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聯盟打槍中職 曹錦輝重返美職不受阻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5-01-10 00:18:09
我不是曹錦輝迷但我是挺曹派,你們知道反曹派最失敗的地方在哪裡嗎?
在於立場轉變 聲援曹錦輝的聲音和勢力越來越大了 自己感受一下 風向是不是變了?
  不過說到底,那些改變立場的人我對你們其實也沒什麼好感,你們就一牆頭草,沒啥
獨立思考的能力,別人喊打你喊打,別人喊殺你喊殺,然後有一天輿論變向了,主張寬恕
和向大聯盟低頭的聲音越來越大,你們就跟著附和,這種人簡單來講就是無節操,不過算
了,哪怕是這樣,我們挺曹派也是願意寬宏大量的接納你,誰的人格是完美的呢?我們只
針對那些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的偽聖人、道德魔人,不管你是檯面上的(例:人渣文本)或是
檯面下的。
  回到事件始末,我想曹錦輝自己都不知道,他給中職埋下一個邏輯炸彈,也給大家上
了一堂課,告訴大家什麼叫做不可因人設事、公平原則、比例原則、法治精神、先罪後刑
.....等等,即使身上被貼上假球未遂犯的標籤,他也沒有放棄,假設他一開始就放棄了
疏於鍛鍊,讓身材日趨腫脹變形,便也看不到現在重返小聯盟、甚至大聯盟的曙光,而之
後不管結局走向如何,哪怕他再次被 MLB 打回票,我也支持他永不放棄的精神,作為一個
男人本應如此,即使受萬人唾罵還是不能放棄。
現在尷尬的反而是中職了吧?從一開始封殺小曹就是因人設事
現在該怎麼辦才能找到台階自圓其說呢?
對待小曹全面封殺,那對其他已被判刑的人、在基層棒球教球的人要不要比照辦理? 
對待澳洲職棒用威脅斷交流來處理,對待MLB大聯盟要不要比照辦理?
不管你們怎麼做,都會落人口實,這是個教訓,以後不要因人設事,留人一條活路走。
回到曹錦輝身上,其實我已經沒什麼多的可以說了,有興趣的請去查我的一系列廢文
我只想請大家回想一下,笑傲江湖,我想只要是台灣人,沒看過這部小說也看過電影電視
劇吧?
當正派中人群起要劉正風和曲洋劃清界線,斷絕往來,甚至要劉正風誅殺曲洋的時候
劉正風的答案是:
「曲大哥雖是魔教中人,但自他的琴音中,我深知他性行高潔,大有光風霧月的襟懷」
二人合奏《笑傲江湖曲》既寫音律,更述心聲,劉正風從曲洋的琴音中聽出了他的心聲,
「因為心術不正的人,是彈奏不出這樣的琴音的」劉正風認同了曲洋
我無意造神,但是可不可以這麼說?不熱愛棒球的人,是無法投出150公里快速球的
特別是遭到司法審判打擊,徹底封殺將近五年,五年啊....老大
不打球五年之久還能維持這樣的身手 
除了相信他對棒球仍有熱情,我不知道還能做何解釋?
而所謂的「堅壁清野,完全封殺。就像對抗某種致命傳染病毒一樣」
呵 真是笑話,有本事堅持立場,寫信去大聯盟抗議吧 那樣我也敬佩你
作者: angryhwc (wc's good)   2015-01-10 00:20:00
恭喜發文獲得 498 Ptt幣
作者: smallliang (泡泡)   2015-01-10 00:23:00
熱愛棒球,所以打假球。愛哪國的?
作者: andy0070205 (大奶怪)   2015-01-10 00:25:00
純噓有熱情的話 當初為什麼要答應打假球?
作者: yamitis (神已飛躍起來了)   2015-01-10 00:26:00
呵呵
作者: tony123839 (~tony~)   2015-01-10 00:26:00
.............
作者: kevinjeng (Mr.Kai)   2015-01-10 00:26:00
好棒的文章
作者: sativa (阿布)   2015-01-10 00:27:00
我開始相信你了
作者: ACERACER99 (BS)   2015-01-10 00:27:00
好笑的事還威脅澳職要中斷合作...現在對MLB連聲屁
作者: fanecerce (我是紅襪+LAMIGO球迷!!)   2015-01-10 00:27:00
熱愛棒球還是熱愛衝撞???自己跟組頭聯絡打假球來熱愛棒球嗎?愛錢比較多啦,熱愛棒球個屁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01-10 00:30:00
愛棒球還是愛雨刷請的妞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0:33:00
中職該做的都做了 MLB簽了反正我也不會支持曹 我也不認為他是真男人 只是像沒頭路的人只好回去做老本行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0:38:00
花粉:不起訴書就是起訴書,懂!?
