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ckok71 (財財)》之銘言:
: COME ON曹
: 到底有沒有打假球阿?
: 那時候我還沒很專精CPBL
: 我只知道黑象事件
: 我知道COME ON有衝撞
: 那時候數字周刊報很大
: 那曹有答應 組頭打假球嗎
: 如果有
: 那MLB還知情吸收
: 那不就是自打嘴巴
: 嘴巴上說禁止吃藥
: 卻又開放吃完藥
: 又回來打球
: 那這樣對那些認真打球的人?
法律是講證據的,證據到那就辦到那(理論上)
但取得多少的證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也是後來才知道簽賭不是純賭輸贏而已,比賽只要有逆轉組頭都賺很大
至於come on曹有沒有打假球?看了下面的影片,不管你信不信,我是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