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強制投手12秒出手,滿一個月現況比賽時間

作者: FORECORD (廢文養小Q)   2015-06-07 22:36:38
要縮短時間這個辦法之一
把比賽弄到10局就和局
不準抗議
中場時間變短
開局不要致詞
一定可以把時間壓得短
也不用燒球員體能
人員夠充足休息 且短局數把爆發力展現
※ 引述《leonjapan (強尼六本)》之銘言:
: 5/6起 聯盟賽務部賽前特別通知兩隊,將落實縮短比賽時間政策,投手每次投球必須
: 在12秒內出手,換局也得把時間控制在兩分鐘內。
: 滿一個月後現況平均比賽時間 5/6 3小時27分
: 6/7 3小時22分 (縮短5分)
: ■各球隊平均一場比賽時間排名
: 名次 球隊 場數 平均一場比賽時間
:
作者: Tamama56 (袴田日向)   2015-06-07 22:39:00
打10局不如限制比賽時間,且規定球員不準以榜鞋帶名義摸魚
作者: w300204 (1~)   2015-06-07 22:47:00
比賽弄10局結束 然後投手打者一樣樣摸個1X秒的準備時間這樣比賽你還看得下去?
作者: FORECORD (廢文養小Q)   2015-06-07 22:54:00
我都說12秒是個辦法了 你沒看文?
作者: leonjapan (強尼六本)   2015-06-07 23:03:00
中場縮短應該已經有規定,不准抗議不大可能教練會抗議開場致詞本來就不算在比賽時間內吧.
作者: QQ101   2015-06-07 23:10:00
不准不是不準 = =
作者: kimchimars (kimchimars)   2015-06-08 00:00:00
「不準」、「因該」在棒球板超常見的...還有「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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