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職棒座談/球員盼縮短FA年限 改善稅務

作者: pttpepe (Ptt屁屁)   2015-06-15 09:22:13
職棒座談/球員盼縮短FA年限 改善稅務採執行業務所得
中華職棒將在15日下午1點30分召開「職業棒球發展座談會」,對於職棒制度也會提出討
論,義大犀牛林琨笙建議縮短自由球員的年限,中信兄弟周思齊則表達改善職棒球員稅務
問題,希望可以享有「執行業務所得」辦法,達到節稅的目的。
「台灣職業棒球發展座談會」主要談論的議題為:職業運動屬地化對城市行銷的影響性為
何? 以及台灣職棒運動在發展過程中,政府、企業、球團和聯盟所該扮演的角色為何? 台
灣應該有幾支職業棒球隊伍呢?下一支球隊應該落居哪座城市呢?
林琨笙提出要縮短自由球員的年限的看法,他表示,如果25歲才打職棒,9年就是34歲,
只剩下1、2年可以發揮,年限必須縮短,而且先發投手也不能因輪值關係而影響正常登錄
天數。
周思齊表示,依統計中職球員平均職棒生涯壽命是4.7年,壽命非常短,自由球員年限是9
年,有點不太合理,可以改善,4.7年職棒壽命面對9年自由球員挑戰是非常嚴苛的。
對職棒球員稅務問題,周思齊提建言,認為職棒球員的平均月薪及年薪,都比一般人所得
高很多,但不能享有執行業務所得條例,做為節稅及避稅方法,影響到外國球員或本土業
餘好手加入,選手以追求高薪為優先,希望在稅務尤其是執行業務所得,以及其它稅務條
款可以修正。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615/520821.htm
下午將會知道是否有企業團體有興趣加入CPBL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拍融)   2015-06-15 09:23:00
這篇沒有人推反觀 我就
作者: chen159357 (BB)   2015-06-15 09:25:00
反觀
作者: icekimtommy (G放克)   2015-06-15 09:25:00
反觀 某個星球
作者: fan6925   2015-06-15 09:25:00
有夠爛
作者: vvvlove5566 (3V愛56)   2015-06-15 09:27:00
...............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6-15 09:28:00
球團:該是再度發揮球團默契的時候了 嘿嘿嘿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6-15 09:29:00
不然就改非旅外選手滿6年RFA 這樣薪資就不會受到虧待
作者: asstitle (ass)   2015-06-15 09:42:00
時機若對
作者: timohu ( )   2015-06-15 09:59:00
周董好像還蠻有想法的!加入工會領導層級吧!
作者: frf2pujols17 (普神17號)   2015-06-15 10:01:00
不用反觀了 至少球員終於肯跳出來做事了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6-15 10:01:00
周董上個月應該繳不少 所以有研究稅制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5-06-15 10:05:00
沒有洪瑞河了,時機還是不對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5-06-15 10:10:00
周思齊想法不錯啊
作者: mjonask (不是啦)   2015-06-15 10:17:00
水喔!
作者: timohu ( )   2015-06-15 10:19:00
周前幾篇新聞也有提到聯盟的軟硬體設施問題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5-06-15 10:22:00
希望今天參與的球員全都能充分表達意見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5-06-15 10:24:00
其實可以開個人工作室避稅就是了
作者: sh235612 (笨笨吉良)   2015-06-15 10:39:00
思齋的想法不錯給推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5-06-15 10:48:00
反觀
作者: pchunter (po)   2015-06-15 11:06:00
作者: aa22456222 ( 下雨時看太陽)   2015-06-15 12:09:00
時機若對……
作者: bbuda (與神尾觀鈴一起玩)   2015-06-15 12:19:00
彭政閔咧!
作者: leonjapan (強尼六本)   2015-06-15 12:34:00
支持中職國內FA滿5~7年,旅外FA滿3年
作者: krjr24 (小K)   2015-06-15 12:45:00
美國大咖球星稅也不是繳快一半……
作者: Basket0205 (Basket)   2015-06-15 12:48:00
美國要看哪個州吧
作者: mit1614 (StarCity)   2015-06-15 13:15:00
反觀
作者: farsky (我恨過敏)   2015-06-15 13:23:00
周董提的不可能....適用執行業務所得要自負盈虧....
作者: DOBBS (掛網限定)   2015-06-15 13:24:00
周思齊的建議 看得出來他是有深思熟慮過
作者: farsky (我恨過敏)   2015-06-15 13:25:00
除非練球的成本要球員自己負擔...比如說找訓練師的錢 練球場地的支出 這些列成本 然後像律師 會計師這樣接case
作者: AhUtopian (It's my Life)   2015-06-15 14:02:00
執行業務所得是推動經紀人制度的關鍵,大概2009年底蔡瑞麟律師就提過了,個人工作室在台灣職棒沒辦法,牴觸中職規章。
作者: DOBBS (掛網限定)   2015-06-15 15:37:00
勞工應該可以扣除成本 這樣才有自我提升的誘因
作者: faltis1328 (abcddbca)   2015-06-15 17:54:00
是蠻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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