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其緯比FA球員更搶手 中職FA制度該檢討

作者: zzyyxx77 (討噓大師77)   2015-01-17 08:56:01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中職採行自由球員制度以來,到今年只有4位符合資格的球員提出實施,但從未人順利轉
隊,而且檯面上只有彭政閔被興農牛開價,4人最後都未轉隊,留在原球團,現行的自由
球員制度真的該檢討了。
林其緯被釋出後,理所當然成為無契約的球員,卻有其它3隊都有意網羅,反而比符合滿9
年取得自由球員的球員還要更搶手,去年底只有義大犀牛張建銘提出實施自由球員,但另
3隊似乎都無意搶人,張建銘最後還是回到義大犀牛。
▲張建銘。(圖/記者陳明仁攝)
張建銘之前施行自由球員的有彭政閔、陽建福與周思齊,3人中只有興農牛當年有對彭政
閔開價,彭政閔後來仍選擇待在兄弟象,陽建福與周思齊在檯面上都無球隊開價,後來也
都留在原球團。
中職現行自由球員制度要滿9年才取得FA自由球員資格,而且其它球隊要搶手,必須支付
原球團轉隊費,轉隊費是該球員年薪的2.5倍,但到隔年1月1日轉隊費再降到1.5倍。
自由球員年資以及轉隊費都是造成球員施行FA之後,其它球隊不敢搶人的主因,若能降低
年資且取消轉隊費,中職的自由球員市場才會更活躍。
原文網址: 中職/林其緯比FA球員更搶手 中職FA制度該檢討了 | ETtoday體育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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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159357 (BB)   2015-01-17 09:03:00
類似大聯盟的補償選秀可以考慮看看
作者: f59952 (雷神 ライジン)   2015-01-17 09:13:00
林是釋出 跟FA毫無關係啊
作者: Tads   2015-01-17 09:14:00
以目前來說 降年資還有可能 取消轉隊費還是洗洗睡吧
作者: matida24 (matida)   2015-01-17 09:40:00
周董明明就有其他球隊開價………
作者: sam940766 (Little Sam)   2015-01-17 09:41:00
是義大該檢討釋出搶手球員吧
作者: SimonShen (nonono)   2015-01-17 09:50:00
有甚麼好檢討的 這幾年林的戰績不好是事實啊
作者: fosa (阿盛)   2015-01-17 09:52:00
都自由球員了還要轉隊費是蠻奇怪的,這樣一點都不"自由"此外要交易市場活絡,還是要增加球隊數,這樣流動隊伍才多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5-01-17 10:01:00
林是釋出.跟FA無關+1
作者: robo3456 (冽影)   2015-01-17 10:03:00
反正義大丟就是亂砍 其他隊丟就是球員戰力低
作者: chunyanlin (tsuyoshi)   2015-01-17 10:04:00
轉隊費是給母球團的回饋金不能砍啊~~但是金額可討論可以規定多轉隊費,或是少轉隊費+保護名單球員 2選1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5-01-17 10:06:00
樓上.現行規定就是這樣了阿
作者: chunyanlin (tsuyoshi)   2015-01-17 10:06:00
但目前來說9年年限還是最大的阻礙 可考慮高中8大社6中職有保護名單制度?? 還是我太LAG了!!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5-01-17 10:08:00
年限可以降為8年.或轉隊費降為2倍
作者: wende520 (隨風居)   2015-01-17 10:14:00
我覺得可以現行年限縮短,可能變6年或7年要轉隊費,9年直接自由球員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1-17 10:33:00
可以區分等級啦 1.2.3級 依出賽數成績高低等A級球星轉隊費維持現狀 B級就折半 板凳C級就類似小公主這種無償(當然原球隊也可以一起競標)
作者: qoo199 (愛沒有回來了 )   2015-01-17 10:36:00
球隊太少,互不得罪. 球團沒賺錢一直緊縮.不敢出大錢.
作者: Jeffrey0221 (Jeffrey)   2015-01-17 10:46:00
E大怎麼能釋出球員呢,該抵制
作者: cutsadh (呦呦呦)   2015-01-17 11:11:00
中職FA本來就是玩假的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5-01-17 11:14:00
中職的FA就抄韓職的..人家韓職就玩的起來
作者: nra7346 (暴徒滾蛋!滾蛋!)   2015-01-17 11:16:00
假FA+1......
作者: kerokrq (夢想是用來實現的)   2015-01-17 11:56:00
中職FA應隨年資轉隊費遞減才對,五年2.5倍、六年2倍、七年1.5倍、8年0.5倍,滿九年後為完全自由球員不需轉隊費。
作者: fujikawa22 (藤川22)   2015-01-17 11:59:00
我覺得五年太短了@@ 對球團不公平 6年or7年開始剛好
作者: dannyao (danny)   2015-01-17 12:27:00
5年太短 日職 韓職 MLB都至少6年以上這種自由球員年限本來就不能都站在勞方 資方也要考慮
作者: finh (孩子王)   2015-01-17 14:07:00
轉隊費感覺很像是補強球隊的處罰 比較想要用補償選秀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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