作者: RealWill (咕)   2015-01-10 00:40:00
這篇怎麼沒有 "我草" 原來你是挺曹派不是我草派
作者: testgmgm520 (西瓜汁)   2015-01-10 00:41:00
文章寫的真好,不過還是要噓
作者: PEACMAX (OHMYGOD)   2015-01-10 00:41:00
唉...邏輯詭異
作者: seven32 (一帆風順)   2015-01-10 00:42:00
推 中職太爛 不打假球對不起自己
作者: dn464 (.....)   2015-01-10 00:50:00
中職根本自取其辱 曹錦輝 gogogo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5-01-10 00:51:00
不起訴書可以指明他主動詢問,要說不起訴書不可信之前先問曹錦輝為什麼不反駁這點?要是他從頭到尾沒做過這些,為什麼要像犯錯般默不作聲
作者: abcd19901990 (Gallen)   2015-01-10 01:04:00
曹錦輝最棒了,明年MLB30勝拿CY、年度MVP帶領道奇奪世界大賽冠軍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5-01-10 01:05:00
你沒回答我的問題啊 老大?如果是受到不公平的無端指控,他應該勇於和司法對抗啊畢竟他又不必面臨刑責,不像其它確定犯法的需要用認罪協商+銷聲匿跡來換取減刑,他有的是本錢證明清白卻是這種反應,這要怎麼怪那些相信的人?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01-10 01:09:00
悲哀 中職迷要崩潰到幾時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5-01-10 01:09:00
你說曹錦輝給中職埋下邏輯炸彈,那也得建立在中職封殺他是錯的這點上,也許我該問的是,你認為有意打假球的
作者: HysTakuya ([SoniDuke]HYS)   2015-01-10 01:10:00
寫的好 推!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5-01-10 01:10:00
人(不必是曹錦輝)有資格重返職棒舞台嗎?再來是你認為曹錦輝是否主動詢問並意圖打過假球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1:11:00
樓上的K大,我幫忙回答一下喔,因為我也有類似經驗。
作者: eric795 (tu)   2015-01-10 01:12:00
一下子回不打假球屁股被捅,一下子回哪個男人不愛衝撞,所以到底他是不是自願的呀?然後其他沒答應的怎麼都沒被捅哩?就你一廂情願幫他解套吧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1:13:00
我被告過兩次,兩次都是不起訴。檢察官在不起訴處分書裡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5-01-10 01:14:00
大聯盟敢用曹錦輝的話 Pete Rose也該進名人堂了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1:14:00
的敘述有部分真實,也有部分是不符事實的。就被告而言,反正都不起訴了,我幹麼還去跟檢察官爭辯處分書裡的細節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5-01-10 01:15:00
我明白不起訴書未必全然正確,就算判刑確立也是一樣,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1:15:00
敘述有誤呢?同理,小曹在經過司法折磨後,肯定是身心俱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5-01-10 01:16:00
不然不會有誤判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1:16:00
疲的,既然都不起訴了,我想心理上他應該也沒那力氣再去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01-10 01:19:00
你相信大聯盟還是中職 答案顯而易見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5-01-10 01:20:00
其實會回文只是好奇發文者是那一種支持者而已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1:20:00
他怎麼抗辯,中職都不可能給(或還)他工作權的,也正因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1:21:00
為如此,他才會尋求向外發展,尋找新的舞台(工作權)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5-01-10 01:21:00
大聯盟也有意圖放水,永不錄用的條文,原PO怎麼看?中職不能還不代表他不能自清,他只要自清,反對他的聲浪應該能減少一半(他如果真出來反駁,我會選擇相信)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1:24:00
所以回大聯盟舞台,且大聯盟也另派調查小組調查此案,確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1:24:00
k大的問題在原po的文章也討論過 因為是公眾人物 並不像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5-01-10 01:24:00
但他所持的態度都是「往事莫再提」,要我怎麼相信?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1:25:00
認曹的「資格」沒有問題,這不也是曹自清的方式之一?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1:25:00
市井小民沒被起訴的算了 如果當時能自清搞不好根本就不會被封殺 但如果詢價、與組頭交往過甚是事實 中職永不登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1:28:00
我更好奇的是,小曹五年前就算自清,去打勞權(工作權)的官司,而且還勝訴的話,依現在中職的「高道德標準」封殺狀態,四球團也會「有默契」的拒絕他加盟的。不是嗎?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1:29:00
錄也是對的 至於MLB調查認為沒問題我不覺得可以當作自清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1:29:00
若是,那小曹何必花費精神氣力去打官司(自清)呢?往事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1:30:00
畢竟不同國情的認知都不同 自清應該是他可以直接打臉不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5-01-10 01:31:00
自清歸自清,大聯盟調查並不等同本人出面否認不起訴書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1:31:00
莫再提,或許是他對此事「最簡單」的註解方式了。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1:31:00
起訴書內容非事實才算自清吧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5-01-10 01:32:00
