whes88176)   2015-06-19 09:37:00
這風向愚蠢
作者: isosad5566 (我好難過5566)   2015-06-19 09:41:00
這可是清大人最愛的御用記者CJS耶 當初清大人狂推推呢
作者: hornet01   2015-06-19 10:05:00
CJS
作者: huangjyuan (Bryyuan)   2015-06-19 10:11:00
那你都不要寫報導 然後老闆炒了你 你再去跟老闆講情理啦 廢文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5-06-19 10:13:00
廢文 再噓一次
作者: chang30125 (Chang18)   2015-06-19 10:24:00
只會屁話的爛記者
作者: ice0101001 (夢如風)   2015-06-19 12:01:00
謝就是欺騙球團 說有去復健 又沒去 醫院都背書了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5-06-19 12:24:00
你看。大家都搶幫資方說話。因沒去復健,需賠償。這些有明文寫在合約裡嗎?謝可以反訴,手壞掉是球團方因不當使用,賠償。有時官司打贏並不是因為有理,而是對方不會打官司。
作者: aa22456222 ( 下雨時看太陽)   2015-06-19 12:56:00
應該先了解復健算不算工作的一環 如果算不用說了如果不算 這件事還有的吵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5-06-19 13:28:00
拿到合約再來評論,沒有白紙黑字當證據也只是在無的放矢手壞掉是不當使用,要怎麼舉證?
作者: seasonday (柏可)   2015-06-19 13:54:00
妓者有搞清狀況?
作者: thomasd   2015-06-19 14:38:00
CJS 你懂的
作者: Ogrish (P幣歸零糕)   2015-06-19 15:26:00
妓者水準很差,但cjs更是爛到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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