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9 蘋果日報
郭芷余╱高雄報導
高雄簡姓男子去年五月到澄清湖棒球場看球賽時,義大犀牛隊外野手高孝儀在攻守互
換時贈球拋上看台,簡男興奮站起來搶球,結果被砸傷右眼,求償二十萬未果,對高
提告業務過失傷害罪。檢察官偵查後認為球員贈球無過失,將球員不起訴。
起身接球 未閃避
簡妻昨受訪指出,先生右眼挫傷、結膜炎水腫,很擔心會有後遺症,將提再議。
高孝儀昨說:「對球迷真的很抱歉。」中華職棒聯盟回應,目前保險公司還在評估理
賠球迷事宜。義大球團希望事件就此落幕。
檢察官認為,《中華職棒聯盟規章》未禁止球員在攻守互換、全壘打及比賽結束時拋
球給觀眾;且簡男看過多次球賽,知道球員拋球給球迷的慣例,仍起身接球未閃避,
因此認為高無須為簡男受傷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