不過我同意你說的,雖然不知道何紀賢和陳峰民是否有試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1:32:00
哎呦,退一萬步講,他就算出來自清,還是一堆人不相信啊!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1:32:00
若五年前自清且勝訴 那曹這系列討論串應該是從五年前吵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5-01-10 01:33:00
過重返棒壇,但中職應該不太可能會接受任何捲入的人再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1:33:00
到現在了 搞不好某個平行宇宙真的吵了五年XD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1:33:00
這事發展到現在,最後勢必就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5-01-10 01:34:00
問題是這個推論可能性多大呢?何和陳可是一直堅持自己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1:34:00
但拿不起訴書內容當黑函的人其實還蠻多的 所以我才會認為公眾人物更應該為了名譽要多注意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5-01-10 01:35:00
無罪的。有沒有效跟是否出面澄清並不能綁在一起。曹錦輝應該不是那種會無視球迷觀感的人才是同意,最後也只能自由心證了...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1:37:00
簡單說,就在PTT棒球版做投票,假設小曹出來自清,否認當年不起訴處分書裡有關他意圖打假球的指控,請問各位版友相信嗎?你猜投票結果會是如何呢?答案不是不言可喻嗎?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5-01-10 01:41:00
是這樣嗎?我倒覺得這件事情沒講清礎的細節太多,才會讓支持者和反對的有那麼多自行推測的空間這種情況下,不管那邊都有能力將某個結果推論成他們的假設是對的,所以板上才會戰這麼久啊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1:43:00
最後就是各信其是罷了(推眼鏡)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1:44:00
有足夠證據能確定意圖跟詢價非事實 我當然願意相信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5-01-10 01:44:00
像大聯盟說調查沒問題,究竟是「未起訴所以沒問題」,還是「完全不採信不起訴書」也不清礎啊,但許多人就引此為「不起訴書無效」,這推論似乎有點太過方便了?如果不打算多釋出些消息的話,也只能這樣了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1:55:00
不起訴書是要生什麼效? 當庭收押嗎? 主詞沒搞清楚?罪證不足你要檢方怎麼起訴? 用魔女審判找條河川丟下去?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1:57:00
看過新聞道奇聲明詢問大聯盟給的回應跟中職提供的內容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1:58:00
台灣說要學習英美法的無罪推定,但私底下還是習慣有罪推定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1:58:00
一致且當地媒體也有提到不起訴書內容有意圖打假球所以MLB是看過不起訴書後做出的決定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2:00:00
有殺人意圖跟殺人未遂 在法律解釋上是不同的兩件事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2:01:00
雖然沒起訴 但有放水意圖跟MLB的條款相牴觸 我反而好奇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2:02:00
若網路上有人說要殺某官員,檢方可以用殺人未遂去起訴嗎?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2:02:00
美媒會怎麼看待這事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2:04:00
英美法系就是講求有效力判決 誰跟你玩魔女審判那套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2:05:00
k大的無效指的不是法律上的生效吧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2:05:00
今天除非討論的是名人堂入選與否才有可能看風向當尚書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2:06:00
而是大眾對不起訴書內容的看法吧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2:06:00
球迷把"不"起訴書當成起訴書來看也就算了 若聯盟也一樣等同把聯盟的法盲點直接露給MLB看 丟臉丟到國外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2:10:00
所以只是把不起訴書傳給MLB參考我覺得很OK阿 MLB自會判斷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2:22:00
中職傳了不起訴處分書給MLB,然後要求MLB不得與小曹簽約結果被MLB「正式拒絕中華職棒盼履行禁令的要求」(報載)這不是打臉,什麼才是打臉?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2:25:00
拿不訴起書去當作曹有罪推定的佐證 真的很有趣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2:28:00
一堆鄉民也瞎起鬨說小曹有罪啊,既理盲也法盲(搖頭)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2:30:00
那不起訴書的內容怎麼說 無罪是沒錯 但意圖打假球 詢價等事的確是踩到底線 現在最了解事件經過的也只有不起訴書 中職是針對內容永不登錄 拿去給MLB說這是我們不錄用的原因也正常吧 不是有罪否 而是他做了什麼除非他出來反駁不起訴書有問題 (怎麼又回到之前推文的問題了....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2:37:00
不起訴書說曾參殺人 講了一堆最後不起訴 請問曾參做了什麼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1-10 02:38:00
所以結論出來了啊,MLB認定,意圖≠行為(因為沒做)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2:40:00
沒做 在台灣可以擴大解釋成殺人未遂 只是沒找到兇器
作者: donnyliu (劉小白)   2015-01-10 02:41:00
那MLB過去有放水嫌疑的被永久禁賽的怎麼說? 其實MLB簽曹我沒意見 但怎麼去解釋之前的狀況 除非MLB說其他聯盟的狀況我不管 那也拿他沒皮條XD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2:43:00
又要拿快一百年前的美國司法系統來擴大解釋?以前沒科學鑑識之前,用口供就能讓人上電椅 要不要也引用?
