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彭政閔支持修規章 住宿制度化

作者: fuzzel (won1982)   2015-01-10 08:58:05
〔記者林三豐/台中報導〕中職新會長吳志揚宣示上任後將著手修訂聯盟規章制度,球員
工會理事長「恰恰」彭政閔也呼應,認為聯盟相關制度若有明確規範,勞資將會減少很多
紛爭。
彭政閔期許自己今年打擊率、上壘率與長打率全面提升。(記者林三豐攝)
彭政閔舉兄弟春訓住宿為例,昨早在宿舍附近買早餐時,遇到住在同棟大樓的球迷,得知
兄弟在洲際球場春訓,表情驚訝地問:「你們怎麼住這裡?」恰恰只好苦笑說:「我也不
知道。」
恰恰指出,如果球隊外出應該住幾星級飯店、球員一天有多少餐費等,聯盟都規定得很清
楚,就能避免球團可能為了省錢,影響球員權益,造成勞資關係緊張。
恰恰認為,小如球員住宿、大到國家隊組訓,都應該有明確規範,外界期待吳志揚上任能
幫忙中職與棒協「融冰」,事實上雙方因為國家隊組訓問題陷入僵局,如果體育署出面協
調,就沒有誰主動融冰的問題。
恰恰舉日本為例,現在日本國家隊也制度化,由日本職棒、棒協與球員工會組成公司,依
據賽事性質各有窗口,賽事費用與盈餘,「股東」就依比例分配,是值得台灣參考的模式
,就看體育署是否願意推動。
球員工會現在也面臨「轉型」挑戰,恰恰指出,受限於法令限制,工會很難對企業募款或
接受小額捐款,有意另外成立「中華民國職業棒球員協會」,較易於推展公益活動,未來
還希望有照顧退休球員的規劃。
恰恰指出,中職現在從球員月薪提撥5%~8%做為「防賭基金」,球員退役後,工會有3個
月的審核期,確認無涉及不法,就會把信託薪水發還給球員,也等於是一道把關程序,可
進一步與基層棒球結合,業餘有教練需求可提出申請,工會可推薦通過審核的退役球員,
對彼此都是保障。
http://news.ltn.com.tw/news/sports/paper/846112
作者: sleeeve (赴美留學的日子...)   2015-01-10 08:59:00
啥 恰恰不知他的隊友住的很差 會不會太扯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1-10 09:00:00
住宿都要規定........
作者: fuzzel (won1982)   2015-01-10 09:00:00
恰恰也住宿舍啊,怎麼不知道住的很差....
作者: sleeeve (赴美留學的日子...)   2015-01-10 09:01:00
喔喔 看錯 是球迷 歹勢
作者: fuzzel (won1982)   2015-01-10 09:01:00
住宿規定也不錯啊..對於球團不重視權益問題修規章是很好的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1-10 09:02:00
自己出去被笑才要開始解決?真不愧獨善其身阿
作者: fuzzel (won1982)   2015-01-10 09:02:00
方式。工會也只能朝這方面去爭取。不過中信可能嗎?把球星們貶成這種價值..真的很無言
作者: pfish9130 (豬頭~)   2015-01-10 09:10:00
球團把球員當垃圾,然後希望球迷把球員當寶,進場看球
作者: msekili   2015-01-10 09:13:00
連住宿都要制度化 有點慘.. 我看提供熱水也規定進去 XD
作者: fuzzel (won1982)   2015-01-10 09:14:00
沒辦法 連大企業的球團都不可信任了...
作者: phaeton101 (000000)   2015-01-10 09:25:00
時機對了
作者: linih2002 (輝)   2015-01-10 09:41:00
住帳篷啦, 兄弟情正孬
作者: iooiekme (心靈頻率的穩定)   2015-01-10 09:46:00
我就不信辜老闆不知道球員住的很差這件事…分明想省錢啦沒心經營的點太多了…只會嘴砲「明年怎樣又怎樣…」…爛
作者: fuzzel (won1982)   2015-01-10 09:49:00
從這件事就可看出幾家公司的企業文化是什麼了..
作者: wuklean   2015-01-10 09:52:00
住宿都要寫進條文裡?????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5-01-10 09:53:00
已經是職業球員了.連住宿都要規定也太扯.球團自己不努力別牽拖
作者: pipiann (成立油改會~~監督中油)   2015-01-10 10:03:00
靠北 這是工會要去跟勞團協商的 你要聯盟做這個幹嘛不行就罷工 人家大聯盟都是這樣做的
作者: sorrycar (redeem)   2015-01-10 10:13:00
連住宿都要靠聯盟 這工會真慘 不過也只有中信連住都丟臉
作者: wts2008   2015-01-10 10:30:00
這由聯盟規定有點扯 CPBL不同於TML
作者: wallacechen (有點熟的鄉民)   2015-01-10 10:32:00
中信自己規定就好,其他三隊根本沒出現過這樣
作者: wts2008   2015-01-10 10:41:00
如果事事都由聯盟規定 那球團只要企業冠名贊助就好何必經營
作者: asd0112   2015-01-10 10:44:00
時機魂~~
作者: bigsun0709 (大太陽)   2015-01-10 13:06:00
丟臉的假職業球隊
作者: devil0915 (微笑殺手)   2015-01-10 13:12:00
要棒協利益分配?一句話,不可能
作者: qpb852qpb742 (Online)   2015-01-10 14:46:00
時幾對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