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曹錦輝激動落淚:「我沒有答應放水。」

作者: good90150   2015-04-11 12:03:59
沒答應放水? 那就是檢察官亂寫囉?
1.這案件跟一般案件比起來,關注的人一定比較多,而寫的內容是需要給大眾檢視的。
你是檢察官的話你敢亂寫?
2.檢察官一般而言社會地位算相當不錯,再加上薪資也高,生活有保障...
有財富有名望,你是檢察官的話會無聊去弄一個你不認識又大家關注的人..
是不滿意這種生活嗎?
3.檢察官寫的東西,曹會沒看過嗎?
敢亂寫以曹的個性,早就找媒體記者喊冤說檢察官亂寫並提告了...
我實在找不到檢察官亂寫弄曹的理由
我也找不到如果曹真的被亂寫,還會沒正式動作為自己喊冤申訴的理由
曹自己都不敢有正式的法律行為來幫自己平反了,只剩下曹迷腦補檢察官亂寫..
反正信者恆信吧,我個人是相信檢察官寫的啦。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1 12:05:00
又一個法盲 你知道不起訴書亂寫嫌疑人沒有救濟嗎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2015-04-11 12:05:00
檢察官怎麼不會亂寫,不是有一個徐維嶽嗎
作者: good90150   2015-04-11 12:06:00
是喔,那當初他也不敢喊聲屁話,事隔多年才在543而且妨礙名譽之類的告下去以示清白不會喔?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2015-04-11 12:06:00
而且,曹的不起訴書是寫他沒有放水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5-04-11 12:06:00
你又知道檢察官不認識小曹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1 12:07:00
一堆屁話的是球迷啊
作者: good90150   2015-04-11 12:07:00
所以呢,以一顆老鼠屎就腦補整群檢察官都是司法敗類?
作者: isosad5566 (我好難過5566)   2015-04-11 12:07:00
你有修過邏輯學嗎?講出來的話比某馬還頗呵耶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4-11 12:07:00
屁話什??? 他哪時承認有放水????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5-04-11 12:07:00
有證據證明他放水的話早就起訴了好嗎XD
作者: NOmind5566 (宇宙第一三壘手-鬼腳平)   2015-04-11 12:07:00
檢察官都敢自己下次剎賭了 不敢亂寫??????
作者: osakakobe (小遙X菜菜子)   2015-04-11 12:08:00
曹沒進一步行動可能有很多原因,原po這樣講太武斷
作者: good90150   2015-04-11 12:08:00
那你怎麼說檢察官認識小曹還要弄他? 那麼巧喔? 真腦補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5-04-11 12:08:00
徐維嶽亂寫之後被判20年以上徒刑 看下次還有誰敢亂寫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2015-04-11 12:08:00
[人家是十大傑出青年,我們能怎麼辦]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4-11 12:08:00
有信心幹嘛不起訴 快回答阿有信心幹嘛不起訴 快回答阿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1 12:08:00
檢察官亂寫幾次了 都寫到被法官打臉過 還在那不會亂寫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1 12:08:00
檢查官寫什麼東西不用證據你都相信是真的 那就是你的素養
作者: good90150   2015-04-11 12:09:00
敢亂寫就告阿 正當的司法途徑那麼多 呵呵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1 12:09:00
問題啊 何苦秀下限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5-04-11 12:09:00
我又沒說檢察官認識小曹XD更沒說他要弄小曹啊 哈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1 12:09:00
你好像忘了中職有兩人被檢察官唬爛惡搞的最有名案例還是你遇到那兩個人講法又要轉彎了? 他們就是亂寫的喔
作者: hsiawenc (公司有法務,如有一寶)   2015-04-11 12:10:00
現在棒球版真的是變成廢文版了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5-04-11 12:10:00
講得都我們腦補 你是認識多少檢察官生活 呵呵
作者: good90150   2015-04-11 12:11:00
要起訴要看罪名阿 有些罪未遂犯是沒罰則的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1 12:12:00
聽說承辦檢察官本身是球迷 剩下的我不敢再想下去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5-04-11 12:12:00
那你知道他這樣濫權起訴不起訴罪名多重嗎
作者: good90150   2015-04-11 12:19:00
那曹就依法律程序去告阿 怎麼告都行以示清白 為啥不敢?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1 12:19:00
呵呵 那是你說的喔 我可沒說沒有程序可以救濟啊 前面不是講過了
作者: leesteven (那克柏)   2015-04-11 12:21:00
這篇邏輯讓我狂笑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1 12:21:00
他本於職權做的公文書你也告不了他妨礙名譽啊馬英九當年告起訴他的侯寬仁也不敢用妨礙名譽去告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5-04-11 12:24:00
他可能是要小曹去告其他證人或者記者妨礙名譽吧XD
作者: CarlosJR (忘掉過去 邁向前方)   2015-04-11 12:26:00
這篇是在寫啥小
作者: yankees733   2015-04-11 12:26:00
個人相信 呵呵
作者: rbull (假高尚一大堆)   2015-04-11 12:27:00
接受性招待 就不要裝聖人啦 噁心的要死
作者: good90150   2015-04-11 12:30:00
呵 如果告人來以示清白還需要那麼懂法 那訟棍就沒那麼多了
作者: osakakobe (小遙X菜菜子)   2015-04-11 12:32:00
全部都是你自己想的啊,但你有沒有想過有其他可能性?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5-04-11 12:40:00
原PO崩潰到語無倫次了嗎XD連訟棍都拿出來救援?
作者: good90150   2015-04-11 13:02:00
曹也可以用偽證罪去告那些指證他的人啊 反正曹就打打嘴砲也不敢有真實的法律動作 這樣你們也信
作者: osakakobe (小遙X菜菜子)   2015-04-11 13:06:00
偽證罪要看那些組頭有沒有具結,沒具結的話即使說謊也不能告偽證
作者: good90150   2015-04-11 13:08:00
所以不先告下去怎麼知道有沒有具結? 頂多不成立而已
作者: osakakobe (小遙X菜菜子)   2015-04-11 13:10:00
跟本就不用透過告來決定,如果組頭是用證人地位敘述就要具結,反之如果用被告地位指控就不用具結
作者: good90150   2015-04-11 13:13:00
不起訴書中有證人具結 另證人莊侑霖於偵查中具結證稱
作者: osakakobe (小遙X菜菜子)   2015-04-11 13:15:00
而且你說檢察官有沒有可能亂寫,一堆比這案件還要受關
作者: good90150   2015-04-11 13:15:00
而且我是說 曹不知道有沒有具結 告下去對他也沒損失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5-04-11 13:19:00
有偽證罪嫌疑檢察官就會提公訴了好嗎= =
作者: good90150   2015-04-11 13:20:00
檢察官能提起公訴 曹就不能自己告?反正就這樣 信者恆信了 要相關人都無緣無故弄你的機率才有的清白.. 外加只敢打嘴砲不敢有動作..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5-04-11 14:29:00
不起訴書就檢察官說得算啊 法院沒有機會審理看他寫得對否
作者: seanchy   2015-04-11 18:00:00
我覺得你的邏輯非常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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