作者: RealWill (咕)   2015-01-10 02:45:00
打假球是以道德為標準 就法律上曹錦輝沒有違法的問題問題是在中職拿不起訴書的內容來做道德標準有瑕疵假設中職有自行調查 結果跟不起訴書一樣 各位接受封殺嗎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2:49:00
1997/9/10被起訴的第三波名單到現在還能掌兵符 你能接受?
作者: wayne200135 (軍武王)   2015-01-10 02:50:00
推~挺曹派
作者: atana (在ana)   2015-01-10 02:52:00
你騙人 我在噓種花時沒看過你幫我護航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2:54:00
被起訴就封殺這規則可以既往不咎還有1997分水嶺 你能接受?光是1997這個分水嶺一被MLB查到 你聯盟公信力就蕩然無存了
作者: RealWill (咕)   2015-01-10 02:55:00
不能接受 那可以接受曹錦輝嗎??如果你是質疑中職的公信力 那不管封不封殺曹錦輝都一樣如果中職說小曹沒問題 那就沒問題了嗎?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2:58:00
你不能接受但聯盟接受了 所以至今還有人能踏在紅土上當總A
作者: RealWill (咕)   2015-01-10 02:59:00
反曹的人大多數也都認為 中職過去的事件處理的並不好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3:00:00
聯盟光是對封殺的準則 在這十多年間就有不止2套的標準試問這樣子的多重標準,要MLB怎麼不去自行成立調查團隊?
作者: RealWill (咕)   2015-01-10 03:01:00
過去資訊沒那麼發達 1997年大概就是以報紙為主MLB調查ok 他們認為這樣的狀況沒問題 中職也不能做什麼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3:04:00
過去資訊不發達就算了 但今日視而不見就很可笑了1997年沒處理掉的那一批 當初是怕中職整個收掉 情理法之後到今日,簽賭案還是一而再再而三...之前精華區其實有收錄最後一批的名單 後來被花粉砍掉了現在誰敢出具保證1997最後沒砍的那批對後進球員沒有影響?
作者: RealWill (咕)   2015-01-10 03:09:00
剛剛上網查了一下 最後一批名單後來是不起訴不知道當時的不起訴書怎麼寫的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3:13:00
你可以去問問李英豪法官 最後一批有沒有移送起訴
作者: RealWill (咕)   2015-01-10 03:18:00
我查到的是他認為這批人有問題 移送給檢方調查調查了很久之後 2005年不起訴處分 (沒有放水沒有獲利)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0 03:22:00
你知不知道移送就是不予錄用了?
作者: g0t24568 (LinBoy)   2015-01-10 05:36:00
我支持你,ㄧ個有熱情的投手,加油!
作者: asd0112   2015-01-10 06:20:00
27人名單最後檢方是行政簽結的 ,連不起訴處分書都沒有另大聯盟調查小組是常設的,用來對中南美洲球員安全查核簡單講,曹有無意圖放水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但拿不起訴書就對他進行道德審判,失之公允,然道德瑕疵也有輕重之分中職可以永不錄用他,但其他國家有自己的標準 尊重即可種花盟最可笑是拿自己的標準想去施壓他國 這回踢到鐵板
作者: Q12345Q ( )   2015-01-10 10:41:00
怎麼有鄉民把不起訴書 當作經法院判決?明明不起訴書動機意圖作為 在法律上不具效力 也未經驗證講難聽點 不起訴書的內容有給與救濟權利嗎 因為不需要
作者: bbuda (與神尾觀鈴一起玩)   2015-01-10 11:54:00
他品行高潔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5-01-11 11:39:00
寫得很好,但有種叫做閱讀障礙的網路疾病會抹煞你的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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