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紀俊麟帶新街 先顧小球員生活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23 00:42:54
: 推 zxc70227: 那批是中信解散的關鍵 我記得全都無罪 04/22 00:21
: → zxc70227: 只是後來的黑象就好幾個有罪了 至於說無罪不代表無罪的 04/22 00:22
: → zxc70227: 想請問你覺得何紀賢 陳峰民他們到底有沒打呢? 04/22 00:23
紀俊麟的的案件是這樣的
曾漢州承認有收錢(200萬元)
而曾漢州一開始的供述是
黎紹君(吳健保的手下)找他打假球,代價200萬 共給了兩次
他有分給 紀俊麟'鄭昌明等四個一起配合的人 各30萬,也是給2次
事後曾漢州有和隊友去開趴然後拿黎紹君的信用卡付帳
但後來曾漢州翻供,說他是提供球隊戰力情資分析讓黎紹君下注贏錢
黎紹君因此給他分紅200萬,他只收一次
黎紹君這部分也是說他下注贏錢後分紅給曾漢州,只給一次 200萬
而紀俊麟是偵訊一開始也是有承認 曾漢州拿30萬給他要他配合放水
第一次他拒收 第二次在壓力下他收了
不過之後紀俊麟翻供說那是檢察官誘導脅迫下承認的
而法院判無罪的理由是
雖然 檢察官取證沒問題,那些自白的證據力被認可
但只有自白的證據力還不足
何況自白只說有打放水球,到底是哪一場打假的怎麼打的都沒交代
紀俊麟的說詞也有矛盾,30萬到底是前金還是後謝也沒交代清楚
可以相信曾漢州真的有收錢,曾漢州也真和組頭有聯絡
(組頭有提供曾漢州專用門號 做為聯絡專線)
但因為檢察官沒辦法明確查出他們是哪年哪月哪一場打放水球的
監聽譯文中雖有 吳健保他們有提到有買通過哪個球員之類
也有一些對話顯示他們有買球員放水
但一樣沒辦法連結到到底是哪一場 到底怎麼放水的
法官只能說雖然可疑,但沒辦法判他們詐欺打假球罪名成立
而曾漢州在經過上訴後 恐嚇脅迫他人的部分罪名成立
打假球部分則是無罪定讞
以法院判決來看,法院是認為曾漢州利誘恐嚇要脅他人打假球是事實
但到底有無要脅利誘成功則是未知數
既然最大的主嫌都沒辦法證明他到底是哪一場打假球了
被咬出來的其他人自然都一律無罪了
作者: ahshao (ahshao)   2015-04-23 00:47:00
小明有草總認證放水
作者: tedwood6465   2015-04-23 00:47:00
明明知道這些是小偷,但不知道被偷的是哪一家啊...法官也只能含淚判無罪了....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5-04-23 00:48:00
印象以前看到篇文 說當時紀被說放水 打去後援會一直否認現在事隔多年 不知那時就只是個發洩 或是事實
作者: goodevening (小瑋柏)   2015-04-23 00:54:00
只能怪檢察官偵查時證據調查不足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04-23 01:02:00
台灣檢察官從以前就有濫訴問題 證據力不夠 然後黑鍋給法官背+智障媒體搧風點火
作者: hyjoly (111)   2015-04-23 01:05:00
當時我記得還放了甚麼六台遊覽車也不夠載的話 = =誇張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04-23 01:09:00
題外話 高雄日月光也是檢察官隨便挖個土抓死魚當證據 黑鍋法官在背扯的是印象事發後一個月才去河川取證抓魚
作者: whalespirit (鯨魂)   2015-04-23 01:17:00
怒噓吳健保
作者: j815062 (齊川)   2015-04-23 02:11:00
鄉民說你有罪就有罪,大人快鍘了他!
作者: slashlin (Bo Rhap)   2015-04-23 07:31:00
無法證明是哪一場 通常是因為太多場了
作者: howlong (走路之神)   2015-04-23 09:32:00
然後就有一堆智障在那邊恐龍法官恐龍法官
作者: WeAntiTVBS   2015-04-23 09:45:00
那個檢察官認證說自己輸很多錢的那個.......
作者: q123527135 (我不是身分證字號)   2015-04-23 10:24:00
懶啾好像被抓進去蹲了
作者: bowen5566 (天殘腳56)   2015-04-23 10:31:00
喊啾哦 不是有人在便利商店遇到問他是不是打過職棒 他還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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